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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時期政治禮儀

君臣之間的禮節,可分為兩種形式:一是舉止性禮節,主要是站立禮與跪拜禮;二是稱謂之禮。

舉止性禮節

站立禮

君主向臣下所施行的主要是「揖禮」,即後世所說的「作揖」。

《周禮》記載,周王召見諸侯之時,向其中沒有血緣關係的庶姓諸侯,施以「推手小下之」也即合手前推再稍往下動的「土揖」禮。向有姻親關係的異姓諸侯,施以合手平推的「時揖」禮。向同姓諸侯,施以合手前推再稍向上舉的「天揖」禮。 周王與自己的直屬臣下在朝儀之時的禮節,《周禮.夏官》記載:「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王還,揖門左、門右。」

跪拜禮

先秦時的人席地而坐,正規的坐姿,是雙膝跪席,臀部壓在腳後跟,對同坐的對方表示敬意,則臀部抬起離開雙腳,上身挺直。若再施以手或頭、上身的其他動作,則形成各種形式的跪拜禮,如所謂稽首、頓首、空首什麼的。《說文解字.手部》段玉裁的註:「凡不跪不為拜」,所以史籍中提到具體的「拜」禮,就是指的這種跪拜禮。

稱謂之禮

稱謂之禮方面,「君前臣名」是君臣稱謂之禮的重要原則,它是說:一、臣下在皇帝面前自稱必須用其名;二、在皇帝面前提到其他大臣,也須稱其名。

它循從禮俗中的尊卑之禮而成為君臣之禮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具有「卑」身份的臣子在有「尊」身份的皇帝之前,必須謙稱其名以示尊敬。如果某位大臣被破例允許不稱其名(不包括自稱),則屬於君對臣的極高禮遇了,「贊拜不名」、「詔書不名」等便一屬此例。 被賜予「贊拜不名」特權者,朝儀叩拜,贊禮官在皇帝面前不像宣其他官員那樣唱出其名,因為是在天子面前,而且是正規的朝儀當眾場合,所以官員們視其為恩遇殊榮。被賜以贊拜不名者,往往還賦予君臣禮制其他方面的特權,如「入朝不趨」—入朝上殿時,不像一般朝臣那樣以快步趨行表示對皇帝的禮敬,可漫步而行。「劍履上殿」—一般官員要遵從上殿時去佩劍、脫履的尊君禮制,而有此特權者是著履、帶劍上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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