曹雪芹的調皮,至死猶在戲弄世人

被文字搞大了肚子,懷了一車的才華,我是蜀黍。

中國是受了詛咒的民族,唐太宗把《蘭亭集序》隨葬了,《紅樓夢》又缺失了後半部........

其實,《紅樓夢》並非沒寫完,後半部肯定還在,或遺失?或被曹公藏在某處?

從序言看,在總結。

不妨再回看這幾句序言:

浮生著甚苦奔忙,盛席華筵終散場。悲喜千般同幻緲,古今一夢盡荒唐。漫言紅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長。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

書閱十年,增刪五番,這裡面藏滿心血,也溢滿寫全文章後的怡然自得,聽口氣,略意思,都是寫完。

不用絕望,或某天,整部《紅樓夢》就在某個廢墟,重見天日,舉國慶祝,世界交杯,中國也多個自家意義的感恩節,其熱鬧程度可媲美春節。

天才自信作品不朽,曹公亦然,所以他不工作,窮到舉家食粥,也不「上進」,依然耗十多年寫不賺錢的文章,因為他不能虧待自己與才華。

天公發脾氣,不讓他好活,讓他生命受苦,年命四十右些就斷了。

作品已成,他自知大限已至,曹公也發起脾氣,將《紅樓》藏起後半部。

他發狠,有些調皮,我也不讓世人好活。

藝術家是僅次於天公的,所以曹公也一身的臭脾氣,跟天公的臭脾氣,如出一轍。

他死了,猶在戲弄世人,他認為世人不配玷污他的《紅樓夢》,能看到前八十回《石頭記》已經長臉了。

所以,他把事情搞大,搞得極大,甚至成了最神秘的謎底,幾百年來,吵吵鬧鬧,嘰嘰咋咋的,至死不休。

就這句,《紅樓夢》缺失了後半部。

那是兩百多年前的某晚,或該三百年了。

天上呆飄著鵝毛大雪。說雪呆,一點沒錯,漫天飛舞的雪片,毫無靈性,因為這一帶的靈性,都被一位魁梧、黑膚的壯漢子掠奪了。

這人名叫曹霑,字夢阮,號雪芹,正跟著另兩位好詩者飲酒,一位名叫敦誠,一位名叫敦敏,是兩兄弟。

兩兄弟有幸領略曹雪芹《紅樓夢》的初稿,喜不自勝,便常來與曹飲酒,作詩、聽言、追問《紅樓夢》進度。

哥倆悉曉曹的貧苦,每次聚首飲酒,酒、酒食、燈油,甚至棉被、禦寒的皮襖子等,全都他們出,曹只出嘴就行,他哥倆還時常接濟曹。

且他們善於把握度,若曹雪芹繁忙,必是文章所限,他們就退得遠遠的,只待曹雪芹有空,他們也有空,才互相打擾。

曹雪芹有這兩朋友,很幸福。

曹雪芹精於繪畫、書法,也常賣畫賣字謀生,畢竟老婆、孩子,還得養。

一想到賺錢,再看著蠟黃面容的妻子與兒子,他心中就惱恨,不如沒有好,他不怕日子艱苦,就怕心有俗世的牽掛,那些耳後的嘮叨,可惡。

他心中的「世外桃源」,不取美景,就只不工作、沒人管、一個人,有這三種狀態就好。

一個人隱著寫文章,那就是世外桃源。

只有構思《紅樓夢》時,他才全然幸福。

又是秉燭夜戰,他沉淪在筆墨中,他的筆下沒有具體的空間,也沒有具體的時間,什麼「話說某某年間,某府某縣」,這種俗不拉幾的寫法,真磕磣。

佛家四大皆空,他時間地點,兩大皆空。

「你們去鬧吧,去叫吧,你要說是清朝,哈哈,我全文涉及清廷就一筆帶過,滿人的氣息,一點都沒有,你要說是唐宋,卻找不出詳實證據,哈哈,我不知道,猜吧。」

「還有這地方,我就京都、金陵、長安,混七混八的,反正就只寧榮府,就只大觀園,最真真切切,你說南京,北京,我也不知道,看著文章還得胡猜,可樂吧。」

曹雪芹壞笑著,他調皮的眼角似顯露著後人爭吵的畫面,越想越覺解氣。

「什麼具體時間,什麼具體地點,庸俗。就因為沒有,在歲月的長流里,《紅樓夢》才能放在哪兒都合適,只要有時間空間,就有《紅樓夢》,你們這些俗人,能懂個屁。」

每次夜深寫《紅樓》,他就成魔似的。

曹雪芹內心強呼:「我必然偉大。」

浮生著甚苦奔忙,盛席華筵終散場。悲喜千般同幻緲,古今一夢盡荒唐。漫言紅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長。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

曹雪芹寫完最後一個字,他將書定名為《紅樓夢》。

敦誠與敦敏兩兄弟閱過,大讚,都規勸曹雪芹趕緊讓作品問世,曹內心不悅,他原不想世人糟蹋他的心血,後無奈,糟蹋吧,也算給子孫留筆錢款。

可是他怎甘願被糟蹋?

