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宜物 | 這就是達芬奇(八)——達芬奇畫中的「小動作」

《施洗者聖約翰》(St.John the Baptist),1515年,69*57cm,木板油畫,現藏於巴黎盧浮宮

關鍵詞:達芬奇動作、手勢、施洗者聖約翰、最後的晚餐

大家可還記得這幅《施洗者聖約翰》?有沒有覺得這幅畫特別地奪人眼球?細心的讀者也許早就發現了一個問題,為什麼畫中的約翰會是右手食指向上,如果連續幾期都觀察的話,也同樣會發現,其實達芬奇在他的畫作中,多次運用類似的手法描繪人物。既然是作為一種手法來使用,其背後也許一定有什麼特殊的含義吧?這個問題,也曾有人提問:

其實,在欣賞畫作的時候,尤其是在欣賞古典畫作,第一原則永遠是讓自己走進畫中去欣賞(這同時也是畫家本意),而不是以揣摩畫家某些神秘莫測的技藝為前提。

接下來,讓我們仔細欣賞這位俊美的年輕人。先想一下,人在什麼情況下會食指指向天空?再想第二個問題,約翰除了右手食指這個明顯的動作,還有其他的動作嘛?

第一個答案:人在闡述某樣事物,並需要引證它來自「上面」的時候,會自然而然的用右手大拇指和食指向上的手勢來輔助自己的語言。或許有人會問「為什麼不是其他的指頭?」嗯,這個問題,大家可以在鏡子面前比劃一下,會發現,無論怎樣排列組合,拇指和食指向上是最美觀的啦

(比方說,如果拇指、食指和中指一起指向天空,那就不是在說自己談論的東西與「上」這個方向有關,而是在指明,「我要說第三項事物了」;讓我們跳過中指,如果是單舉無名指指向天空的話,那.....那是不可能的,因為無名指沒有那麼多神經可以讓你單獨舉起來0.0)

第二個答案:其實施洗約翰還有一個很明顯的動作——那就是他的左手指向自己的胸。這樣的動作,無疑是在代指「我」。

所以這兩個手勢連貫起來,就是說「我施洗約翰是從天上來的」,這麼簡單直白的理解,似乎毫無問題。但是,欣賞古典畫作的第二原則就是要理解畫中人物的故事背景,因為幾乎所有的古典畫作都是依照某一經典的「主題」來進行創作(比方說《最後的晚餐》達芬奇就是想繪製耶穌說出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約翰福音13:21》這句話的瞬間,門徒所作出的反應)。而這幅畫,其實是可能采自《約翰福音1:29-34》施洗約翰在看見耶穌基督的時候所說的幾句話「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

眾所周知,這位穿著駱駝皮,在約旦河給人施洗的約翰,是在耶穌基督傳道以前,對世人進行教誨的一位先知,而他最常說的口號也很可能成為了這幅畫作靈感的源泉

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他手裡拿著簸箕,要揚凈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里,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馬太福音3:2, 11-12》

再聯想畫中右上角那有些滲入背景色中的十字架,則無疑是暗指他的表兄弟耶穌基督。所以,在《施洗者聖約翰》這幅畫中,他的手勢,以及他自信又迷人的微笑,是達芬奇對施洗約翰傳道時的描繪。因為他總是樂衷於描繪人物在表達某思想情感的瞬間,而不只是單單的對靜止時態的描摹。

而以上的解讀,事實上也全都基於他對繪畫理論所寫的筆記:

繪畫里最重要的問題,就是每一個人物的動作都應當表現它的精神狀態,例如:慾望、嘲笑、憤怒和憐憫。

一個優秀的畫家應當描繪兩件主要的東西,即人和他的思想意圖。第一件事做到很容易,第二件事情就很難,因為它必須藉助體態和四肢的動作來表現。這方面的知識應當靠觀察啞巴得來,因為他們的動作比任何人的動作都更自然。

在繪畫中,人物的動作在各種情形下都應當表現他們內心的意圖。

給你的人物畫上能夠充分表現他們內心意圖的動作,否則你的藝術就是死的。

除非一個人物形象顯示了表達內心激情的動作,否則就不值得一贊。一個用動作最完善地表達出注入了他的熱情的人物,之時最值得讚許的。

手和手臂的動作應當儘可能表現出促使它們運動的思想意圖,讓明眼人一眼就能領會這些動作所要表達的思想意圖。當高明的演說家試圖向聽眾鼓吹什麼時,他總是用手和手臂的動作來協助語言。當然,也有些蠢材並不這樣裝點他們的講話,他們活像一個代替幕後人物發言的話筒。這是一種缺陷,在繪畫人物時萬萬要不得。因為畫中的人物只有通過他們的繪畫者賦予活潑的手勢獲得思想意圖,否則它們就被人們看作雙料死人——它們是畫出來的人,這已經就不是活人;再缺少表現生命的手勢,就是再死了一層。

——《達芬奇筆記》,杜莉編譯,北京:金城出版社,2011年,第19、23頁。

所以,欣賞一幅古典畫作,最重要的原則是:

1. 讓自己走入畫作,用自己的眼睛親自去觀察畫作,從畫作整體到局部元素都需要我們仔細的觀察。

2. 如果想要更細緻地理解畫作的含義,則需要明白畫作的主題與典故出處。

3. 適當的結合畫家本身的技巧、筆記以及後人的解讀,但切不可奉為圭臬。

以上就是欣賞一幅畫作的三要素,最後一定要記得,還是要回歸到畫作的整體,切勿像老學究一般,抓住一些細枝末節把個手勢研究的天翻地覆,其附會的含義堪比博士論文,就好比拿著放大鏡低頭跑馬拉松,跑著跑著....最後都不知道自己跑向何處去啦。

那接下來,請大家也試著走入畫中,看看這些畫作里,達芬奇為他們設計的小動作,都有哪些含義?

《聖母子與聖安妮和聖約翰》,1499141.5*104.6cm,草稿現藏於倫敦國家美術館註:聖安妮是聖母瑪利亞的母親,他的姊妹聖索雯(S. Sovin)是施洗約翰的母親聖伊麗莎白

《三博士來朝》,1480256cm*243cm現藏於烏菲茲美術館

《最後的晚餐》,1495420*910cm現藏於米蘭聖瑪利亞感恩教堂(Church Santa Maria Delle Grazie, Milan)

每一副畫作,即便是同樣的右手食指指天,也因為不一樣的人物與主題而具有不同的含義,因為它們所蘊含的感情是不一樣的,欣賞畫作,最重要的不是看懂畫家的技巧,而是去體會畫家想要表達的那份感情(Emotion)。

因為,使畫中人物「復活」的不是筆法,而是那股子精氣神。

今日份的達·芬奇,你,看懂了嗎?

註:在《新約·哥林多後書》3: 6有一處經文: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希臘文原文是τ? γ?ρ γρ?μμα ?ποκτε?νει, τ? δ? πνε?μα ζ?οποιε?. 其中的γρ?μμα本意指書寫,也可引申為筆所寫所繪的一切的事物;πνε?μα本意指神造人時,所吹的那股精氣,也可引申為一切精神情感的源頭。故此,在學習、欣賞一件事物的時候,如若執拗地鑽研我們本身所附會的東西,只會令我們更加迷茫;不忘本心,回歸精意才是領悟一件事物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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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編輯 by 鶼、鰈

圖片 by 《偉大的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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