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權力

說起來似乎挺簡單,可事實上干擾人們向王道授權以形成王權的因素不是一般的多。文明是對社會群體力量的有效控制,要實現這種控制就必須有統一的權力授權機制,否則社會根本就沒有控制人群所需要的基本力量。權力授權機制通常是以行政管制和立法的方式建立的,偶爾會出現依靠軍事力量強制控制人群的社會組織模式,不過由於後者的管理成本太高、處於強制措施下的人們缺乏勞動積極性,其控制下的社會往往入不敷出,生產不能抵償消耗,他們要麼在一定時間內轉變社會管理方式,要麼崩潰、滅亡。影響授權的因素也就是影響社會對人群的控制力度的因素,既然咱現在討論的是社會群體的控制論,那麼就有必要簡單考察一下這些能干擾控制力度的相關因素。

這些因素大多是發自個體性慾望的難以克服的因素,前面說過,人的個體性天生不能相融,說白了,就是「仨雞崽倆豆」的情況,也就是一份食物我吃了你就只能餓著了的情況。也許你會說這些都是物資匱乏造成的情形,只要有充足的物資供應就不會出現類似難題了,我們當然知道這個道理,但土地有限、資源有限、勞動力有限、生產力有限、出產的物資更有限,可人口卻是能不斷增多趨向無限的,再說貪婪是每人都有的本能,即便暫時不需要的物資也會盡量去佔有,畢竟到了飢餓時有一口吃的和沒一口吃的對個人來說是萬分要緊的事情。基於安全考慮的貪心如果還有情可原的話,對一些便利品或是權力、地位、美色的貪戀就更無止境了。以我們當時社會的平均供給能力,集中供給皇室一家多數時候(剛經歷過戰亂摧殘時例外)還沒太大問題,再供養一批官僚財主就非常緊張了,要想充分滿足所有人的物資需求根本是天方夜譚。

當物資缺乏度普遍很高的時候,人們會本能地追尋那些能給予他們稀缺物資供應的人,也就是追求財富,哪裡有財富就向哪兒走,怎樣能得到財富就怎樣做,等於是對財富授權。財富的符號或者通用代表物就是金錢,對財富授權就是對金錢授權,就是把自己力量的支配權的一部分或全部交給財富、金錢,就是自願讓財富或金錢影響自己的意志和行為。然而無論財富或金錢,它們本身都是死物,根本不具備主動影響人的意志的性能,它們不是主體,也沒有承接授權的能力。事實上,只有人支配錢的可能,沒有錢支配人的道理,除非在那些金錢的背後,有人借金錢為線索,把自己的意志像操作提線木偶一樣貫徹到追求財富的人身上,利用金錢和財富為中介,竊取人們的授權。人們表面上是為錢做事,實際上卻是在為金錢背後的權力意志的主體做事,與王權的託管機制不同的是,王權是主體對主體的直接授權,雙方都是主動的,相互間以各自的德行獲取對方的信任,以王道為中介,以和平為目的,授權方可以根據自己的境況和被授權方的表現判斷出自己的授權是否所託非人,而以金錢為中介的授權活動中,由於有金錢的阻隔,授權方只能盲目地跟隨金錢的指揮棒動作,只要錢發到手,他們就不需要對實際上的掌權人有更多的信任了,同樣不必關心對方的目的是什麼。況且,一個人一般會很容易判斷出自己的生活是處在和平狀態中呢,還是處在戰亂或饑荒中,但他恐怕很難準確判斷出自己對金錢的追求是使自己更富足了呢,還是更匱乏了。和平和戰亂的區別很明顯,但富足和匱乏的相對性就比較大了,有時還需要和周圍人的境況進行橫向比較才能看得出來,而且如果朝廷對戰亂的制止缺乏力度,使得戰亂的規模越來越大,甚至完全失控,那麼授權者就沒理由繼續授權也不可能繼續授權了,可是就算對金錢的追求使授權者更加貧困了,他也只能繼續加大授權的力度,更加拚命地去追求財富、金錢,因為這是他的本能行為,不是反思後的理智選擇,也不是信任他人的結果。

