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論 觀本住品第九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誰有如是事 是則名本住若無有本住 誰有眼等法以是故當知 先已有本住
我們前面破了物質世界(色),現在破精神。
對方認為:感知載體(比如眼睛,耳朵),感知行為(喜怒哀樂),都是存在的。如果他們存在,那麼必然有一個主體(人),使得主體、感知載體、感知行為,形成一系存在。
如果主體都沒有,怎麼會有感知的器官,感知的行為呢?
若離眼等根 及苦樂等法
先有本住者 以何而可知
如果,感知載體,感知行為存在之前,就存在一個主體,那麼主體如何顯示出來呢?(深刻理解認識論轉向)
若離眼耳等 而有本住者
亦應離本住 而有眼耳等
如果,這個主體竟然能離開感知載體和感知行為,獨自存在。反過來不正好說明,感知載體和感知行為是可以獨自存在的嗎?
以法知有人 以人知有法
離法何有人 離人何有法
我們應該這樣看待,如果沒有感知載體,感知行為,那麼怎麼會顯示一個主體的概念呢?
如果沒有主體,也就沒有了感知載體,感知行為的概念。
故,主體和感知載體、感知行為是不可分割的。如果破了一個,其他全部連帶被破。
一切眼等根 實無有本住
眼耳等諸根 異相而分別
對方說:我認為,感知載體和感知行為,並不是在此之前有一個總的主體存在(比如人有五官,人就是總的主體),而是分散的。比如,眼睛有一個主體,見者。耳朵,有一主體,聽者。因此,這樣的主體,導致了感知載體和感知行為凸顯。
若眼等諸根 無有本住者
眼等一一根 云何能知塵
龍樹反駁道:如果,眼睛這些感知載體,沒有一個主體存在。那麼眼睛這些感知載體,怎麼會有認識行為。
這頌的意思,就是反駁對方,各個器官,有一個獨立的主體。
如果有一個獨立的主體,各自是分立的,就不可能統一為一個認識,導致認識的缺失
見者即聞者 聞者即受者
如是等諸根 則應有本住
對方說:好,我就主張,總的主體存在。
龍樹說:不行,如果有一個總的主體存在,那麼總的主體,是不是存在各個感知載體?
答;是的。
龍樹說:那麼既然在一個總的主體存在各個感知載體,說明眼睛也能聽聲音,耳朵也能看東西,是不是?
答:(⊙o⊙)…
註:這裡應該涉及到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關係,眼睛、耳朵從特殊性上看,他是獨立的器官。從普遍性上看,他只是感知的器官。
龍樹以此駁斥對方的論點,因為耳朵、眼睛都是感知器官,他們的唯一功用就是感知。所以會出現眼睛聽聲音的咄咄怪事。
那有人說,我沒有這麼認為啊,我覺得耳朵是聽聲音的,眼睛是看東西的。
龍樹就會這麼反駁你,如果你這麼認為,你就認為各個器官都有一個獨立的主體,就返回到上面的論證中,被破。
這在柏拉圖的思想中,這個問題同樣是一個極其致命的問題,巴門尼德篇中,柏拉圖藉由巴門尼德就指出這個錯誤,認為他的理念世界既是一,又是多。
若見聞各異 受者亦各異
見時亦應聞 如是則神多
如果說,你認為,主體不是同一的,就是說不存在一個總的主體,而存在各個分立的主體。那麼,我就變成了好幾個我了。
有看東西的我,有聽聲音的我.......這是悖理的。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所從生諸大 彼大亦無神
對方說:眼睛、耳朵等感知載體,是物質(色)的,是由四大元素(四大元素皆空,就是四大皆空),構成的。而四大元素是存在的。
答:你怎麼一點新鮮玩意沒有,又來了。色都已經被我破沒了,不要提這種思想。
四大元素,是沒有。因為四大元素是色因,色是果。
如果色是存在的,那麼就是獨立存在,無需依存色因而存在。
如果色是不存在的,那麼色因是不能生出一個不存在的東西的。
因此,色是不存在的。色不存在,也就是果不存在,果不存在,故緣不存在。因此四大元素是不存在的。四大元素不存在,你說的感知載體是不存在的。
若眼耳等根 苦樂等諸法
無有本住者 眼等亦應無 眼等無本住 今後亦復無以三世無故 無有無分別
如果不存在一個主體,使得感知載體、感知行為,形成一系存在。那麼後面的感知載體和感知行為,就是空中樓閣,不能有物的延展。因此不能存在。
因此,你說感知載體之前有一個主體,是不成立的。故主體是不存在的。主體不存在,後面一系列的東西,都是不存在的。
所以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龍樹非但不是贊成依存,而是否定依存。
因為如果存在互相依存關係的事物,就會出現,某一事物存在與否的問題。
如果存在,那麼說明是獨立存在的,無需依存。
如果不存在,就會產生,依存無(這裡的無是絕對的無,把無都否定掉的無)是不可想像的。
故,原命題被破,依存事物都是不存在的。
如果依存事物都是不存在的,怎麼會認為因緣和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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