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最讓我們心疼的,遠不止她香消玉隕
梅姐九旬老母親因為路邊撿菜吃、破產又一次登上了新聞頭條。
自梅姐因癌症去世,生前立下的遺囑分割財產之後,年事已高的梅媽已經經歷了長達13年的官司之路。
梅艷芳母親覃美金每月獲7萬元生活費
170萬元給4名外甥侄女做讀書基金
好友劉培基獲贈兩幢物業
餘下財產在梅艷芳媽媽百年後捐給佛學會
這是梅姐離世前立下的遺囑。一貫疏財重義的她,遺囑中留給母親的財物竟還比不上留給外人的多,而親生的大哥梅啟明,更是成了遺囑的「無關人士」。
面對這個情理之外的結果,梅媽說什麼都不能相信。自己親手養大的女兒,怎麼會做出這麼糊塗的決定呢?她勢必要爭取回屬於自己的財產。
2004年,覃美金(梅媽)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梅艷芳立下遺囑時神志不清,受旁人操控,故法院應判遺囑無效。這場持續了13年的遺產之爭開始了。
2006年3月和2007年8月,梅媽又將遺囑執行人、主診醫師和獲贈兩套房產的劉培基先後告上法庭,皆被判敗訴。
2011年,正值女兒逝世9周年之際,彼時的梅媽已被拖欠7個月的生活費。庭上的梅媽面對依舊敗訴的結果,情緒激動哭訴:「我怎麼冷靜?勒緊褲腰帶過活,我90幾歲的人,這條老命還怕什麼,同你一起死!」
2012年,背負著巨額官司費用的梅媽,第一次被法院頒令破產,每月生活費驟減到3萬;
2013年,梅媽以生活費不足為由,向法院申請領取遺產,依舊敗訴。
2014年,90歲的梅媽在奔走官司中不慎失足,骨裂住院,只能對著前去醫院探望的梅姐歌迷訴苦:「阿梅託夢說自己不開心啊!」
直到2017年,躺在病床上的梅媽,沒有放棄對法院和信託基金的控訴:「我這麼慘了,他們吃人不吐骨頭!」
梅姐生前風光無限、人緣極好,對家庭的付出更是無怨無悔,為何離開人世時,會留老母親一個人對著蠟像哭泣、老無所依呢?
有人卻說:「梅媽只不過是一個變老的壞人,如今的慘相只是因果相報。」
2
我看著寂寞長大 開出了花
哀愁的芬芳已經滿枝
—《我看著寂寞長大》
舞台上的傳奇,有一個寂寞的開始。
梅艷芳出生於單親家庭,父親早早去世,留下母親覃美金一個人養活四個孩子。
從此,梅艷芳和姐姐梅愛芳噩夢一樣的童年開始了。
原來,梅媽是一個極其重男輕女的母親,對她來講「兒子才是寶,女兒都是賠錢貨」。迫於生計,年僅四歲半的梅艷芳,跟著姐姐一起登上舞台賣唱,當歌女養家、供兩個哥哥讀書。
跑碼頭、混黑幫、歌舞廳,梅姐的童年短暫得似乎不曾存在過;學校、作業、考試、初戀,這些原本屬於青春的關鍵詞,在她記憶里也是一片空白。
梅姐在音樂和表演上的驚人天賦,讓她不得已成為家裡的「搖錢樹」,賣力養家、賣力為好賭的母親填坑。甚至在她與病魔抗爭、彌留人世之際,梅媽第一時間打來電話,關心的卻不是女兒的病情,而是要求辛苦一輩子的女兒,將遺產留給自己和大兒子。
所以,一心想要獨佔梅姐億萬遺產的梅媽,在看到最終遺囑內容時,才會為了這場遺產爭奪戰,奔走了13年,甚至當場撒潑、爆粗、扔鞋子,咒罵一切阻攔她搶奪遺產的人。
