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論 觀三相品第七
1、破生
若生是有為 則應有三相
若生是無為 何名有為相
這一品,篇幅非常之大,長達35頌,為什麼會這麼長?因為他要破斥三相,即生,住,滅三相。也可以說是四相,即生,住,異,滅。
我們知道,前面破了因緣,破了運動。但是沒有破變化。因此我們要系統探究變化。
這個變化與否,絕對是哲學上第一問題,東西方哲學家,圍繞這個問題,可以說是費了很大腦細胞的。
這些,在佛教統稱為一切有為法。事物生起,安住,滅亡。
對方問:有為法存在,這個世界是生滅變壞的。
龍樹說:先不要急的下結論,我們來看看。我們以生為例子,請問生是不是有為法?
答:是的。
龍樹問:那既然是有為法,是不是應該遵從生,住,滅三相?
答:是的。
龍樹問:既然生也有生、住、滅三相,怎麼能說他是生呢?
對方一愣。
龍樹接著說:如果生是無為法(把有為法否定,不生不滅),無為法是不生的,那麼怎麼能生呢?無為法也不可能有有為法的相啊。
註:龍樹說的意思是這樣的,每一個概念,他是要符合同一律的。
比如,你說蘋果,那麼他就是蘋果,不能是梨。你說梨,那麼他就不是蘋果。按巴門尼德的說法,就是
存在者存在,他不可能不存在。存在者不存在,這個不存在必然存在
接著按照三段論,若一切有為法,都要符合生,住,滅三相。
那麼,生也是有為法,故必須符合這三相。
若符合這三相,就和同一律矛盾,故原命題被破。
三相若聚散 不能有所相
云何於一處 一時有三相
對方說:那麼三相,聚合在一起,成為有為法。
龍樹說:好,可是我問你,生,滅這兩個是不是矛盾的。有生,就不能滅。有滅,就不能生。
既然他是矛盾的,怎麼能從屬於有為法之內呢?
對方說:那麼三相,離散開來,成為有為法。
龍樹說:不可能,按你的說法,生只是有為法的一部分,一部分怎麼能代表有為法呢?
若謂生住滅 更有有為相
是即為無窮 無即非有為
龍樹問:請問,有為法本身是不是有為法。
答:是的。
龍樹說:那你的意思,豈不是說,有為法後面還有一個有為法,那個有為法後面還有一個有為法,以至於無窮。
答:那要是不是呢?
龍樹說:有為法不是有為法?可能嗎?
生生之所生 生於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還生於生生
咋一看,這跟繞口令一樣。什麼意思呢?
有人主張,有為法有他的原因,這個原因還有他的原因,這個原因還有他的原因,無限推究下去。那麼會有一個最終的第一因生起一切,這就是本生。
本生和生之生,是互相生。本生生生之生,生之生生本生。
這在康德那裡有一組二律背反,就是描述這個,當然西方認為,這個本生就是上帝,上帝就是第一因。
正命題:在宇宙中或與宇宙相關的地方,有一個絕對必然的東西是宇宙的一部分或是宇宙的成因。
反命題:在宇宙中或與宇宙相關的地方,不存在一個絕對必然的東西是宇宙的一部分或是宇宙的成因。
這在西方哲學那裡,叫上帝哪來的?
《聖經》記載
3:14 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
我們看龍樹怎麼看這個問題。
若謂是本生 能生於生生
本生從彼生 何能生生生 若本生生時 能生於生生本生尚未有 何能生生生
龍樹問:請問本生從哪裡生?如果本生原來就存在,他就不必生了。如果原來都不存在,那還怎麼生?