別誤會,俺上面說的財富和金錢背後的意志主體可不是指資本家,而是封建地主、財主和囤積販賣者,雖然他們和資本家的經營方式及盈利原理基本一樣,但資本家受到的市場、法律和政府方面的約束要大得多了。資本家可以看作是社會財富的託管者,他們受到國家法律和市場競爭機制的約束、受到政府和司法部門的監管,基本算是國家的獨立管家。你們也經常聽到有些資本家會說他們只是社會財富的代管者,搞慈善捐贈是他們的義務和責任,假如他們說的都是真心話,並且也確實全力付諸於行動了的話,那麼他們在某個極其有限的方面已經接近王道了。僅僅只是接近,因為王道要求所有文明人意志的完全統一,象徵著個體性的完全排除(即傳說中的天下大同),而資本家的財富運營及市場競爭模式顯然永遠無法達到王道的至高要求,資本的運行本身必須以個體性的普遍存在為前提——自私、逐利。所以,資本主義的所謂「原罪」難以洗脫,貿易爭端、投機經營、經濟危機、債務問題……始終困擾著他們的過去、現在和未來,也許所有的一切都不能阻止他們的進步,就像野生環境下動物們無休止的搏鬥並沒有讓生命從天地間消失一樣,個體性是自然的創造,它絕不會導向一個沒有現象呈現的毀滅式的結局,自然就是現象和現實的一切,它只會不斷創造出更多、更豐富的現象和現實。聽起來很有前途是吧?俺再來告訴你,那些更多、更豐富的現象和現實中,不只有美好、善良、誕生以及享受,還會有醜陋、邪惡、死亡以及各種痛苦的折磨,別忘了自然是非人格的,它創造個體就像人製造玩具,它永遠不會在意個體的喜怒哀樂、生死存亡,好在它也不會強行制訂任何規矩,而是把一切都交給道之精神裁奪。我們雖然不講究什麼「原罪」,但我們知道,所有對個體性的依賴,最終都會導致徹底失控(也就是喪失文明)的結果,無論技術手段上的進步有多麼巨大,失去文明庇護的個體即使擁有神仙般的力量,也無法在充斥著爭鬥的野蠻世界裡獨善其身。

雖然拿不出什麼可靠的證據,但王道思想的殘餘威力也許多少影響到了你們的先輩革命者們,對資本主義前景的疑慮或許多少對他們選擇馬列主義道路有一定的助力。依我們的經驗,向金錢和財富授權的結果,往往會使百姓淪落到被奴役或被變相奴役的悲慘境地。

與你們現代社會的市場環境不同,我們那時的生活一般都很簡單,沒有什麼太多的便利品可用於相互交易,除了一些手工製品和粗陋的生產工具,就只剩下獵捕到的獸皮、肉類,還有一些麻、絲、柴草等土地產品了。由於沒有工業化的生產技術和規模,只靠前述那些小的商品交易的話,根本就賺不到什麼利潤,在當時可供交易的大宗商品通常就只有當季產出的糧食和私人耕地了,大批的馬匹等牲畜很少集中批量交易,除非是戰時國家採購。糧食和土地,按理來說可以當作普通的交易品自行買賣,可這兩樣東西在那個時代卻都是關乎性命的資源。

假設,一片土地上有甲乙兩戶人家,兩家人平分了這片土地的可耕作部分,甲家會燒陶罐、乙家會打鐵鏟,作為鄰居他們也經常交易彼此的手工產品。某一年,甲家由於疾病、意外等原因造成種地勞力不足,家裡田地荒蕪、糧食減產嚴重,手工生產的陶罐的售賣根本不夠填補需要購買糧食的開銷,眼看要揭不開鍋的甲家人只好以自己的部分耕地作為代價向乙家人購買一些糧食。無論買糧支付的土地是抵押還是出售,甲家的土地都少了一部分,如果是抵押,一旦甲家第二年不能贖回土地,或者繼續因流年不利而需要向乙家購糧,乙家便可以逐步兼并甲家的土地,直到成為當地地主。就算不是完全因運氣不好,正常情況下,只要有一家由於婚喪嫁娶、多年幼孩子或懶惰而導致糧食不夠吃,需大量購買口糧的時候,除非有殷實的積蓄,否則就只能用自家土地向鄰近有餘糧的人家賒借、購買,時間長了,便造成地主對耕地和糧食的壟斷。

