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崢賠款5百萬元,網友覺得應該賠款5千萬

【《泰囧》侵權案落下帷幕 徐崢與光線傳媒被判賠500萬】4月9日,「囧途」系電影知識產權糾紛案落下帷幕,光線傳媒和徐崢等人的上訴被駁回。

《泰囧》被判侵權,徐崢及5家出品方光線傳媒、真樂道公司等向《人在囧途》版權方武漢華旗影視公司賠款500萬元。知識產權這一問題在我國一直都很有待加強。前有百度盜用許多作家的文學作品,後有周杰倫網易雲音樂的下架。近些年國家加大了對原著作的保護。對知識產權方面加強了監督的力度,各大平台也是加大了抄襲原著作的力度,也取得了大力的發展。

這次被判賠款500萬元。有些網友認為抄襲是可恥的,賺取的幾十億票房,判500萬太輕了,應該賠款5000萬。不過這也說明我們國家對原著.知識產權法治完善更進了一步,希望大家都能夠抵制侵權行為,支持原著作者辛勤的勞動成果,一個公正公平 的社會需要每一個人的努力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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