同樣,生之生也沒法生本生。生之生存在嗎?如果存在,他何必生本生。如果不存在,更不可能生。
這個問題,在西方哲學,神學,也是爭論不休。如果有興趣,可以讀一下羅素的《我為什麼不是基督徒》。
有一天我讀了J·S·穆勒的自傳,讀到這樣一個句子:"我的父親告訴我我是誰
創造的?這個問題是沒有答案的,因為這個問題牽連更 進一步的問題上帝是誰創造 的?"這個簡單的句子使我猛然悟出第一因論證的謬誤。假如萬事萬物都必須有因,那 么上帝也必須有因,假如無因的事物有存在的 可能,則世界和上帝都可以無因,所以 第一因論證完全無效。這與印度教徒的見解有異曲同工之妙。印度教徒認為世界被一頭 象頂在背上,這頭象立在一隻烏龜背 上。假如有人問起:"那隻烏龜又如何呢?"印度 人就說:"換個話題吧!"第一因論證實在不比這個高明。我們沒有理由認為世界的出現 非有原因不可,也沒有理 由認為世界不是一向就存在的。假定世界有一個開端是毫無 道理的。萬事萬物都必須有開端的想法 ,實在是由於想像力貧乏所致。因此我不想在 第一因論證再浪費時間了。
如燈能自照 亦能照於彼
生法亦如是 自生亦生彼燈中自無暗 住處亦無暗破暗乃名照 無暗則無照
云何燈生時 而能破於暗此燈初生時 不能及於暗
對方反駁說:不對,生怎麼不能生起自體和他體?就如同燈火,他能照亮別人和自己。
龍樹說:好,我們就看看這個比喻。請問,如果燈不點亮,是不是說,他自己是黑暗的,並且房間也是?
答:是的。
龍樹說:如果說,燈點亮了,是不是說明,燈是光明的,並且房間也是?
答:是的。
龍樹說:好,那麼,我們的問題的中心點,是不是在於,燈能否照亮自己和房間?
答:是的。
龍樹說:那麼如果,燈是亮的,他能照亮房間嗎?
答:能。
龍樹說:不能,為什麼呢?你想,什麼叫照亮?是不是說,黑暗向光明轉化?
答:是的。
龍樹說:那既然如此,現在燈已經是亮的,他就喪失了黑暗向光明轉化的資格,對不對?
答:(⊙o⊙)…
龍樹說:如果燈是滅的,那麼同樣失去了這個資格對不對?
答:誒,好像是啊。怎麼回事?
燈若未及闇 而能破闇者
燈在於此間 則破一切闇 若燈能自照 亦能照於彼,暗亦應自暗 亦能暗於彼。
那些人說,龍樹我不服。
你說,燈不亮,那麼沒法照,我承認。
你說,燈亮了,無物可破,我也承認。
那麼唯一的可能就是,有燈和無燈轉化的瞬間,然後照亮,這沒問題吧。
龍樹說,你說有燈和無燈轉化,那麼請問是存在燈呢?還是不存在燈呢?
那當然是存在燈了。
哦,如果是有燈,那就是,燈就是光明,那麼光明和黑暗是不能共存的。因此,有燈不能破黑暗。
不對不對,不存在燈。
哦,如果不存在燈,那麼就是黑暗,黑暗本身怎麼破黑暗?
並且,由於黑暗是隱沒一切的,所以,黑暗肯定也會隱沒黑暗,那麼這樣一來,世界就是永遠光明的,很顯然是悖理的。
總之,你的比喻是不對的。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 生已何用生
重新看那個「上帝」,上帝如果是第一因,那麼如果他自己生自己,那麼請問,由不存在來生呢?還是有存在來生呢?總之,都是悖理的。
生非生已生 亦非未生生
生時亦不生 去來中已答
龍樹說:生這個動作,可以歸屬到哪個時空呢?
過去,沒動作,不可以。
未來,不可能。
現在,生時生,兩個動作,不可能。
所以,生不存在,故,住不存在,滅不存在。
三相不存在。
若謂生時生 是事已不成
云何眾緣合 爾時而得生
對方說:存在一個正在生起的事物,這個事物生起東西。(比如母親生孩子,母親懷孕,就是作為正生的事物而存在)
龍樹說:不可能,你說正生的時候。那麼就不可能歸屬到過去、未來兩個時空了。
那麼正生的事物(也就是問母親哪來的?)哪裡來的?
從過去來的?不可能,過去是生起的動作已經完畢,已經不存在動作了。
從未來來的?不可能,未來還沒生呢?怎麼能說生起。
既然正生者都不存在,談何被生起的東西呢?他是什麼時候生的呢?
