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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功敗垂成的殺富濟貧

在中國,輸入「大學生、殺人」,用任何搜索引擎一搜,都能搜到「馬加爵」一詞。然而,我要說的不是馬加爵,而是俄國大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與罰》,是這部小說的主人公拉斯科爾尼科夫,這同樣是個大學生,區別只在用斧頭、而不是鎚子殺了人——一個放高利貸的老太婆,以及高利貸者的妹妹。比較兩個殺人大學生,俄國這位的不同點在於,有著崇高的理想:殺富濟貧。

不得不說,殺富濟貧也是我們認可的理想,關於它,許多綠林和紅色敘事中都有描述。在這些敘事中,殺人者非但不受譴責,往往被視作英雄。其重要的邏輯是富人可恨,為富者皆不仁,剝削、欺壓窮苦百姓,故殺掉他們,奪其錢財周濟窮人,有一種天然的正義性。特別在引入鬥爭學說後,殺富更體現一種階級的自覺。我們這一代人,少有不欣賞梁山好漢和潘冬子的,這已足以說明問題了。

殺富濟貧說來簡單:第一步殺人,第二步濟貧。小說主人公拉斯科爾尼科夫是個輟學大學生,租住在彼得堡一處公寓,因交不起房租面臨房東的控告,卻不屑做家庭教師,嫌這份工作賺錢少,心裡萌發做一件大事的念頭,這就是:殺人。

被選定的對象是個老太婆,一個寡居的高利貸者。小說是這樣描寫她的:「她像猶太人一樣有錢,一下子可以借出五千盧布,但她也接受一盧布的押款……不過這個老太婆很缺德……」,比如,她「狠心,變化無常,押款只要過期一天,她就會把押品吞沒。她借出來的錢只有押品價值四分之一,而利息要五厘甚至七厘,按月計算,等等」,完全符合為富不仁、殺之無赦的標準。

行動是一個傍晚、在老太婆家中進行。之前,拉斯科爾尼科夫踩過點,並作了鋪墊——說好下次來抵押銀煙盒。趁其低頭看押品時,他舉起斧頭,直砍下去,又補了一兩下,老太婆一命嗚呼。之後,老太婆的妹妹出現了,他不得不「出乎意外地殺死了第二人」。整體而言,殺人完成得還算順利,幾乎若有神助:失算都能彌補,破綻都被掩蓋,沒有留下任何確鑿的證據。殺富濟貧開了個好頭,只待跨出第二步。

但這第二步始終未能跨出。小說寫殺人,只佔很小的一部分,絕大部分是寫殺人後的反應:恐懼、惶惑、糾結、痛苦……記得大學時讀這小說,始終被籠罩在這種情緒之中,為主人公的恐懼、痛苦而恐懼、痛苦……感覺這是部虐心的小說,相當考驗讀者的神經。恐懼等的情緒,使拉斯科爾尼科夫停了下來,濟貧行動終未展開,正如他自己所說:我「沒有跨過去,還是停留在這一邊……我只會殺人」。人都殺了,卻未濟貧,整個行動功虧一簣,讓人納悶之餘不免追問一句:問題出在哪裡?

戴夫·葛斯曼在《殺戮論》中專劈一章,論述殺人的情緒反應,指出人在殺人後會有一個合理化與接受的過程,如合理化失敗,就會引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戴夫·葛斯曼討論的是越戰時戰士殺人,對平民如拉斯科爾尼科夫的殺人仍有參考意義。事實上,殺人都需要理由,上述的殺富濟貧,濟貧即殺富的理由。其他常見的理由還有:復仇、執行上級命令,等等。

拉斯科爾尼科夫殺人也是有理由的。小說中寫道,一天,他在小酒館偶然聽到一番對話,其中一段是一個大學生對一個軍官說的——

……把她殺死,拿走她的錢,為的是往後利用她的錢來為全人類服務,為大眾謀福利。你覺得怎樣,一樁輕微的罪行不是辦成了幾千件好事嗎?犧牲一條性命,就可以使幾千條性命免於疾病和離散。死一個人,活百條命——這就是算學!

這個大學生說的,依然是殺富濟貧,不過多了一層「算學」的意思。這種「死一個人,活百條命」的「算學」,與我們的以集體名義而犧牲個體的文化如出一轍。弔詭的是,大學生談論的這個「她」,正是這個放高利貸的老太婆!