曹悄悄藏起了後半部,那是他思想的集大成,也就是現在所謂的《超人哲學》,尼採的精髓。曹雪芹雖未接觸希臘悲劇與尼采,天才的根子卻是想通的。

「呸,這後半部,你們不配知道。」

曹雪芹冷笑後,悄悄將後半部藏在書架,夾在《西廂記》與《桃花扇》的中間。

又在紙張寫上《紅樓夢》的其它名字,都是創作過程中曾斬釘截鐵的。

例《石頭記》、《情僧錄》、《風月寶鑒》、《金陵十二釵》等,試圖混淆視聽,倒無意中也向世人展示了他寫作的各個側面。

曹心裡清楚的很,大家看《紅樓夢》,也就看花姑娘,看頹廢的富家美男美女的軼事、看排場、看脂粉細軟、看美人為情而故,就這些淺顯的。

而《紅樓夢》前半部,已能滿足,是徹徹底底的滿足,後半部若上來,他們理解不透,要發瘋的。

再說,藏起後半部,來個無尾之案,倒也有些神秘。

人是神秘一點才有滋味,書也是神秘一些方顯貴重,倒能多替子孫賺些碎銀,也未可知,這不一舉兩得?

終了,曹雪芹化齋號「悼紅軒」,還有著一堆馬甲試圖混淆視聽,也為了防範文字獄,藉助朋友之力,印刷成百本,卻用《石頭記》為名。

心裡有個名字,《紅樓夢》,市面上又個名字,《石頭記》,他分得很清,賺錢就是賺錢。

擺攤出售,反響卻平平。

雖在曹雪芹意料之中,卻也不免失落。

後來,兒子因病去世,他傷心過度,病倒了,《石頭記》的事也從此擱淺。

身體日差一日,曹雪芹的腦袋裡浮現出晴雯的訣別。

也是破舊不堪的屋子,也是空空如也的四壁,冷冽的風,蛇似的竄進屋內,脊梁骨都能流出清水鼻涕,冷呀,心裡更冷。

「哎,這輩子呀,自己窮困潦倒也就罷了,偏還拉些個墊背的,對妻子有愧呀!連唯一的兒子,也保不全,我這種男人,真不如趕緊死了,化為一縷輕煙,倒也乾淨。」

「只是,對於生命總算有了交代,那本紅樓夢,光彩燦爛,誰都無法反駁的,讀者雖唯有敦誠、敦敏兩人,夠了,有這兩個太夠了,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何況我還多掙了一個,我真不寂寞的,這是幸福呀。」

「該死了,我其實挺坦然的,心內無仇無怨,天公對我不薄呀,雖絕了我的後,我卻不在乎了,誰讓我完成了自己,是高度的完成。」

「卻就?卻就這輩子玩笑話太少,有些無趣了。臨了,我該頑皮一次,那個《紅樓夢》的秘密,我要帶進棺材,我不想告訴敦誠、敦敏,就這樣吧,或許也不會有人在意了。」

沒幾日,曹雪芹就死了。

敦誠與敦敏,還在替《石頭記》忙碌著。

都是這樣的,孔子的子曰,都是徒弟們忙碌出來的。

敦誠與敦敏早就發現,這《石頭記》是殘缺的,缺少後半部,也找了,無所發現,沒寫完?還是先替前半部賺吆喝吧,畢竟他們也不敢打包票,這本書就能被認可。

又過了些年,《石頭記》突然在北京爆火,也不知哪裡吹出來的」鬼風「。

當時也沒有出版社,就是口傳,到處講的講,抄的抄,傳的傳,熱鬧非凡,忙忙碌碌,那勁頭媲美洛陽紙貴,各處吵吵鬧鬧的就像過年。

像曹雪芹所言,沒人把《石頭記》當藝術品,就是花姑娘,細故等等,純粹把作者看作暢銷作家罷了,當年的暢銷作家,不比現在,沒地位的,也不受人待見。

再後來,有人不自量力地續寫,什麼《後紅樓夢》、《紅樓圓夢》、《紅樓復夢》等等,一群不自量力的人,還想」脫胎換骨「,改悲劇為大團圓,全都消失了。

從那時起,《紅樓夢》的藝術性才屹然挺立,不得了,這才是大家,這可是巔峰呀。

再後來,」背靠大樹好乘涼「,跑出門派來了,」紅學「,一批紅學家。

都是些好事家,一家老小,拖家帶口的指著曹雪芹吃飯,充滿惡意地解讀《紅樓夢》,什麼明亡痛史,什麼寶玉是清世祖,林黛玉指代董鄂妃小宛等等,一群不成熟的。

魯迅倒說,是把姑嫂婆姨的嘁嘁喳喳搬到文壇上來了。

中國的紅學,都是這般的嘁嘁喳喳。

到了現代,更是離譜,《紅樓夢》倒成了八卦素材,什麼哪個丫頭嫁得好,哪個姑娘嫁得好,晴雯究竟最終得了幾兩銀子等等。

想想,這是資質決定的,有多少才氣就決定拿多少貨,他們只能拿那些東西,又怎能怪他們?

一切都在曹雪芹的意料之中。

《紅樓夢》這本書的知己太有限了,還越來越有限。

曹雪芹看穿了,這世人呀,就看看前半部已經足夠了,不就要看些花姑娘、俊男美女的相思愛情嘛?真夠了。

而那些有天分,或是天才讀者呢?就像哈姆雷特跟前的霍拉旭那般的。

如果真是那樣,也不必看了,這些讀者也同樣偉大,再看後半部,就多此一舉了。

所以,《紅樓夢》後半部藏的好,不見的好。

曹公如此調皮,這般戲弄世人。

我反而被感動了,倒像他在感化世人。

可是吧,我還是希望,在某個廢墟,在某日,《紅樓夢》的後半部就重見天日了。

這是我的脾氣,我就想騷一騷曹雪芹。

」你這個調皮的小蹄子,你玩我們,就不許我們揭穿嘛?哈哈。「

我在人間,他在陰間,心照不宣地相視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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