傳奇的開始,和一生的孤獨,梅姐渾身都是原生家庭刻下的傷痕,簡直就是現實中的樊勝美。
同樣的重男輕女到骨子裡的家庭,從小為了養家,被剝奪了教育權利的梅姐,所受的傷害有過之而無不及。
一直以來,在梅媽的眼中,兒子才是親生骨肉,女兒只不過是生財工具。四歲半開始,梅艷芳就開始在母親開的劇院賣唱,跟姐姐梅愛芳相依為命。
後來劇院失火,梅媽將責任統統推到姐妹倆身上。為了彌補損失,梅媽逼迫姐妹倆白天上學,晚上到處表演賺錢。生性好賭的梅媽一旦錢不夠用,就對姐妹倆又打又罵。
不得已,梅艷芳在14歲乾脆輟學,開始全職表演賺錢。可是姐妹倆寧願忍受在外奔波之苦,也不願意回到那個膽戰心驚的家——梅媽一度給孩子們找了一個繼父,繼父給姐妹倆帶去不少陰影,逼得二人晚上睡覺都要藏一支木棍在枕頭底下。
直到19歲梅姐參加香港第一屆歌唱大賽,贏得冠軍,正式踏入演藝圈,這個視女兒如塵埃的母親,也不要臉地跟著享盡榮華,還揚言:「阿梅又不是生下來就會表演,是我辛苦把她培養大!」
這個千瘡百孔的原生家庭,除了重男輕女,還有另一個中國特色的劣根——缺乏界限感。
早在上世紀80年代,好吃懶做的大哥跟梅姐伸手要200萬做生意。念在親情的份上,梅姐慷慨解囊。不足一年,梅啟明果然將200萬虧空,還欠下不少債,開口要梅姐代付。疏財仗義的梅姐,還是答應了這個過分無理的要求。後來梅姐才得知,大哥實際欠債2000餘萬,不聲不響就砸了過來。梅姐心裡生氣,但更多的是失望,失望親人騙錢。然而,一向護短的梅媽,口口聲聲「他是你哥哥」,要去梅姐念在兄妹之情,不要計較。
面對著媒體,梅姐的傷心溢於言表:「朋友騙我錢,我不難過,只怪自己不會帶眼識人,可是連家人都騙我錢,我覺得非常傷心。」
恬不知恥的家人,和無法拒絕的梅姐,都是因為家庭里缺失的界限感。一句「我是你媽」、「我是你哥」,就可以粉飾太平。家庭真的是講情不講理的地方嗎?這句話不過是藏著刀子的借口罷了,要不然,當年你們逼著女兒、逼著妹妹犧牲童年和學業,跑場賣唱,你們有念過情嗎?
我們只是恰好是一家人而已,都是獨立的個體,並沒有理所當然的羈絆,也沒有不要臉的「你應該對我好」。
3
我在憂里強顏誰知道
愁進千杯換個淺淺微笑
—《飄零》
記得很清楚,樊勝美帶著淚苦笑:「一個人的家庭,就是一個人的宿命,是改變不了的。」
聽到這句話,我就已經知道,樊勝美註定無法獲得人生的幸福。帶著對「原生家庭宿命論」的屈服,樊勝美一邊揚起頭笑靨如花,活成曲筱綃口中的「撈女」,甚至不惜流連歡場賣酒,一邊面對「吃人」的家人流淚死撐。
現實中,不僅僅是梅艷芳,張韶涵、張柏芝、吳奇隆、張衛健、歐弟,都是人前光鮮努力,人後被原生家庭拖進泥淖的可憐人。
有人對自己天資不足認命、有人對生不逢時認命,有人卻對原生家庭認命,甘為奴隸。
「原生家庭宿命論」,大抵是這個世界上最可悲的認命——明明沒錯、明明可以咬咬牙擺脫,卻拚命說服自己,成為「吃人」家庭的午餐。
人的慾望和貪念,都是無底洞。打著「親情」幌子的貪嗔痴,更是一輩子填不平——我再混蛋,你也會幫我,因為我們是一家人吶!
