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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 觀本住品第九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誰有如是事  是則名本住

若無有本住  誰有眼等法

以是故當知  先已有本住 

我們前面破了物質世界(色),現在破精神。

對方認為:感知載體(比如眼睛,耳朵),感知行為(喜怒哀樂),都是存在的。如果他們存在,那麼必然有一個主體(人),使得主體、感知載體、感知行為,形成一系存在。

如果主體都沒有,怎麼會有感知的器官,感知的行為呢?

若離眼等根  及苦樂等法

先有本住者  以何而可知 

如果,感知載體,感知行為存在之前,就存在一個主體,那麼主體如何顯示出來呢?(深刻理解認識論轉向)

若離眼耳等  而有本住者

亦應離本住  而有眼耳等 

如果,這個主體竟然能離開感知載體和感知行為,獨自存在。反過來不正好說明,感知載體和感知行為是可以獨自存在的嗎?

以法知有人  以人知有法

離法何有人  離人何有法 

我們應該這樣看待,如果沒有感知載體,感知行為,那麼怎麼會顯示一個主體的概念呢?

如果沒有主體,也就沒有了感知載體,感知行為的概念。

故,主體和感知載體、感知行為是不可分割的。如果破了一個,其他全部連帶被破。

一切眼等根  實無有本住

眼耳等諸根  異相而分別 

對方說:我認為,感知載體和感知行為,並不是在此之前有一個總的主體存在(比如人有五官,人就是總的主體),而是分散的。比如,眼睛有一個主體,見者。耳朵,有一主體,聽者。因此,這樣的主體,導致了感知載體和感知行為凸顯。

若眼等諸根  無有本住者

眼等一一根  云何能知塵 

龍樹反駁道:如果,眼睛這些感知載體,沒有一個主體存在。那麼眼睛這些感知載體,怎麼會有認識行為。

這頌的意思,就是反駁對方,各個器官,有一個獨立的主體。

如果有一個獨立的主體,各自是分立的,就不可能統一為一個認識,導致認識的缺失

見者即聞者  聞者即受者

如是等諸根  則應有本住 

對方說:好,我就主張,總的主體存在。

龍樹說:不行,如果有一個總的主體存在,那麼總的主體,是不是存在各個感知載體?

答;是的。

龍樹說:那麼既然在一個總的主體存在各個感知載體,說明眼睛也能聽聲音,耳朵也能看東西,是不是?

答:(⊙o⊙)…

註:這裡應該涉及到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關係,眼睛、耳朵從特殊性上看,他是獨立的器官。從普遍性上看,他只是感知的器官。

龍樹以此駁斥對方的論點,因為耳朵、眼睛都是感知器官,他們的唯一功用就是感知。所以會出現眼睛聽聲音的咄咄怪事。

那有人說,我沒有這麼認為啊,我覺得耳朵是聽聲音的,眼睛是看東西的。

龍樹就會這麼反駁你,如果你這麼認為,你就認為各個器官都有一個獨立的主體,就返回到上面的論證中,被破。

這在柏拉圖的思想中,這個問題同樣是一個極其致命的問題,巴門尼德篇中,柏拉圖藉由巴門尼德就指出這個錯誤,認為他的理念世界既是一,又是多。

若見聞各異  受者亦各異

見時亦應聞  如是則神多 

如果說,你認為,主體不是同一的,就是說不存在一個總的主體,而存在各個分立的主體。那麼,我就變成了好幾個我了。

有看東西的我,有聽聲音的我.......這是悖理的。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所從生諸大  彼大亦無神 

對方說:眼睛、耳朵等感知載體,是物質(色)的,是由四大元素(四大元素皆空,就是四大皆空),構成的。而四大元素是存在的。

答:你怎麼一點新鮮玩意沒有,又來了。色都已經被我破沒了,不要提這種思想。

四大元素,是沒有。因為四大元素是色因,色是果。

如果色是存在的,那麼就是獨立存在,無需依存色因而存在。

如果色是不存在的,那麼色因是不能生出一個不存在的東西的。

因此,色是不存在的。色不存在,也就是果不存在,果不存在,故緣不存在。因此四大元素是不存在的。四大元素不存在,你說的感知載體是不存在的。

若眼耳等根  苦樂等諸法

無有本住者  眼等亦應無 

眼等無本住  今後亦復無

以三世無故  無有無分別

如果不存在一個主體,使得感知載體、感知行為,形成一系存在。那麼後面的感知載體和感知行為,就是空中樓閣,不能有物的延展。因此不能存在。

因此,你說感知載體之前有一個主體,是不成立的。故主體是不存在的。主體不存在,後面一系列的東西,都是不存在的。

所以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龍樹非但不是贊成依存,而是否定依存。

因為如果存在互相依存關係的事物,就會出現,某一事物存在與否的問題。

如果存在,那麼說明是獨立存在的,無需依存。

如果不存在,就會產生,依存無(這裡的無是絕對的無,把無都否定掉的無)是不可想像的。

故,原命題被破,依存事物都是不存在的。

如果依存事物都是不存在的,怎麼會認為因緣和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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