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產業促進法》背景下電影眾籌的法律規制解析
作者:廖寧, Max
電影眾籌,由於融資快捷、成本低,且自帶「粉絲效應」,被譽為「草根電影製作人的希望」。確實,以《大聖歸來》為代表的一系列電影通過眾籌獲得了巨大成功[1],但同時,諸如《大鬧天竺》[2]、《葉問3》[3]之類官非纏身的新聞也並不少見。隨著粉絲經濟的到來,電影眾籌就像是野生河豚,雖然身體帶毒,但還是得吃。我們這一期就和大家聊一聊怎麼「去毒」。(下一期我們會和大家說一說好萊塢電影眾籌。)
電影眾籌概述
首部電影——2013年8月,《十萬個冷笑話》通過「點名時間」以眾籌方式製作電影版,從5000餘位投資人處籌集了約137萬資金並最終獲得上億的票房,成為中國電影史上首部上映的眾籌電影[4]。
公眾募集——簡單來說,電影眾籌(crowd funding)即製片人向公眾募集資金投資製作發行電影,以電影票、衍生品、票房收益等作為回報的融資方式。
三方主體——電影眾籌主要涉及三方主體:製片方(融資方)、融資平台以及投資方。
四個階段——隨著發展,電影眾籌如今已貫穿電影前期製作、拍攝、後期製作以及宣傳發行各個階段。
四種模式——從眾籌標的/回報模式來看,電影眾籌主要可以分為如下四種模式:
根據盈燦諮詢的相關統計[5],截至2016年底,國內正常運營的眾籌平台達到427家,較2015 年底全國正常運營眾籌平台數量283 家漲幅達50.88%,是2014 年全年正常運營平台數量的近3 倍。根據統計,影視文化細分領域的眾籌平台達到了24家,數量佔全部眾籌平台的5.62%,雖然在整個眾籌領域內的佔比不高,但由於大多數綜合類的眾籌平台也設立了影視類眾籌項目,因此實際從事影視文化的眾籌平台數量應該遠高於此。且據盈燦諮詢估計目前眾籌行業在中國仍處於早期起步階段,未來市場空間仍很大,成功籌資額將進一步上升,預計2017 年眾籌行業成功籌資額將突破300 億元。
排名前30的影視文化眾籌平台介紹
電影眾籌的法律規制
總體來說,目前除了政府部門發布的一些指導性文件稍有提及眾籌之外,尚無針對性的已經生效的專門性法律法規,仍然需要依據其法律實質,適用相關部門法。不同模式的電影眾籌涉及的法律規定,各有不同,分述如下:
股權眾籌
一問:股權眾籌平台到底要不要「眾籌」牌照?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需要弄清楚兩個概念:股權眾籌 VS. 非公開股權融資[6]
2015年7月18日,人民銀行等十部委發布《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髮〔2015〕22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依據該《指導意見》, 「股權眾籌融資主要是指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股權眾籌融資必須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平台(互聯網網站或其他類似的電子媒介)進行。」
2015年8月3日,證監會即下發《關於對通過互聯網開展股權融資活動的機構進行專項檢查的通知》(證監辦發〔2015〕44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指出:「股權眾籌融資主要是指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具體而言,是指創新創業者或小微企業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互聯網平台(互聯網網站或其他類似的電子媒介)公開募集股本的活動。由於其具有「公開、小額、大眾」的特徵,涉及社會公眾利益和國家金融安全,必須依法監管。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展股權眾籌融資活動。目前,一些市場機構開展的冠以「股權眾籌」名義的活動,是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的非公開股權融資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募集行為,不屬於《指導意見》規定的股權眾籌融資範圍。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規定,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不得超過200人,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合格投資者的標準應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因此,若平台經營活動屬於「股權眾籌」,則需經證監會批准,獲取牌照;若非屬此類,則無需牌照,但這並不意味著監管層對非公開股權融資活動的鬆懈。相反,沒有牌照庇佑的這些經營活動反而面臨著更為嚴格的監管風險。依據《場外證券業務備案管理辦法》(中證協發(2015)170號,下稱《備案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屬於管理辦法規定的「場外證券業務」,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私募基金管理人從事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場外證券業務的,以及證券監管機關或自律組織規定應當在協會備案的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對其場外證券業務備案。」
二問:非公開股權融資需要防範哪些風險?
