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數字貨幣是歷史的必然與福音 推廣法定數字貨幣的前景與意義
一、數字貨幣的界定與主要特徵
數字貨幣(digital money)暫無統一定義,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認為數字貨幣是一種價值的數據表現形式,通過數據交易並發揮交易媒介、記賬單位及價值存儲的功能。
法定數字貨幣應隸屬於數字貨幣的一種形式,而當前市面上普遍的比特幣(BTC)、萊特幣(LTC)、以太坊(ETH)等幣種是典型的數字貨幣,卻非法定數字貨幣。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已經在全球先行先試,2017年已在央行的數字票據交易平台進行了測試,配合央行數字貨幣測試的機構包括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等五家金融機構。
數字貨幣的主要特徵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幾乎所有數字貨幣均基於區塊鏈與去中心化技術。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在支付結算方面表現出不依賴第三方機構,本質是一個公開可查的,由整個分散式網路維護的數字總賬,稱之為「區塊鏈」。
第二,在發行與生產方面。數字貨幣的本質就是在一個相互驗證的公開記賬系統上記賬,在一定演算法的模式下,找出符合條件的一串隨機代碼,然後將這串代碼同其他交易信息打包成一個區塊,記錄在這個帳本里,這樣就獲得了一定數量的數字貨幣。
第三,法定數字貨幣與傳統數字貨幣的區別。法定數字貨幣以國家信用為價值支撐,具有非法定數字貨幣無法比擬的優勢,法定數字貨幣有價值錨定。此外,法定數字貨幣有信用創造功能,從而對經濟有實質作用。
目前非法定數字貨幣的根本缺陷都是沒有國家信用作為擔保,難以獲得所有參與者的認可,只能作為一種交易性數字資產。
二、世界各國對數字貨幣的主要態度
世界各國態度對數字貨幣態度不一,主要分為:支持、抵制、謹慎支持三種態度。英國、美國、加拿大、瑞典、新加坡、日本等國的中央銀行紛紛表示將對法定數字貨幣的制度設計和關鍵技術進行探索研究。幾乎所有國家都支持無現金社會的到來與法定數字貨幣的推進,其疑慮均集中於非法定數字貨幣之上。
對非法定數字貨幣,日本、德國、加拿大等國對數字貨幣不僅支持,還推行各種政策推動該行業發展;美國、英國、俄羅斯、法國為首的國家則持較為謹慎的態度;中國、韓國對去中心化的非法定數字貨幣呈抵制態度,但均已開展國家層面的法定數字貨幣研究。但對於數字貨幣背後的技術:區塊鏈,所有國家都表示接受並支持區塊鏈技術發展,作為一種新興技術,區塊鏈帶來的作用和影響是所有國家都不能忽略的。
所以,中國人民銀行推動發行法定數字貨幣勢在必然,央行數字貨幣以國家信用為保證,可以最大範圍實現線上與線下同步應用,最大限度提升交易便利性和安全性。
對非法定數定貨幣方面,繼2017年9月4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等7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叫停ICO後,2017年9月8日監管機構對虛擬貨幣交易所進行集中整治。同時於2017年9月13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指出比特幣交易平台涉眾人數擴大、投機氛圍濃厚,是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台,在我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全面禁止使用人民幣進行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交易。
中國國內對數字貨幣的監管主要集中以下幾個方面:其正欲建立健全數字貨幣監管框架和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採用許可證制度,保護投資者權益,防止欺詐、洗錢、恐怖主義融資等活動;同時對數字貨幣初創企業引入「監管沙盒」,既保護投資者權益又支持金融創新;
以多種措施防範數字貨幣傳銷、詐騙,利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機器學習、區塊鏈等技術,對反洗錢、數字貨幣交易平台進行合規性監管,提升監管效率,加強國際監管合作。
三、數字貨幣的意義與未來前景
在我國當前經濟新常態下,探索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發行數字貨幣可以降低傳統紙幣發行、流通的高昂成本,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度,減少洗錢、逃漏稅等違法犯罪行為,提升央行對貨幣供給和貨幣流通的控制力,更好地支持經濟和社會發展,助力普惠金融的全面實現。未來,數字貨幣發行、流通體系的建立還有助於我國建設全新的金融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我國支付體系,提升支付清算效率,推動經濟提質增效升級。