上面說的還只是正常的土地兼并過程,再加上實際生活中存在的各種陰謀詭計、巧取豪奪,一旦地主通過糧食和土地的交易壟斷了地方上的耕地資源及糧食供應,原本的務農百姓便只能作為佃戶為地主種田了。離開家鄉去開闢新的耕地本來也是一條出路,可在漫長的歷史時期內的大部分時間和地方,這條路其實是不存在的。適宜居住的地方可耕地的開墾率往往已經非常高,限於耕作技術和地形、氣候條件的限制,很多地方的荒地根本沒有開墾的價值,背井離鄉走到天涯海角可能都找不到一塊落腳之地,只要還能活得下去,大多數都不會主動選擇永遠流浪,鑒於流浪人員缺乏德行方面的有效約束,朝廷也反對百姓外出流浪。

僅僅作為佃農一般不會有太大問題,儘管生活會相對清苦一點,但由於有需要向地主交租的壓力,反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種田的積極性,提升糧食產量。真正的問題出現在地主的權力欲膨脹和對生活享受的不滿足上。本來地主對僱農、佃戶是沒有採取強制措施的權力的。生殺予奪皆屬朝廷掌握,除了皇帝和得到朝廷任命的官員或是像父母兄長這類直系血親、長輩以及老師等肩負特殊責任的教職人員之外,普通人只能自衛,不能對他人的行為有任何的強行干預;除皇帝和有權執行死刑的特定衙門以外,任何企圖置他人於死地的行為也都是為王法所不容的犯罪,理論上是必然要受到王權的制裁的。可是,當地主們壟斷糧食供應以後,他們可以通過囤積、抬價等手段人為地製造飢餓,加大糧食的稀缺程度,利用人們本能中在飢餓時對食物的自發追求,吸引力度越來越大、人數越來越多的授權,而他們就躲在幕後操縱人們的生活和勞動,令人們只能按照他的要求活動,甚至買通地方官僚阻止王權的正常行使,直到組建起自己的武裝力量,以暴力脅迫的方式成為一方的獨裁君主。

用囤積居奇的方法抬高自己手中糧食價值的投機性做法是每個地主都能想到的利己手段,通常一開始不會做得太過分,否則官僚機制會提前對其進行打擊,只有當地主聚集了足夠多的財富,穩據一方資源,或是徹底買通了地方官僚、勢力在局部形成氣候的時候,才會放任窮人們餓死也不管,用私人武裝打擊反抗勢力,以飢餓和死亡脅迫百姓服從於他們並為了保護他們的利益去對抗王權。這是赤裸裸的奴役,在這種環境下的個人很難有機會反抗,因為糧食作為生存必需的財富,就像一根無形的鎖鏈纏繞在脖子上,人們只能根據地主的吩咐做事,然後從地主那裡得到一點難以果腹的口糧。奴役下的人們生活沒有希望,就會失去勞動的積極性,導致土地的出產量下降,變得不夠維持地主本人的享受及其用來維護自己權力利益的武裝部隊的開銷,出路只有一條:向周邊地區掠奪資源。

顯然,這是一條通向戰亂的不歸路,咱再來仔細看一下這條由個人對財富的貪婪鋪成的墮落之路上,是否可能存在著某種光明的出口。首先,在交易中獲取利潤是第一步,如果不追求利潤的話,所有的交易價值都是完全相等的也就不會出現財富的聚集和壟斷了,但是在交易中取得對自己有利的收益是人的本能傾向,用你們的話說這是人的自私的本性,是無可厚非的,也是無法禁止的,我們那時能夠取得豐厚利潤的交易就只有土地和糧食的交易。第二步,囤貨待漲,這是自然而然的,既然允許獲利,就沒理由不允許儘可能多地獲利,而我們當時的交通條件非常差,沒法利用地域差獲利,糧食運輸的成本也非常高,唯一的辦法只能靠囤積來擴大利潤空間。可糧食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它與你們熟悉的工業便利品不同,缺少工業產品的生活會相對麻煩很多,缺少糧食的生活則根本無法繼續了,所以政治方面的官僚朝政集團是不會允許有人故意囤糧的,那會造成百姓的不滿或者使百姓不再遵守法度,而是為了得到自己買不起的口糧去劫掠搶奪,但那跟地主們沒什麼關係,地主囤的都是自己的糧食,並且由自己豢養的家丁們看守,饑民一般是搶不到的。然而朝廷不會看著地方饑民出現暴亂卻還有人在囤糧待價,國庫充實的時候朝廷也許會按市價向地主購買糧食,可這隻會令賣了好價錢的地主們用到手的銀兩兼并更多的土地、囤積更多的糧食,所以即便是買,朝廷也得想辦法把付出的代價從地主手裡收回來,否則早晚有一天國庫會被抽空的,那時恐怕就只能用武力向地主借糧了。地主們當然也不是傻子,他們會通過包括行賄在內的種種手段來防止自己手中的利潤被朝廷漂沒,並用轉移支付的方式加倍壓榨窮苦百姓,同時把責任全部推到朝廷頭上,誘導百姓們的不滿和對抗情緒,以此削弱朝廷的威信,為最終與朝廷的公開對抗打下基礎。

