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是互聯網公司?簡述雷軍的互聯網情節

雷軍

本來想要將視線離開小米,不過今天又聽人在評價雷軍說小米是互聯網公司有些名不副實,也就只好說一些話。小米如果從營收佔比來看,確實僅佔9%,而小米智能手機站到70%、80%,那麼問題來了,很多人認為,小米一定可以因此而認定為是設備生產商,而不會是互聯網公司。雷軍稱小米為互聯網公司,意圖在於改變公司性質從而獲得更高的估值。

這種論調,也對,也不對。由於不懂資本市場的遊戲規則,相關的說法,不予置評。但是對於小米公司的屬性,定義為設備生產商,我認為其實是有失妥當的。因為小米確確實實從來就不是設備生產商啊,小米真沒有工廠,與蘋果一樣,小米是採用代工模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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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代工模式,其實很多時候,邊際會比較模糊。比如,用蘋果手機的童鞋,是否可以告訴我,蘋果是什麼公司?難道蘋果是硬體生產商?其實不是,蘋果是科技公司啊,這一點跟聯想一樣。他們都是研發新型技術,製造電腦為主業的。如果我們想當然地把蘋果、聯想都歸類於設備生產商,這個似乎不大好。而且蘋果、聯想,這兩家科技公司,沒有一家明確宣稱是互聯網企業,主業也並非互聯網,更沒有任何互聯網的規劃,他們只研發IT技術,生產與手機等科技產品。

小米公司情況更為複雜。小米公司設立之初,雷軍就是奔著移動互聯網去的。在雷軍設立小米公司之前,他可是投資了大量的移動互聯網公司。小米公司的誕生,本來就是沖著爭奪移動互聯網入口而去。這一點都是有據可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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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小米成立時喊出的發燒友口號,以及後來喊出了新國貨口號,讓大家以為,小米僅僅是生產、銷售智能手機的公司。其實不是。小米設立之初,雷軍就有意無意地淡化了線下經銷渠道,採用的是互聯網營銷模式,其中包括自有社區、自有商城、電商平台售貨等方式售賣,這才有F碼等一系列讓很多米粉叫苦連天的狀況,天天抱怨搶不到貨。

如果僅僅是這樣,似乎也還是不夠互聯網公司的定義的。可能連雷軍自己也想不到,小米手機,後來產生了那麼多問題,引發了那麼多現象,並讓人群起效仿他的操作模式,以及衍生了大量的黃牛。小米公司之所以是互聯網公司,那是因為雷軍從一開始就沒把自己當成是手機製造商。小米手機上線後,很快就獲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雷軍將此歸功於「互聯網思維」,這是2015年前後,雷軍最得意的手筆,並且讓他頻頻成為電商、手機、互聯網、科技多領域的風雲人物,不斷被媒體報道,也不斷被人爭相學習。對了,跨界的風潮,也是雷軍帶起來的。

雷軍

雖然他的「互聯網思維論」,並不一定就能對行業產生正面影響,也不一定是公司發展的金科玉律,但卻給理論與思維匱乏的互聯網界,提供了一種新的思考方式。也正是從這一點,我們可以看見,雷軍真的向來就是把小米公司當成互聯網公司運營的。

而且小米確實也提供了N多互聯網產品,小米網、小米商城、米家有品、米聊等等。只不過,小米的互聯網業務,確實相對於百度、QQ、阿里巴巴、新浪等諸多互聯網公司,甚至還沒有跑贏自己的小米手機的業務。

這確實很尷尬。

這對於雷軍來說,有點類似於種瓜得豆的既視感。

其實從雷軍的從業經驗來看,無論是從早起的金山軟體,還是IT資訊,還是後面的卓越,其實雷軍一直都是中國互聯網界的先鋒人物。中國現有的互聯網企業,其實多多少少都可以跟雷軍扯上一點關係。要麼就有投資,要麼就是有從他旗下出去的人,要麼就是跟他有過交集的。而他投資的互聯網企業,也實在是很多,甚至可以說是中國互聯網的半壁江山。雷軍是濃厚的互聯網情節的,他所投資的公司,創建的公司,基本上是互聯網公司。他自然也不會認為小米不是互聯網公司。

當然,這似乎跟小米是互聯網公司不相關聯,但是,我們卻可以看明白,雷軍確確實實是把小米當成互聯網公司運營的。這還真不是他有意偽稱小米是互聯網公司自抬身價。

其實,對於公司類型,很多時候我們都太過於顛倒認知。因為互聯網公司真的並不一定就可以拿到高估值,其他很多實體類、科技研發類、房產類企業的估值,真的比互聯網公司高多了。只不過資本市場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熱炒互聯網公司,給我們造成互聯網公司就意味著高估值的印象。

那麼有這樣的鐵律?就因為幾家大型互聯網公司獲得了高估值,就可以下這樣的定論?華爾街的那幫人,難道你以為真的是傻瓜?沾個互聯網三個字,就給你30倍估值?

當然,雷軍也確實需要正視互聯網業務跑不贏手機業務的尷尬局面。雖然他確實認為小米無論是操作模式,還是起源,還是小米衍生了很多互聯網服務,但卻真的沒有拳頭產品。小米商城還在發展中,米家有品也還在培育中,米聊也不溫不火。歸屬於小米的互聯網產業與服務,相比於幾大互聯網公司,確實也是相形見絀。

聰明的你,是否可以告訴我,滴滴、美團、餓了么、易到他們是不是該劃歸到互聯網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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