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小城市的第二年

24歲,我回到小城市的第二年。這一年我學會了這些事。

1、人生苦短,及時行樂,做想做的事,過想要的生活。

2、人終有一死,貪痴怨妒鏡花水月,憂怒郁懼徒傷身心。

3、運動,形象管理(例如化妝、服裝搭配)會為自己和別人都打開一扇全新的大門,看見前所未見的世界。

4、難得遇到能讓自己開心的愛好,就一定堅持下去。

5、盡量參加人少的聚會(一般不超過四人)。因為人多的聚會你一句,我一句,很少會有深入走心的交流。

6、你控制不了命運、他人或環境,你唯一可以控制的就是自己,譬如讓自己開心、堅持、自律等。

7、對最親近的人更好一些。

8、珍惜你目前擁有的一切,說不定哪天就被沒收了。

9、沉迷電視劇、電影 、遊戲 或綜藝等等,不過是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浪費在別人的生活上。創作,則是把生命傾注在自己身上,會產生更恆久的樂趣。

10、實現財務自由是為了獲得自由,賺錢是為了有資格做我想做的,不做我不想做的。

11、學習包括學和練習,知道很多道理卻依舊過不好這一生,原因多半是只有學卻沒有習。

12、人生是場必輸的遊戲,因為終極大boss是死神。所以務必在過程中玩得盡興風趣。

13、用更長遠的維度去看事物,就會發現曾經無比在乎的事,時過境遷後就如過眼雲煙。譬如高考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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