這席談話發生在拉斯科爾尼科夫殺死老太婆的一個半月前,當時,他去她那裡抵押一隻戒指,只得到兩張一盧布的鈔票,「覺得這個老太婆非常討人厭」,已有殺死她的念頭。回來時順道來酒館聽到這些,他「心裡異常激動」 ,只因「自己頭腦里剛才也有過這樣的……完全一樣的想法」。其實,這樣的議論和想法,他不止一次聽到,但這次不一樣,在時間點上特別巧合。他總覺得這種巧合是很奇怪的,「彷彿這裡面真的有一種定數和啟示……」

拉斯科爾尼科夫也有自己的殺富濟貧思想。半年前,他從大學退學,寫了一篇《論犯罪》的文章,投稿後被發表在《定期評論》上。文章的大意是:人被分為普通材料和特殊人物兩類,特殊人物比如拿破崙等,可以不受法律約束,能夠「干一樁壞事滿不在乎,而且毫不躊躇地破壞法律」。他不知文章已經發表,這些想法已在頭腦里生根,並且以為自己也是特殊人物,如拿破崙一般,可以幹壞事、破壞法律,包括殺人。直接地說,拉斯科爾尼科夫殺人,不過在實踐自己的理論。

真的殺了人之後,就要面臨戴夫·葛斯曼所說的「合理化」問題。很明顯,拉斯科爾尼科夫在此遭遇困境:他的「合理化」失敗了,「沒有走過,並完成這個過程,可能就會引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戴夫·葛斯曼語)。我以為,「壓力症候群」正是拉斯科爾尼科夫完成殺人第一步之後,未能跨向濟貧第二步的根本原因。

具體地說,拉斯科爾尼科夫在殺人、拿走錢袋後僥倖得脫,回到家後就病了。病因起於殺人前,殺人後倒在床上,時睡時醒、不吃不喝地過了三天!醒來時,先將全身衣服檢查一遍,生怕留下蛛絲馬跡。女僕將傳票交給他,原為他拖欠房租之事,他發現是叫去警察局的,本能地以為殺人事發了,便想到「要完了」、「但願快些」。到了警察局,甚至在想:「我進去,跪下,直認不諱……」之後,一直處在招供與否的矛盾衝突之中。

為什麼會這樣?按照他自己的理論,殺人對於一個特殊人物來說,是不必有任何恐懼和痛苦的。以拿破崙為例,這個「真正的統治者,他才可以為所欲為,攻破土倫,在巴黎進行大屠殺,忘記在埃及的一支軍隊,在莫斯科遠征中糟蹋了五十萬條人命,卻在維爾那說了一句語義雙關的俏皮話,敷衍了事」。這是一個反推:拿破崙是不會因殺人而恐懼、痛苦的;如果你恐懼、痛苦,那恰恰說明:你不是拿破崙!更進一步說,你如不是拿破崙,怎麼可以殺人呢?

這是拉斯科爾尼科夫對自己的重新審視。殺人前,他滿以為自己是拿破崙,殺人後他的種種反應,否定了這種看法。小說寫了一大段他的心理活動——

如果你干這件事當真是一種蓄意的行為,而不是由於一時糊塗,如果你當真抱著一個明確的、堅定不變的目的,那你為什麼直到現在連那個錢袋裡藏著什麼東西也沒有瞧過一眼呢?你為什麼連你拿到了些什麼東西,為了什麼而忍受種種痛苦,並且有意識地去干這種卑鄙齷齪和下流的勾當也不知道呢?可是現在你要把這個錢袋連同所有東西都一古腦兒扔入水裡,而這些東西你看也沒看一眼……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這裡需補充交待一下:殺人劫財後,因承受不住壓力,拉斯科爾尼科夫來到V大街,原想將錢袋扔到涅瓦河中,後藏在一荒蕪院子的大石頭底下。在為「罪證消滅了!」而歡欣的同時,忽然感到自己並非拿破崙。這個殘酷的事實,令他痛苦不堪。

令他痛苦的還不止這些。這要說到小說的女主人公索尼雅,一個潦倒小官員馬爾美拉陀夫的女兒。與馬爾美拉陀夫的結識與交往表明,貧困的拉斯科爾尼科夫同情更貧困者,且非常慷慨仗義。馬爾美拉陀夫死後,他將身上僅有的25盧布——是母親和妹妹好不容易籌措後寄來的——給了馬妻,好讓後者去辦喪事。

索尼雅雖因家貧成為妓女,卻善良、正直而且單純。馬爾美拉陀夫之死,拉近了拉斯科爾尼科夫與她的距離。得知索尼雅與被殺的麗扎韋塔——高利貸者的妹妹——是好朋友時,他作出一個決定,對後者說:「如果我明天來了,我會告訴你,麗扎韋塔是誰殺害的。」順便說一句,索尼雅與麗扎韋塔都是虔誠的基督徒,之前常常在一起讀《聖經》。