若法眾緣生 即是寂滅性
是故生生時 是二俱寂滅
對方說:龍樹,你厲害,你竟然把佛陀的緣起都破了。
龍樹說:我沒有破緣起,我破的是因緣而生。因緣而生不是緣起,緣起是無自性,無自性,就是自性寂滅。(這裡先不展開,未來龍樹會詳細論述這個觀點)
這段話很重要,很多人說,按你怎麼說,龍樹的空是不存在,那麼既然不存在了。緣起呢?緣起還存在嗎?從龍樹這一頌,龍樹沒有否定緣起。但是他的緣起,是甚深難知的緣起。緣起不是生滅,而是無自性。因為即使你認為是生滅,最終導出的也是無自性。
在邏輯上就會出現這樣一個失誤:有一個事物在生滅,故無自性。無自性的東西,又不能生滅。自相矛盾,故原命題被破。所以緣起是生滅,是錯的。
若有未生法 說言有生者
此法先已有 更復何用生
對方說:如果說,存在三個時空,那麼事物,在未來以一種將會存在的趨勢而存在,那麼不就能生起了嗎?
龍樹說:既然在未來存在,那肯定不能在現在存在。如果非要認為他存在,那麼他已經存在了,何必再生呢?
因此說事物在未來存在,是不可能的。
若言生時生 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 而能生是生 若謂更有生 生生則無窮離生生有生 法皆能自生
如果你認為,有一個正在生的事物,那麼這個事物哪來的?
如果,你認為,這個正在生的事物,是由其他的事物而生,那麼一直往前推,會無窮無盡。
如果,你認為,他無需其他事物而生,那麼事物想生就生,無需依存因緣而生。
有法不應生 無亦不應生
有無亦不生 此義先已說
這裡,龍樹重申這個觀點,就是已經存在的事物,是沒有必要生的
不存在的事物(為了防止誤解,此處不應該說事物,因為不存在,已經沒有事物了,不過為了語句的通順還是加上),不能生。
既存在又不存在,更是錯上加錯。
若諸法滅時 是時不應生
法若不滅者 終無有是事
如果說,正在生的事物,生事物,也是錯的。
因為,一切有為法,皆有三相。說生,暗藏著說,生有滅之相。而生、滅本身是矛盾的。並且有滅之相,他怎麼能生呢?
如果說,一切有為法,不滅。我們都說了,有為法有三相。憑什麼你脫離這個大前提。如果你脫離了這個前提,說明,不存在這個正在生的事物。
2、破住
不住法不住 住法亦不住
住時亦不住 無生云何住
事物不能安住。這個是三相的其中一相,生,住,滅。
如果說,有事物可安住,請問安住在哪?
已住的事物,不需要再次住。
未住的事物,怎麼住?未住本來就是無住,無住你非讓他住,這是不可能的。
正在住?如果是正在住,正在住的住是存在還是不存在。
存在,那麼已經住了,怎麼住?
不存在,既然不存在,也無法住。
並且生住滅,是一個邏輯鏈條,生我已經破斥了,還有住和滅嗎?
若諸法滅時 是則不應住
法若不滅者 終無有是事 所有一切法 皆是老死相終不見有法 離老死有住
而正在滅的事物,也不能住?因為滅和住也是矛盾的,有滅無住,有住無滅。如果說,不是正在滅的事物,可以住。實際上,也不行。
因為,一切有為法都是生滅變壞的,都是無常的,怎麼能安住呢?
註:實際上龍樹前面已經破斥了生,如果生都不存在。那麼事物就不存在,事物不存在,還談什麼三相啊。
很多人讀不懂中論就在這,既然龍樹,已經破了生,滅,那麼既然已經破斥了運動,怎麼又用運動來作為證明。這就是龍樹的論證方式,因為對方認為這個世界有三相,我就依照你的思路來,結果按你的思路,最後導出自相矛盾的結果,那麼你的原命題就被破了。並不是說,龍樹自己認為這個世界有生滅。
這是讀中論,甚至大乘經典很擰巴的地方,為什麼佛教說空亦復空,空是非空,為什麼這麼說?如果你能真正明白中論的思想,你也能說這種滿擰的話。其實道理非常簡單。我們全部留待最後來講。總之,龍樹的存在,就是破到讓你懷疑人生的。
住不自相住 亦不異相住
如生不自生 亦不異相生
因為生不存在,生自體(已經存在不再生,未存在不能生),生他體(要麼想生就生,要麼因緣而生,因緣而生又陷入第一篇論證)都不能存在。住一樣,住不可能使得自體和他體安住(住哪?住已住之地,不可能。住未住之地,不可能。)
3、破滅
法已滅不滅 未滅亦不滅
滅時亦不滅 無生何有滅
既然,生不可能,滅也不可能。
如果已經滅了,那麼都已經滅了,還談什麼滅不滅?