樊爸樊媽不僅要求女兒為不成器的兒子買房養家,還理直氣壯說:「房子不能寫你的名字,你將來是要嫁人的。」
明明蠻橫無理,脾氣火爆的樊勝美卻只是流著淚認了。
養育無恩的梅媽,逼著女兒供兒子讀書、為兒子還債,實在不配為人母。可是梅姐念在親情,默默忍受,一一做到。
認了原生家庭的宿命,註定一輩子活在自我否定里,任人魚肉。
氣憤難解,我不禁想問:「為什麼他們這麼傻,甘心扮演這些蛀蟲的拯救者?」
有人說:「越是缺愛的人,越想要用自己的付出和犧牲,來乞求愛。」
明明痛恨這個「吃人」的家庭,可是看著他們陷在泥淖中,只有自己這個「超級英雄」才能拯救,內心竟然獲得從未有過的成就感和存在感。
拯救「混蛋」所能提供的情感需求,對於一直缺愛的人們來說,如降甘霖。
可是他們不知道,無論你是superman還是superwoman,身處這樣的家庭,終究得不到愛和感激,因為你的付出和犧牲,在別人眼裡根本就是理所當然,不值一提。
就像樊勝美給家人買了房、還了債,吃的喝的供養著家人,依舊落不到一聲好;而為家人傾盡一生的梅艷芳,在屍骨未寒之時,家人已經直勾勾盯著她的遺產看了。
4
漫長路 驟覺光陰退減
歡欣總短暫未再返
哪個看透我夢想是平淡
—《夕陽之歌》
梅姐已逝,而塵世間千千萬萬的「樊勝美們」,還在苦惱於原生家庭這個「未解之謎」。
自小被爸媽扔在外婆家的女生唐露,靠著300元的生活費和助學貸款,完成了學業。
生而不養的爸媽,卻百般阻擾女兒的婚事,逼迫女兒拿出10萬幫兒子買房娶親,一分都不能少!
因為你是親姐姐!
面對死纏爛打的爸媽,唐露堅稱:「我無所謂了,錢我不會出的。」
這個「拎得清」的態度,才是「吃人」家庭的七寸。
家人之間的感情,本來就沒有「理所當然的好」;親情,也經不起無止境地壓榨。
親情是有額度的,你可以花,你可以預支,但是額度用完了,抱歉,你的親情被凍結了。
所以,樊勝美最致命的錯,不是虛偽,不要愛錢,而是面對噁心的家人,永遠「拎不清」的態度。
而縱觀梅姐傳奇又悲傷的一生,自小忍飢挨餓,穿著破舊的戲衫到處跑場,成為同學口中不恥的「歌女」,而她的家人卻只把她當成案板上的魚肉。
她也曾無窮無盡地掏過錢、掏過心,犯過傻、認過命,在最後一刻,立下冷靜分明的遺囑,大概是終於「拎清了。」
「我穿婚紗好看嗎?這婚紗已經不是首次穿,但是沒有一次是屬於我自己的。這可能是我一生中的遺憾。但你們的愛,將這遺憾填補。我將自己嫁給了音樂,嫁給了你們。」
梅艷芳穿著婚紗,唱了人生中最後一首歌。她沒有愛人,香港人便將她視為最愛的女人;她沒有父母疼愛,香港人便把她當做女兒。
「遲遲年月 難耐這一生的變幻 如浮雲聚散纏結這滄桑的倦顏 漫長路 驟覺光陰退減 歡欣總短暫未再返 哪個知我夢想是平淡。」
就如這最後一曲,梅艷芳穿過破戲衫、當過小歌女、終於登上萬人舞台,實現了「叫座」的夢想。可是啊,一世浮沉後她只想回歸平淡,哪知自己離世之後,母親和哥哥依舊鬧得她不得安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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