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寫10克
在一家便利店裡,劉淼對我說:「你可以試試每天寫1000字。」
他吃了一口關東煮,繼續說:「你想想看,一天1000千字,一年就是30多萬字,你寫上30年,那就是1000萬字。」
1000萬字,聽上去太誘人了。哪個喜歡寫作的人不希望為世界多留下一些文字呢?
可是我每天堅持拍一張照片都做不到,又怎麼能做到寫1000字呢?
劉淼對我這個問題早有準備,他說:「你每天怎麼堅持走6公里,就能怎麼寫1000字。」
我承認,這個回答無懈可擊。自從一年前開始,我每天堅持走路6公里,差不多風雨無阻。最近,我覺得運動量還不夠,又增加到7公里。這件事能堅持下來可不容易,天有颳風下雨,人有懶散不適,內心常常有個小人說「算了吧」,但是這些都不能阻擋我前往體育場塑膠跑道的腳步。因為鍛煉這件事,好處實在太多了。
走路時,大腦可以分泌多巴胺,任何煩惱憂鬱,隨著身體一動,全都煙消雲散。走路時,眼睛可以看月光,看星辰,看雲朵,耳朵可以聽電影,聽小說,聽歷史,也可以摘下耳機聽蟲兒鳴叫。鼻子有桂花香,青草香,偶爾還有女人香。一年多的鍛煉配合健康飲食,使我的體重從90公斤,維持在現在的75公斤以下。所有這些里里外外的好處,鍛煉就都有,不鍛煉就徹底沒有。誰會為了一時的懶惰,放棄這即時的獎勵與長遠的益處?
也許,每天自由寫作千把字,跟每天鍛煉的效應是類似的。
毫無疑問,寫作的過程,就是薩特所說的觸碰自由的過程。題材內容我來定,想寫什麼就寫什麼誰也別攔著。與寫微博、發推特、曬朋友圈相比,寫一篇正經的文章無論對作者還是讀者,都大有益處。自從推特定下了一條消息不超過140字的規矩,社交網路上的表達就以簡斷為美。但是,一寸短,一寸險,一寸長,一寸強。文章有文章規矩,有開頭、中段、結尾,起承轉合,不能天上一句,地下一句,不著四六。寫文章的人,不會白白浪費一個寫作素材或動機。古人云:良工不以璞玉示人。文章要有文章的樣子。而正是這種基本要求和規範,使得寫文章成為一種上天所賜的稟賦。
想到這兒,劉淼也吃完了關東煮。我與他商量寫什麼、怎麼寫、發哪兒?他說: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寫。我明白,他的意思是,我們在編製一塊波斯地毯,每天織一點,看不出團,知道油田全部完工,遠遠一看,一片鬼斧神工的璀璨。
至於寫作方式,除了用電腦寫,用手機寫,我還決定啟用筆和紙。我始終相信,筆和紙的接觸,能夠產生一種神秘的力量,以覷文章的天巧。你想,人類幾千年的主要文明成就,都是用筆而不是用鍵盤寫成的。用筆寫還有另外幾個好處:
一是增進文章的質量。用筆寫的文字,最終還是要電子化的,輸入電腦的過程,就是認真修改的過程。這比起「蘿蔔快了不洗泥」的電子化寫作,多了一重質量的保證。可以遵行《風格的要素》作者懷特和史都克的大聲忠告「去除冗詞!去除冗詞!去除冗詞!」
二是限制快餐化分享。我們生活在一個社會學家本·阿格(Ben Agger)所說的「過度分享」的時代,當自我展示成為人的第二本能,未見得是一件好事。如今人們面對一桌佳肴,首先想到的是拍照發朋友圈,而不是盡賓主之儀,享口腹之歡,這說明我們已經從生活的本真滑得很遠很遠。
三用筆和紙寫作還有一個潛在的好處,那就是可以親眼看到自己的寫作成果,不再是電腦上的字數統計,而是實實在在的物理計量單位。跟1000萬字,20M這些數字比起來,還是100公斤更有份量,也更震撼。
那向著100公斤出發吧,這是我的第一個1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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