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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的魔咒

最近,我與人合作翻譯了一本關於寫作的書,史蒂芬·平克 (Steven Pinker)所寫的 The Sense of Style(中文暫名《風格的感覺》)。翻到第三章,小標題叫the curse of knowledge,初稿翻譯成「知識的詛咒」,發給心理學者、《精進》的作者采銅看,他認為「知識的詛咒」的譯法有問題,本身就有「the curse of knowledge」的特點。

the curse of knowledge 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一個人對某件事情知情,而別人不知情,但是這個知情的人,想當然地認為別人知道的跟自己一樣多,從而沒有利用這些知識和信息來獲得利益。比如說,在二手車市場上,賣家對自己的車況是知情的,買家是不知情的。但是,研究者發現,賣家心裡總覺得買家對這輛二手車的了解跟自己一樣多,從而沒有以次充好,利用自己知情的優勢來獲得便宜。這在經濟學上就叫the curse of knowledge ,或者沿用過去的翻譯,「知識的詛咒」。

可是這個翻譯不是沒有問題的。正如采銅所說:

詛咒是西方文化的概念吧,我們這邊用的比較少,詛咒的結果感覺是很嚴重的,死了殘了這樣的。「知識的詛咒」從字面理解是,有了知識然後遭受了厄運。

採納他的建議,我把the curse of knowledge 譯成了「知情的魔咒」,並且加了一條譯註。

【譯註:the curse of knowledge,此處譯成「知情的魔咒」。一般翻譯成「知識的詛咒」,但是這是一個誤譯。因為knowledge在這裡的意思是the state of knowing about a particular fact or situation,對應的中文詞是:「知曉;知悉;了解」,而不是通常意義上講的(通過教育和經驗獲取的)「知識」。故應翻譯成「知情」。而curse在這裡的意思也不是中文裡的「詛咒」「咒怨」,而是,something that causes harm or evil,中文一般翻譯成「禍根;禍端; 禍水」,但是在這裡翻譯成「禍根」,又太重了。斟酌再三,決定翻譯成「魔咒」。有點魔幻,有點無奈,還帶一點輕鬆幽默。如果沿用以前的翻譯「知識的詛咒」,在漢語里會引起很多誤解,作家采銅對譯者說,若翻譯成「知識的詛咒」,會給人以「有了知識就遭受了厄運」的感覺,這種翻譯本身就是一種the curse of knowledge,因此他也建議翻譯成「知情的魔咒」或「知曉的魔咒」】

知情的魔咒,可以解釋我們遇到的一個寫作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正如平克所說:

為什麼有那麼多文字令人費解?為什麼一位普通讀者需要花費九牛二虎之力才能理解一篇學術論文、稅務登記表上印刷的小字、或是組建無線家庭網路的說明?

他進而指出,文章寫得晦澀難懂的主因是:你難以想像,你所知道的事情,在不知道的人看來,是什麼樣子。

我們稱之為「知情的魔咒」,這個術語由經濟學家發明,用來幫助解釋,為什麼一個人明明掌握了對手所不知道的信息,卻沒有在做生意時表現得更精明。

知情的魔咒可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學概念,那種把「你知但別人不知」的東西拋諸腦後的無能,是人類普遍遭受的折磨。

為什麼好人寫出爛文章?據我所知,知情的魔咒是最佳且唯一的解釋。很簡單,作者毫不知情,她的讀者們並不知道她所掌握的知識,也不熟悉她業內的土話,不能領悟她覺得簡單得不值一提而故意忽略掉的推導步驟,更無法視覺化對她來說明若白晝的場景。於是,作者不肯花時間解釋術語、詳述推導邏輯,也不肯提供必要的細節。

任何人想解除知情的魔咒,須先意識到此種魔咒之惡毒。如同醉鬼已經麻痹到認識不到自己業已麻痹到不能開車,知情的魔咒也阻礙我們認識到自己中了魔咒。

我們生活中遇到的「知情的魔咒」還真不少。「知識的詛咒」的翻譯本身,就是其中之一。咱漢語有個特點,可以自由組詞、自我解釋。電冰箱,電視機,電吹風,掃地機器人,空氣凈化器……都是現成漢字,隨便一組和,就把外來詞搞定了,不像西方語言,往往要新造生詞,不能一看便懂,一個中國農民哪怕從沒有見過電冰箱,但是看到這三個字,就能猜出大概。而一個德克薩斯農民,第一次看到refrigerator肯定暈菜。

同理,比較「知識的詛咒」和「知情的魔咒」,兩種翻譯的優劣也是顯而易見的。

當白痴經濟學者翻譯「量化寬鬆」的時候,就沒考慮大家有沒有看得懂。你看以前的政治經濟學翻譯,雖然也有一些專有名詞,但基本都可以讓人合理地望文生義,大差不差,猜個八九不離十。剩餘價值,擴大再生產,……,都能讓哪怕一點經濟學基礎都沒有的人看明白個大概。可是現在的供給側改革,M2,次貸,就真讓人看不懂了。

如何擺脫知情的魔咒,一個辦法,就是把文章的草稿先給朋友看,至少把文稿給你自己看,最好是等到連自己都不熟悉了文章內容的時候再看。如果你像我一樣,你會發現自己在想:「我那時這麼寫是什麼意思?」「這裡的意思是怎麼連貫下去的?」,而且,不止一次地自問:「誰寫的這篇爛文章?」

在《風格的感覺》第三章的結尾,平克說:

我常聽說,有的作家能夠文不加點、倚馬可待,最多就是在發表之前改改錯別字和標點符號。你也許不是他們中的一員。很多作者改了一稿又一稿。至於我自己,在進入下一步之前,隔段時間就把每個句子都改寫一遍。而且,我要將整個章節修改兩到三遍,才去拿給別人看。然後,拿到了別人的反饋之後,在進入新的反饋循環之前,我會把每一章改寫兩遍,最後把整本書再潤色兩遍。只有到了編輯手上,我才罷手,那時,又開啟了一個新的審稿流程。

如果不是把這個翻譯草稿給采銅看,我還真沒有發現,自己在翻譯知情的魔咒時,也陷入了這同一個魔咒。

作為編劇,也應當避免知情的魔咒,你所知道的,觀眾未必知,你所記住的,觀眾未必能記住。

比利·懷爾德《日落大道》中,編劇為了讓觀眾記住男主Gillis的女朋友、年輕的劇本閱讀員貝蒂·莎菲(Betty Schaefer)的名字,你知道,一共把這個名字重複了幾遍嗎?三遍。

  1. 在劇本第10頁,製片人辦公室里,製片人 Sheldrake記不清這個年輕的劇本閱讀員的名字,錯叫她「克拉莫小姐」,貝蒂糾正說:「莎菲,貝蒂·莎菲」。
  2. 當貝蒂離開時,Sheldrake再次搞錯,但馬上糾正自己:「再見,克拉莫小姐,哦,莎菲小姐。」
  3. 在劇本第57頁,貝蒂重現,Gillis沒有認出她,她只得再次提醒Gillis(同時提醒觀眾):「讓我幫你,我是貝蒂·莎菲,Sheldrake辦公室的。」

有句老話,為了讓觀眾記住一件事,作者至少重複三遍。應該把重要信息加以重複,以便使觀眾牢牢記住。

知情的魔咒無處不在,這是每個作者,無論寫任何文體,都應該時刻記在心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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