次日,拉斯科爾尼科夫如約來找索尼雅,將實情婉轉地告訴了她。索尼雅大惑不解:「……您怎麼,怎麼會把僅有的幾個錢都送給人,可是又去殺人搶劫!」拉斯科爾尼科夫不得不將殺富濟貧理論複述一遍,解釋說,他殺死老太婆,拿走她的錢是「為了事業」,最後說:「我不過殺了一隻虱子。」索尼雅叫道:「人是虱子!」其實她在說:人怎麼會是虱子?不得不說,這一反問直指要害。

這又回到前述的「普通材料和特殊人物」說。拉斯科爾尼科夫之前已證實自己不是特殊人物,現在,他要面對索尼雅的指責:即便是普通材料,人也不是虱子,也不可妄殺!這關係到一個原則。這就是說,既不能因自己「崇高的和有意義的目的」殺人,也不能因對方是「一隻虱子」而殺掉他(她)。否則,「殺死的就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原則」!

這恰恰是基督教的原則,《摩西十誡》第六條即是:不可殺人。拉斯科爾尼科夫在良心和波爾菲里的雙重逼迫下,陷入深深的自責、恐慌和痛苦中,精神欲崩潰之際一步步靠近上帝,最終皈依宗教,向索尼雅坦白案情的前一天,他特地請求後者念《聖經》中拉撒路復活那一章。補充交代一句:波爾菲里是負責老太婆命案的警員,他的辦案方式很像波洛,電影《尼羅河上的慘案》中那位鬍子偵探。

索尼雅的反問讓拉斯科爾尼科夫徹底看清了自己——

如果我反省一下,或者質問一下自己,我有沒有權利掌握權力?那麼我就會明白,我沒有有權利掌握權力。或者,如果我提出一個問題:人是不是虱子?那麼我就不會把人當作虱子。……我已經清楚地感覺到,我不是拿破崙……索尼雅,我毫無理由地殺人……我殺人的時候,我需要的主要不是金錢,而是別的東西……你要了解我:如果我那樣思考問題,我決不會再殺人。

……難道我殺死了老太婆嗎?我殺死的是我自己,不是老太婆!

如前所述,在中國的綠林和紅色敘事中,殺富濟貧是常見的情節,人們從不質疑因濟貧而進行的殺人。《水滸傳》中,梁山好漢打家劫舍,過上「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的生活,因有濟貧作心理支撐,從不為殺人感到困惑。用戴夫·葛斯曼的話說,因為濟貧,殺人行為被合理化了。所以,如拉斯科爾尼科夫般地、欲合理化殺人而失敗的例子,似乎從來就未出現過。為什麼?

我以為,在信奉基督教——在俄國是東正教——的國家,殺人,即剝奪一個人的生存權利,這隻能是上帝的旨意,是任何人不可僭越的。《罪與罰》中,索尼雅質疑拉斯科爾尼科夫,就是基於這個原則,所以她追問:「殺人?您有權利殺人?」在索尼雅等信奉東正教的人們看來,只有上帝才配審判人類的罪孽。作為一個凡人,拉斯科尼科夫竟敢越俎代庖,替上帝行道,這是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的。即便拉斯科尼科夫自己,置身於如此宗教氛圍中,殺人前並不信教,發現自己的想法與主流價值觀格格不入,從而驚惶、苦惱……精神幾近於崩潰。

反觀《水滸傳》,梁山好漢們殺富之後,根本無人因殺人而精神崩潰,除對生命缺乏敬畏外,重要的一點是,相信這是「替天行道」。這種觀念,讓他們殺起人來沒有任何思想包袱。極端的是例子是,菜園子張青可將毫不相干的路人殺掉,然後做成人肉包子賣,並不因此有絲毫的負罪感。不能說中國人沒有宗教,佛教中也有「不殺生」的戒律,但人們對宗教的態度以及信仰程度,是可以大打疑問號的。可以說,中國文化更利於排遣殺人的罪惡感,換句話說,更有利於將殺人合理化。所以在中國,殺富濟貧,不但過去被認可,今天同樣被認可。

拉斯科爾尼科夫最終自首了,並指出了那個院子、那塊石頭,「東西和錢袋都在石頭底下找到了」。錢袋裡,有三百十七個銀盧布和三個二十戈比的銅幣。這些錢,本可用來資助索尼雅一家,同時資助自己完成學業,完成殺富濟貧的最後一步。但是,拉斯科爾尼科夫倒下了:殺富濟貧,功敗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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