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氣

我們自認為自己的生命是真,這並不代表著我們高傲地覺得自己作為生命的真就一定比其它無生命的形勢更真,甚至我們當中只有少數人認為生命形勢與其它形勢間存在著不可忽視的差異,也就是說我們多數人會認定,生命的真並非一種特殊的真。大道是統一的,所有的真都是陰陽太極組成的形勢規定,生命的真有一些特殊的性質表現,但這些性質表現都只是功能和結構上的活動,都只是氣,只是形勢樣式上的區別,而不是形勢本身的區別,也不是真的區別。包括思維或意識功能在內,雖然我們當時沒有任何可靠的方法去檢測思維或意識究竟是怎樣的活動,但是我們可以很清楚地感覺到,即使是在反思中,我們也沒辦法在停止一切運動的情況下進行考慮和思想,哪怕這種運動用你們的話說是「虛擬」的。

虛擬的運動也是運動,身體內部的氣也是氣,這種氣是生命的氣,它就是生命的本質,就是生命之所以是生命的特徵表現,生命正因能表現出此特徵才可以被識別為生命,而不會被當成別的什麼東西。生命的氣是獨特的生命屬性,這種獨特性是相對非生命事物而言的,不同的生命物種還會有各自更特殊的一些性質表現——不同的氣。一個物種會有自己的氣,同一物種中不同個體也都有專屬自己的氣,我們通常把同一種生命不同個體間的這種差異叫做「脾氣」或「脾性」,用你們習慣的說法叫「個性」或是「性格」。脾是一個內臟,我們認為它是主管意識和味覺的,各個體的意識是不一致的,口味也一般都不盡相同,這方面更詳細的說明咱在接下去介紹玄學生理學的時候再詳細解釋。

總之,我們雖認為生命是真、有氣,但這些真和氣都不是生命和生命諸個體所固有的,它們都是自然形勢和氣的特殊樣式。我們之所以會有這種認識,是因為在對自然生態的觀察當中,我們發現一物種或一地區內的活物數量是可以有很大變化的,等於說生命的勢會隨著時間和空間的推移而產生很大改變,並且我們觀察到在此種生命或此地區活物減少的同時,其它種類或在別處的活物數量也不會必然地有所增加。那麼這種生命的勢很明顯是氣勢、不是形勢,我們的養殖和種植經驗也同樣佐證了這一點。當然,我們中有相當一部分抱持「萬物有靈論」的人不會同意這一觀點,其中可能包括了大部分的神秘主義者,他們會很有把握地說我們的觀察是無效的,因為很多生命的個體是極小的,甚至是眼睛難以看見的,它們的氣當然也非常微弱,產生的因果效應也不顯著,很難仔細觀察;或者乾脆說天地萬物皆有生命,生命的總體無論在形勢上還是氣勢上,都從來不會減小或是消失。對於後者,我們經常不以為然,他們似乎犯了把生命簡單地等同於一切運動——也就是等同於氣或者等同於現象的錯誤;但對於前者,我們就不太好反駁了,就算我們用腌制動物屍體的方法作為反例,他們也可以說那是因為鹽有和封堵和減緩生命之氣外泄的作用,生命形勢本身仍在,只是暫時受到鹽的形勢擠壓,沒有呈現出來而已,就跟用火焚燒動物屍體一樣,焚燒後的灰燼仍然可以使植物生長得更加茁壯。好在你們的化學技術應該已經能夠在微觀的分子結構上說明並相對圓滿地解決這一問題了。

在對生命現象有專門研究的玄學學者眼裡,生命通常僅僅被當作一種氣來看待,這就像你們當中恐怕也有不少人願意把生命當作是某種類似靈魂的實體存在,可你們中的生物學者和醫學專家們就幾乎不會有同樣的認識了吧(不說精神,僅就對生命的看法而言)。

既然生命是一種氣,那麼這種氣就會對應著某種形勢樣式,作為生命的形勢樣式,其特殊性之一就在於它會通過自身的氣將某些與自身相似的樣式同化為自身的樣式,併產生更多屬於自身支配的氣,以此使自身的形勢樣式保持持久存在——因為形勢樣式客觀上註定是處於不斷變化中的。說白了,就是通過進食來維持自己的生命。

人作為生命的一種當然也要進食,這是我們為維持自身生命的存在必須要做的事情,這是我們天生的本能,是我們之所以不是他物的特徵、界限,如果我們當中的任何一人長時間不進食(包括吃飯、喝水),用不了多久他就不再是一個有生命的成員了。至於我們的食物為何大多是其它生物的身體,而且最好是燒熟了再吃,我們認為那是因為其它生物身體的形勢樣式與我們的形勢樣式更加接近,同化起來也更加容易一些。火是一種極其猛烈、純凈的氣,它可以摧毀幾乎所有不純粹的複合樣式,並把剩下的一致的形勢樣式煉成一體,我們通過用火冶煉金屬得到了這樣的印象。於是,燒熟的食物為什麼更好吃也就得到了解釋:因為適度的火之氣摧毀了生物身體中殘存的生命之氣,使得那些氣不能再對抗我們對其形勢的同化,也使我們在消化那些食物時能夠較少耗費自身的氣。但火勢如果太猛,食物中與我們相近的形勢樣式就會被一齊破壞掉,我們就沒辦法再去吃燒焦的食物了。食物中不能被進食者同化的部分,就形成糞便排出體外了,人和獸都一樣。

