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經濟學來看為何去泰國買房

記得幾個月前的新聞,驢肉火燒之城保定的某樓盤,政府出台政策限售10年,想來這一年聽到的限購城市不絕於耳,限售還是比較新鮮。後來想了一下才反應過來,限售不就是不能賣么,不就是剝奪了你固定資產的流動性嗎。

十年生死兩茫茫,誰知道十年後會發生什麼事情,也沒人知道十年後中國的房地產會處於一個什麼樣的位置,不要說十年了,按這個進度,三年後的世界我也不知道會是什麼樣子。

我們知道在中國,房子是70年產權,那麼在這麼多限購和限售的規則下面,房子作為私有財產,其變現能力肯定會受到影響,簡單來說,我要是決定明天把工作辭了,把房子賣了去世界走走,這事就幹不了了,那別說更緊急的人情變故。一百塊還是那張一百塊,只是你現在不能用了,等你能用了你不知道這張紙還能買到多少米。

什麼是產權

突然感到有點迷惑,什麼是產權,產權對我們有什麼意義?碰到問題求助是現代好學生必備的品質,要想準確的定義產權的定義,需要藉助經濟學界最權威的百科全書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The New Pal Grave A Dictionary OF Economics)》。這個辭典裡面有一個描寫的條目叫「財產權利(Property rights),這個條目劈頭一句話就是」產權是一種通過社會強制而實現的,對某種經濟物品的多種用途進行選擇的權利」。(A property right is a socially enforced right to select uses of an economic good.)」

這段文字,從1987年的版本,到2008年的版本中間沒有被修改過,一個字都沒有,這就是經典的含義。

這句話裡面,Socially enforced,由「社會來保障執行」,這句話分量非常重。所以,我們的理解就是權利是要由社會來保障實行的,是別人對你的認可,不是你自己認為有就有,是別人認為你有、別人願意出來保護你行使的,那才叫權利。這是權利的特徵,這是人類社會跟動物社會區別的地方。

那這樣看來,所謂的財產權利,或者私有房產產權,其實是放在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的背景下來有意義的。脫離了國家和社會的定義,就算你持有土地,土地上面又蓋了房子,你的房子有價值嗎?很顯然我們無法來評估。

舉個栗子

說到這裡,是不是感覺和開頭來了個大反轉,我舉個例子可能會更清楚一點。

我開著一輛車停到了馬路邊上,我去飯店裡吃飯,我會不會擔心突然有個人衝出來,把我車窗砸開,然後把車開走?(電影裡面好像看過)我不用擔心,因為當他砸車的時候,社會上總有一些人會主動站出來制止,就算他真的開走了我的車,路面監控和警察也會很快把他抓回來,投到監獄裡面。那我們來想一想,是誰保護了我的車子的產權呢?

很顯然,房子也是一樣的道理,我們的「私有產權」是得到了社會的保障,才能值這麼多錢,可以實現這麼多功能,社會是國家在管理,如果管理者放任社會秩序不去做約束,那社會的保障權利是不是會越來越弱,最後影響的和來為結果買單的又是誰呢?果然我又看深入的查了那個保定新聞的背後,限售的房子其實是加上雙競條件的。

那換做如果我是賣泰國房子的,經常會有朋友發出這樣的問題,問泰國公寓是永久產權,那幾十年過去了,房子破敗了,還有什麼價值,國家會不會剝奪我房子的產權,誰來保障我的財產權利?

本來我都是說法律保障的,土地的價值會長久體現,但是現在想來,法律的背後是什麼,是社會的承載。

社會的演變決定了制定產權規則的方式必定是最符合其經濟規律的,不然它的經濟能發展嗎,可以吸引人口嗎,還發展出一個世界級的城市嗎?

泰國房產產權沿用英國政策,是一個奉行「城堡法」和「不退讓法」的民主法治國家,泰國政府非常注重保護個人產權,包括房產。

泰國本國人可以購買土地自己蓋房或者購買別墅、聯排別墅,擁有永久產權,世代繼承,民眾生活壓力小,心態平和。泰國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任何人或者政府需要徵用土地,必需先向房子或者土地的主人購買地契。

這是雙重互利,政府保障居民產權以達到國泰民安,居民因產權得以保障而安居樂業。

好了,今天閑聊了一些房子產權的問題,關於房子價值的問題,等我有時間再來補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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