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異常就是病嗎?
05-07
以下為《人格障礙與調適》(著:蘭迪拉森,戴維巴斯,譯:郭永玉、劉婭,人民郵電出版社)的部分讀後感。人格障礙者偏離均值太遠(褒義叫與眾不同,貶義叫格格不入)所以社會接觸不良功能不佳,有慢性創傷的體驗都是正常的。但是反過來說,離均值太近, 褒義來說是正常,貶義來說是平庸。 而萬一有人可以在各個方面都及其正常,那他恐怕又成了怪胎,正常與否,這是個悖論。在DSM-IV(<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中,人格障礙被定義為與個體所屬文化環境預期相去甚遠的一種持久的體驗和行為模式。相去甚遠可以理解成異常,持久意味著穩固僵化,缺乏彈性。統計學角度把遠離均值的個例視為異常;社會學角度把不被主流文化所接受的情緒和行為反應視為異常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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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把對自己和他人造成痛苦的情緒體驗、認知和行為模式視為異常障礙。DSM-IV也說明只有當人格特質缺乏靈活和適應不良,導致了嚴重的功能障礙時,才構成人格障礙。
個人認為異常是中性的,由異常而造成的少數派個體的社會適應不良和痛苦體驗也是合理的,但障礙是有病理化含義的,把異常視為障礙,似乎可以看作是主流話語的強行定義。人格障礙表現出的極端情緒、極端行為和扭曲的認知模式,是異常的後果,不僅是異常的內容。人格障礙的關鍵詞不在於『異常』,從統計分布的角度來說,『異常』是正常的,由異常帶來適應不良,也是合理的。極端一點說,如果衡量的維度足夠多,可能大多數人會在某些特定的維度上出現異常和適應不良狀態,人格完美中庸的人實際上反而成了少數派。如果這個假設成立,那麼對『異常』的病理化,對於多數人來說是一個強加的標籤。人格障礙的關鍵詞也許在於『僵化』,在於經歷了童年、青少年這些強烈依賴外界反饋而形成自我意象、完成人格初步構造的時期,個體無法被同化成更靠近均值的樣子,相反其人格構造單薄而僵化,在受到外界多樣化的反饋時,會通過扭曲的認知自動調和外界反饋與自我意象間的衝突,反而形成更加僵化的認知定勢和情緒行為反應,造成神經症的基礎、和精神分裂等障礙的誘因。僵化的原因,可能可以總結為現實檢驗不足。缺少現實檢驗可能由於:客觀生活環境中,人際接觸的機會少,缺少反饋;遺傳或教養因素導致缺乏親密動機或親密焦慮感強,使人際接觸的經歷少,缺少反饋;生存環境中反饋單一(如暴力環境);
遺傳因素或/和教養因素造成共情力弱;遺傳因素造成邏輯思維發育程度異常;社交技巧不足導致迴避社交。十種典型的人格障礙模式1)反社會先天遺傳因素造成的、或通過後天過度暴露造成系統脫敏而習得的,缺乏同理心、缺乏恐懼感、缺乏羞恥感、缺少大腦懲戒機制,有些缺少行為計劃和衝動控制力。攻擊力性強,隨著年紀增長攻擊行為減少。2)邊緣型幼年被忽視或虐待而形成的親密焦慮和對被拋棄感的嫉妒恐懼。情緒極端擺動。
有自殘、自毀、濫用藥品和傷人傾向。青春期容易顯示出邊緣型人格。3)表演型極度尋求他人注意;戲劇化的情緒和行為反應。4)自戀型與個人成就不匹配的極端高度自尊和優越感;對他人的批評格外敏感。5)分裂樣極端缺少親密動機,社交冷漠,不焦慮、不共情;
對人際溝通傾向於不做出反應;消極應對不愉快的事情。6)分裂型因認識和體驗古怪異常而社交焦慮;因社交焦慮而迴避社交。7)偏執型對他人極度不信任;堅持預設他人惡意;堅持誇大他人惡意;有攻擊性。
8)迴避型強烈的自卑感;對他們的批評非常敏感;因社交焦慮而迴避社交。9)依賴型極度需要他人的照顧、保護、指導;以順從換取他人的呵護;自卑;有受虐傾向。10)強迫型極端地負責任;完美主義;往往有僵化的道德觀念和規則感。-----------------------------------------------------------------------------------------------------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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