我們確實看到了,自然界里的生命是在不斷地打鬥和捕食中生存的,在上古的蠻荒時期我們自己也不能例外。植物的表現相對安靜一些,可某些植物那明顯懷有惡意的毒素也曾令我們吃了不少苦頭。可植物畢竟不像大多數猛獸那麼危險,而且它們似乎能夠直接從大地和天空的陽光、雨露、土壤中獲取用於產生生命之氣的形勢樣式,所以我們喜歡視其為介於生命和非生命之間的過渡物種,它們看起來兼有物的被動和生命的成長特性。與植物處於差不多同樣地位的,還有某些菌類(特指蘑菇、木耳等真菌)。

在佛家提出「眾生平等」的理念之前,我們的確不曾普遍認真地考慮過捕食其它生物是否也是一種偏見使然。我們的概念中常有的是「平衡、中庸、變易」,我們在自然界中看到的只有對等的各方形勢和永不停息的氣運循環,唯獨沒有平等。佛教思想的傳入使我們意識到自身在思想理論上存在著某種欠缺,儘管有些悟道者對此不甚在意,我們還是主動接納了這一外來思想以補充自己缺失掉的宗教神學環節。我們絲毫沒有擔心過接受這種思想會讓我們變得——用你們的話說——「不像自己」,我們不在乎在道之精神下面增加幾尊大佛、幾個菩薩,或是一些別的什麼人性化的神仙,因為我們堅信這些思想都是生命的創造,我們能夠兼容的思想越多,我們的主觀世界就越會豐富多彩。哪怕我們一直沒有與佛學完全融合,至少我們證明了不同起源、不同流派的學說是可以良性互補的。

進食別的動物身體或許是一種偏見,但這種偏見就像對形勢和氣勢的區分一樣,是一種基於事實的偏見,一種天然的偏見,好比我們事實上只能從個體的角度觀察整個世界也是一種偏見,但沒人能在客觀上克服這些偏見,所以我們只能在主觀的反思中認清它們,並修正因它們的存在而對我們的認識造成的偏差,將真的扭曲還原回去。這就是我們擁有的第一種力量——對人類特別重要的力量——智力。由於進食屬於無法選擇、必須做到的事情,因此我們並不將進食和消化當作自身可以隨意支配的力量,只能說那是一種本能或能力。

生命作為一種特殊的形勢樣式,在整體上總是佔有一些形勢的,也就是說總有一些形勢是以生命的樣式存在的,好比生命整體上是一類相的集合,這個集合中經常是有一些形勢在其中包含著,它總不會是個空集。因此,那些包含在生命集合中的形勢就是生命的真,生命在整體上總是真的。一再強調「整體」的原因是由於生命的形勢在客觀上並不會固定地屬於某一個體或某一物種,而是隨著捕食和被捕食(食物鏈)在不同個體和物種間循環,客觀世界的生命個體無法長期佔有一定的形勢,個體性在客觀上只是相不是真。

生命的形勢來自於道亦歸於道,其氣亦屬於自然之氣的一部分,因而生命在精神上與道同一,在本質上與自然同一。這是包括人類在內的所有生命可以靠自身的力量與自然和諧互動的前提——非宗教的前提。

宗教上的「平等」概念主要來自於「佛愛眾生」(這是就佛教而言,也可以換成類似形式的其他內容,例如「上帝愛他的每一個信徒」),可是我們所信仰的「道之精神」是非人格的自然精神,它並不會區別對待生命和非生命或者區分人和動物的不同,因此它會絕對公平地對萬事萬物一視同仁,沒有任何可分別的不同,也就無所謂愛與不愛。任何東西在道之精神面前都會高下立分、大小立判、真假立別,決不遲疑也毫不含糊。即便是神秘主義者口中掌管一切生靈命運的立法者「天帝」(後來換成了「玉帝」),也只能依道而行,無法更改道之精神的裁斷。我們當然知道「平等」的思想是種非常有用、而且有著極高理論價值的思想,可是理論思想和實際力量之間,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說了這麼多,其實只是為了說明本能和平等都不是我們能夠隨意支配和倚仗的實際力量,而且生命整體上並不作為一種可以直接利用的東西存在,雖然它的確是可資利用的真相,別的生命自有其真、自有其氣,我們並不能像魔法師那樣用咒語命令所有生命為我們服務。現時存在的生命個體是有真的相,也就是真相,可這種真相只是暫時的存在,但我們作為個人,在一開始也只有這種力量才是我們能直接利用的了,這就是所有動物個體都多少具備的自身的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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