(一)提升交易效率與信任度
與非法定數字貨幣不同,法定數字貨幣是主權國家根據自身需求,結合現有技術以國家信用背書的貨幣,以憲法保障其法幣性質。我國央行意欲發行的數字貨幣相較於傳統的紙制、電子貨幣,以分散式賬本儲存以貨幣為載體的信用關係,保障價值的儲存與遷移,將傳統貨幣在交易過程中未能監測的信息全面搜集;在保障交易對手互信的前提下,法定數字貨幣可以更好地度量商品與價值的關係,使交易效率與信任度得到提升。
(二)保障貨幣資金安全
法定數字貨幣不僅具有傳統貨幣以國家主權為依託的優點,同時也具有數字貨幣的先進性。在防止洗錢、黑客攻擊、假鈔、偷逃稅款等方面亦具有顯著價值。當前國際局勢動蕩,若兩國交戰發生國際制裁,敵方銀行凍結我方資產;或黑客攻擊金融機構,如採用傳統的電子貨幣記賬、發行模式難以全面防禦。特別是我國近期大力推進「一帶一路」戰略,沿線國家部分地緣經濟不穩定、政治局勢不太平,中心化金融系統難以防範西亞、中東等地區的戰亂與恐怖活動風險。若採用區塊鏈技術構築法定數了貨幣、分布記賬、全網聯通,可以天然抵禦該問題。即使局部結點失效,其分布在全網其他各個節點的交易數據,仍可保障資金的安全。
(三)跨境支付結算的福音
由於區塊鏈技術天然的記賬屬性、分散式原理,使其在法定數字貨幣上的應用極為為適合。區塊可以構建分散式總賬系統,登記央行發行的全部數字貨幣。在理想化的法定數字貨幣發行體系當中:中央銀行可以免費提供身份核查與下載數字錢包的服務,將居民手中所有的銀行存款與數字貨幣放入其發行的錢包中。這對央行傳統的信用體系是一種顛覆;以往的跨境結算需要中央結算機構與金融構構聯動;而區塊鏈編製的分散式記賬操作系統可以自動執行、認證,且無差錯,可以顯著的提升效率;而且傳統SWIFT(環球金融電訊協會)由美國主導,收費昂貴,並對發展中國家的服務普遍缺失,使用新興的區塊鏈數字化幣體系將使成本大大降低,並且提升發展中國家在跨境支付結算中的地位。據麥肯錫的報告顯示,區塊鏈技術的跨境轉賬可以將交易成本下降二分之一,到賬時間由幾個工作日縮短為實時到賬。
(四)法定數字貨幣可以監管資金流向
法定數字貨幣可以完整控制資金流向,方便央行統計貨幣創造過程,加強經濟活動的監管、監察,實現特定政策調控目的,真正實現金融大數據,實現經濟活動高度透明,讓逃稅、洗錢、貪污等經濟犯罪活動無處遁逃。在貨幣、財政政策執行方面,由於可以及時掌握資金動態,可以迅速評估政策執行情況,對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優化。同時,數字貨幣可以幫助監管機構定向支持微觀領域,包括支持扶貧、小微、醫療等亟待資金輸血部門。
四、數字貨幣的前景和未來
法定數字貨幣作為金融與科技創新的結合品,可以產生更加可靠透明的貨幣體系。非法定數字貨幣的生存土壤頗為虛空,其誕生於無政府主義的狂歡。例如,比特幣出現的時代背景是在2008年金融危機過後,全球人民都將金融危機的罪責歸咎於各國政府和金融機構對於貨幣的操控、高企不下的通貨膨脹。比特幣以其不受任何人操縱、數量既定(2100萬枚)的特點,迎著天時、人和而生,但卻至今沒有地利(國家的普遍接受)。傳統貨幣理論當中:貨幣作為國家主權的象徵。一種完全脫離主權意義的貨幣是否有存在的意義?沒有第三方背書,全部靠交易雙方認可、交易人群越多,信譽越高的一種貨幣是否有存在的價值?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從人性的角度來講:無論科技再發達,國家信用永恆高於個人信用。這是國家與宗教存在的意義,而貨幣也是國家符號的指征之一。比特幣這種無政府主義的狂歡只是投機主義暫存的快樂,是否可以永恆?至少目前不可以。
同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格曼也說過:比特幣永恆不適合作為貨幣,它天然的通縮性質,使其類似於黃金,卻又沒有實物,很難適應日益變革的新經濟。即使像黃金這樣的貴金屬,已不再適合於當今世界的貨幣體系,更何況是無理論體系、無政府基礎、不成熟的新型貨幣技術。
法定數字貨幣金融與科技創新的結合產物,其產生和發展與現有貨幣體系的不足密切相關,無論是法定數字貨幣還是非法定數字貨幣,其所運用的區塊鏈技術都會產生一種可靠、可信和透明的貨幣體系。這種透明的數字化流通形式,可以即時結算、提高流動性、減少抵押資本品,降低交易風險。不同的是法定數字貨幣存有國家信用和可追溯的特點,而非法定數字貨幣則存在價值不穩定、監管不利、人為操縱、數量短缺等問題。
但這些都無法否認數字貨幣必將成為未來主流貨幣形式的趨勢,通過技術發展、監管機制的探索、法律體系的完善,數字貨幣可以有效補充現有貨幣體系的缺點,以更安全、高效、快捷的方式服務於社會經濟發展。
同樣,在微觀層面上,由於法定數字貨幣能夠實現點對點交易,可以加快資金周轉速度,提高資金運作效率,進而可以降低企業槓桿率(資產負債比率)。在宏觀上層面上,法定數字貨幣對於中央銀行調控貨幣供應量和基礎貨幣的測算將更為精準,所以其對貨幣政策的實施是有利的,可以讓貨幣政策操作更精準,信息更透明,反饋更加及時,需求更準確,調控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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