可見至少在我們那時的社會環境下,政治和商業的矛盾不可調和,雖然在封建後期隨著大運河的建成和國家經濟重心向水運條件便利的江南方向轉移,國內貿易逐漸繁盛了起來,但在沒有工業化生產的情況下,商貿的基礎支撐點只能落在農業和糧食生產上,土地依然是最重要的生產資料、糧食依然是最核心的盈利商品、製造飢餓依然是最能獲取利潤的商業手段、商人依然是國家政局穩定的頭號威脅。說起來商人似乎對政治權力沒什麼興趣,可是對財富的追求本身就是一種對自我意志的實現,意志即是權力,對財富的追求就是對權力的追求,尤其是當財富變成調動他人行動的中介物的時候,那財富便是不折不扣的權力的象徵。只是在我們看來,這種權力的行使註定了是對王權的削弱、對王道的背離,財富的權力只能導向奴役和戰亂。窮苦的百姓都不會喜歡戰爭或因戰爭而獲利,儘管他們可能也不會害怕戰爭——如果戰爭已經無法讓在王道失落的世界裡生活的他們失去更多的話。但地主富商們卻有可能害怕戰爭又喜歡戰爭,他們害怕戰爭使他們的財富面臨著被掠奪和毀壞的危險,可他們又期待著戰爭造成的物資和人員損失會讓他們得到高價售賣稀缺商品的機會或兼并一些受戰爭波及暫時無人耕作的土地。對利潤的貪婪激起個體意志無限制地膨脹之後,他人皆是可有可無的物品,區別只在於能否為自己所用,還是會成為自己達到目的的障礙。能為自己所用的則奴役之,成為障礙的則借戰亂清除之。

奴役的定義是「向他人貫徹自己的意志」,戰亂就是「一個群體向另一個群體貫徹他們的意志」,戰爭則是「一個國家向另一個國家貫徹其意志」,無論貫徹意志的方式是直接的暴力脅迫還是變相的利益牽制,凡是以帶有個體性和局限性特徵的意志為中心尋求對另一個體或群體進行控制的行為都是奴役,都是非王道、非文明的社會組織方式。王道的存在基礎是「統一的整體意志」,可以有不同的社會分工、可以有地位和身份等級的差別,但所有人在理論上必須能夠為整體意志負責,而不是僅僅為個體自身負責,否則社會就不可能是為全力謀求和平而存在的,也就不是完全的文明社會。

早在西周初期我們就已經有了專門從事買賣的職業,商業活動於我們而言並不陌生,雖然我們沒有發展出複雜的經濟學理論,對商貿的本質我們還是有所了解的。我們知道商品交易在社會生活中的必要性及其對社會生產起到的促進作用,也清楚不加管束地任其發展可能導致怎樣的惡劣後果,鑒於其跟王道政治理念的格格不入,我們將之列為九種主要社會職業的最後一位,也就是「九流之末」。除了有意在社會層面上壓低商業的地位,在德行上也給從商者以更多的負面評價,還規定王權對商業活動的節制是理所應當的——其實這倒不是針對商業,王權是國家整體的權力意志,代表著社會的最大權力,其他如家族、師承、宗教等一切權力皆在王權管轄之下,以王權為大,大權優先行使。歷朝歷代「重農抑商」的政策幾乎成了常態,這也是迫不得已,僅一官僚專制就常常令百姓苦不堪言了,若是地方土豪再和官僚們勾結起來欺壓百姓的話,王權根本就無法行使了。理想中,王權的主體是百姓,也就是民權,集權之後成為皇權,即皇權等於王權等於民權,國家由此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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