如果還沒滅,那麼更不可能滅。如果正在滅,也不可能。因為無生,如果無生,相對應的滅,也是不存在的。
法若有住者 是則不應滅
法若不住者 是亦不應滅
而如果事物,已經存在了。存在了,就不可能滅了。
如果事物不存在,都不存在了,還談什麼生滅?
是法於是時 不於是時滅
是法於異時 不於異時滅
如果一個事物存在,那麼他就有自體,這個自體是永恆存在(類似於巴門尼德的存在,存在是不能變化)的,因此事物變化只能兩種可能性。
其一、脫離自體而變化
其二、保留自體而變化
如果是第一點,脫離了自體,那麼就不是原來的東西了。比如種子,種子的自體是種子,如果脫離了這個自體,那麼還能稱之為種子嗎?就不能。那麼我們說種子變成大樹,種子都不存在了,他還怎麼變成大樹啊。
如果是第二點,不脫離自體。那麼不脫離自體,自體是永恆存在的,他還怎麼變啊?
註:解說中的自體也可以換成自性。
4、總論
如一切諸法 生相不可得
以無生相故 即亦無滅相
所以一切法,不可能生,沒有生,也就沒有滅了。
若法是有者 是即無有滅
不應於一法 而有有無相
如果事物,是存在的。就不可能有滅。因為滅和存在是矛盾的。什麼是滅?從有的狀態變成無的狀態,是為滅。存在就是有。可是滅,是要事物,既有又無,這是悖逆的。
所以如果存在某個事物的話,他就不可能無相(等價於滅)
若法是無者 是即無有滅
譬如第二頭 無故不可斷
如果,事物是不存在的,那更不可能滅了。不存在的事物,還怎麼滅啊。
就如同說,人有兩個頭(當然不可能),說那第二個頭斷了。
根本就沒有第二個頭,還斷什麼斷?胡說八道嘛。
法不自相滅 他相亦不滅
如自相不生 他相亦不生
因此,生不可能生自體,也不能生他體。換言之無生。同理,無滅。
生住滅不成 故無有有為
有為法無故 何得有無為如幻亦如夢 如乾闥婆城所說生住滅 其相亦如是
所以,三相,即生,住,滅都不存在,所以沒有有為法。有為法不存在,那麼無為法也不存在。
他們就如同幻夢一般啊,好像乾闥婆城(比如如夢一般),雖然在夢中有生滅變化,其實哪裡有啊。夢裡的假象,能當真嗎?
最後,雖然這一品是破三相,其實是破變化。
我們其實無需關心,生,滅,住三相是什麼?
我們只要知道,這是三種狀態。而如果三種狀態存在,那麼就不可能再變化了。
因為狀態要麼脫離自體(自性),要麼不脫離,無論哪一種,都是不可能的。
其實在這裡,龍樹已經告訴你,什麼是空了。
最後,說一切都不存在是不是惡取空呢?
不是的。大量的人連惡取空是什麼,就來指責。
等我們講到唯識的時候就知道什麼是惡取空了。所以在龍樹這裡,根本就沒有惡取空的概念。全是後人曲解龍樹的思想。認為一切不存在不可能吧,所以搞出什麼因緣生滅導致空。真是荒謬至極。
凡是認為因緣生滅變化(注意,認為因緣和合導致空是對的),所以沒有一個常一不變的本體,這就是空。有一個算一個,都沒讀懂中論。為什麼呢?在邏輯上就是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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