2016年10月,證監會等十五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印發<股權眾籌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整治重點有八項,其中包括:
互聯網股權融資平台(以下簡稱平台)以「股權眾籌」等名義從事股權融資業務
建議尚未更名的平台及時進行更名。
平台以「股權眾籌」名義募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變相亂集資,不得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不得通過分拆、分期、與資產管理計劃嵌套等方式變相增加投資者數量,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合格投資者的標準應當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平台上的融資者未經批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股票
1. 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或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後股東累計超過200人的,為公開發行,應依法報經證監會核准。未經核准擅自發行的,屬於非法發行股票。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後股東累計不超過200人的,為非公開發行。2. 非公開發行股票及其股權轉讓,不得採用廣告、公告、廣播、電話、傳真、信函、推介會、說明會、網路、簡訊、公開勸誘等公開方式或變相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發行,不得通過手機APP、微信公眾號、QQ群和微信群等方式進行宣傳推介。嚴禁任何公司股東自行或委託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向特定對象轉讓股票,未依法報經證監會核准的,股票轉讓後公司股東累計不得超過200人。3. 股票承銷、經紀(代理買賣)、證券投資諮詢等證券業務由證監會依法批准設立的證券機構經營,未經證監會批准,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經營證券業務,不得向投資人提供購買建議。
平台通過虛構或誇大平台實力、融資項目信息和回報等方法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投資者
平台及融資者發布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虛構項目誤導或欺詐投資者,不得進行虛假陳述和誤導性宣傳。宣傳內容涉及的事項需要經有權部門許可的,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
平台上的融資者欺詐發行股票等金融產品
平台及其工作人員挪用或佔用投資者資金
根據《指導意見》,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應當嚴格落實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自身資金分賬管理,平台應嚴格落實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平台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投資者資金非法佔為己有,或挪用歸個人使用、借貸給他人、進行營利或非法活動。
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貨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合作,違法違規開展業務等
一旦平台或者融資者違反上述《證券法》、《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行政部門部門規章的規定,面臨的很可能是刑事責任(如統稱的「非法集資」罪)、行政責任(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以及民事責任(投資人的民事追償)的多重責任。
產品眾籌
產品眾籌(Reward-based crowd-funding),影視行業內多稱「權益眾籌」,即投資者或消費者,提前向電影製片方或項目公司支付對價,屆時獲取電影票、首映入場券、明星見面會門票、握手券、紀念T恤、馬克杯等其他周邊產品或其他服務的眾籌方式。
從法律關係上說,我們認為這時消費者和融資方構成了預付費消費合同關係,其本質上還是一個產品或服務買賣合同,只不過消費預付了。雙方的權利義務主要受《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約束。因此,投資人/消費者在互聯網購買該眾籌產品時需仔細閱讀電子合同,而融資方作為該格式合同的起草方更應審慎起草合同,否則當相關條款發生疑義時,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將作不利於融資方的解釋。
若出現違約,除了雙方在合同中的相關約定之外,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3條、55條的規定,應向出資者返還預付款及利息,以及向有欺詐行為的經營者處以罰金,罰金為產品單價的三倍或500元取較大值。
債權眾籌
債權眾籌(Lending-based crowd-funding),即已經被玩壞了的「P2P」,投資者對項目或公司進行投資獲得債權並在未來獲取利息收益的眾籌方式,其法律實質是借貸。由於「非法集資」問題頻現,兌付危機頻發,之前「P2P」平台攪得滿城風雨,人人自危,目前電影眾籌基本不採用此種方式。
捐贈眾籌
捐贈眾籌(Donate-based crowd-funding),即投資者對項目或公司進行無償捐贈而不要回報的眾籌方式,其法律實質是無償捐贈,多見於公益慈善項目,投資者與融資方之間構成了贈與合同關係。捐贈眾籌的相關規定主要見於《慈善法》、《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公開募捐平台服務管理辦法》等。《慈善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於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並管理募得款物。」因此,電影製片方通常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除非進行定向募捐,否則需要與相關慈善組織合作。
2016年8月31日,民政部發布了《關於指定首批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信息平台的公告》[7],指定了13家平台為首批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信息平台,如騰訊公益、淘寶公益、螞蟻金服公益、新浪微公益等等。慈善眾籌平台並不輕鬆,通常負有信息審核、風險提示等義務。今年2月,輕鬆籌平台即因出現為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個人提供公開募捐信息發布服務、對個人求助信息審核把關不嚴、對信息真實客觀和完整性甄別不夠等問題遭到民政部約談,要求嚴格整改。[8]
結語
《電影產業促進法》已於今年3月1日生效,其第四十條規定:「國家鼓勵金融機構為從事電影活動以及改善電影基礎設施提供融資服務,依法開展與電影有關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並通過信貸等方式支持電影產業發展。國家鼓勵保險機構依法開發適應電影產業發展需要的保險產品。國家鼓勵融資擔保機構依法向電影產業提供融資擔保,通過再擔保、聯合擔保以及擔保與保險相結合等方式分散風險。對國務院電影主管部門依照本法規定公告的電影的攝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利率。」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鼓勵社會力量以捐贈、資助等方式支持電影產業發展,並依法給予優惠。」這兩條為電影產業的金融服務樹立了制度和政策保障。2014年12月,證券業協會即已發布《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相信在《電影產業促進法》的政策推動下,電影眾籌的規範化指日可待。粉絲經濟時代,電影眾籌終將迎來它的春天!
[1] 國際金融報-人民網, 2017年3月26日訪問。
[2] 王寶強再受重創 《大鬧天竺》疑捲入集資詐騙風波, 2017年3月26日訪問。
[3] 快鹿《葉問3》致多家理財平台兌付危機 宣發公司解散, 2017年3月26日訪問。
[4] 首部眾籌電影《十萬個冷笑話》走紅_網易新聞中心, 2017年3月26日訪問。
[5] 獨家報告 | 2016年中國眾籌行業年報, 2017年3月26日訪問。
[6]此前,《場外證券業務備案管理辦法》曾將「非公開股權融資」稱為「私募股權眾籌」,後專門發布《關於調整<場外證券業務備案管理辦法>個別條款的通知》,統一稱為「非公開股權融資」。
[7] 民政部關於指定首批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信息平台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17年3月26日訪問。
[8]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約談輕鬆籌平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17年3月26日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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