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德」到「物」:「文獻」涵義的歷史流變
一般文獻學學科基礎教材,大多認為「文獻」二字古義是指文章和賢人。所謂「文章」,可以指記錄在案的典籍;所謂「賢才」,則大抵是將知識口口相傳的知識人。然而,實際上「文獻」二字的古義是有一個流變的過程,鄭玄時代與朱熹時代絕不相同。下面就根據文史材料簡單說一說「文獻」之義的流變。
「文獻」一詞,最初見於《論語·八佾》:「子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征之矣。」關於「文獻」以及《論語》這一則的解讀,歷代學者的認識並不完全一致。
先就後漢鄭玄的解讀來說。何晏《論語集解》引鄭玄說:「獻猶賢也,我能不以其禮成之者,以此二國之君文章賢才不足故也。」鄭玄以「成」訓「征」,可見在鄭玄的解讀中「征」並不意味著「徵引」和「證明」等意思,而是「成之」或「使之成」的意思。同樣,鄭玄在注《儀禮·士昏禮》「納徵」中也將「征」訓為「成」,即「使使者納幣以成昏禮」。《說文解字》:「成,就也。」據此可以認為,在鄭玄的認識中「征」有完成之意。再看皇侃《論語義疏》:「文,文章也。獻,賢也。言杞、宋二君無文章賢才與成之。」邢昺《論語註疏》也用上述兩家之說,以為文即文章、賢即賢才,且以「成」訓「征」。這裡很明白地解釋了鄭玄的話語,即「杞宋二君沒有文章和賢才,不能使他們實現夏商之禮」。在這個語義下,「文獻」所指的文章和賢才,顯然是人身上的特質或品格。所謂文章,可能指的是才學,比如《後漢書·韓棱傳》「(郅)壽明達有文章,故得漢文」。依上述討論,可知文獻之意乃指君子自身品格能力,而夏殷二代之禮則是要靠君子的這種品格和能力來實現和實踐的。
再就宋代朱熹的解讀來說。朱熹《論語集注》:「文,典籍也。獻,賢也。言二代之禮,我能言之,而二國不足取以為證,以其文獻不足故也。文獻若足,則我能取之以證吾言矣。」對於這一段的意思把握,朱熹已經與鄭玄明顯不同了。朱熹側重的不是夏殷二代之禮的實現與實踐,而是側重於針對二代之禮的考證說明。因此,這裡的「文獻」可以視作考察歷史問題的材料,包括典籍和賢人。這是與鄭玄的註解根本性的差異。朱熹,乃宋學集大成者,其言採納二程、張、楊諸先生而為之折衷定論。其後學人詮釋,大抵不出朱熹之意。依朱熹之意,文是書本記載,獻是人物言行,此二者乃夏商二代禮制之佐證,有文獻則孔子便能暢言二代之禮,無之則言之不信。
佐之其他材料亦可得見鄭玄和朱熹在解讀「杞宋無徵」時所存在的差異。《禮記》有言偃問孔子事,曰:「夫子之極言禮也,可得聞與?」孔子曰:「我欲觀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吾得夏時焉。我欲觀商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吾得坤乾焉。」這裡好像是說有文而無獻不足考證,孔子只能得其一端。大義似與朱熹之解釋可以相通,或許是朱熹註解的思想來源。在鄭玄所注中,「征」仍被訓為「成」,即憑杞宋不足以觀夏商道之所以成,而非杞宋兩國不足以取證。至於《禮記·中庸》「吾說夏禮杞不足征也」,鄭玄注「征」為「明」,即「吾能說夏禮,顧杞之君不足與明之也」。可以看出,鄭注的邏輯中心還是在「杞之君」身上。朱熹所注《中庸》還是將「征」訓為「證」,意為「不足以考證」,則其中已經沒有「杞之君」的影子了。顯而易見,鄭玄和朱熹在「杞宋足征」這一典故上的認識完全不相同。基於這種分歧,所以兩位學者對「文獻」理解的差異也是必然會存在的。
在朱熹之後的學者,基本上都採納了朱熹的解釋。比如元代馬端臨在其著作《文獻通考》中認為「文」與「獻」,即敘事與論事之依據:「文」乃經、史歷代會要及百家傳記之書;「獻」乃臣僚奏疏、諸儒之評論、名流之燕談、稗官之記錄。馬氏以為文乃經典,獻為賢才之言,而賢才之言則應取記錄竹帛者,而非口口相傳者。這顯然是根據朱熹所解釋的「文獻」進一步完善和詮釋,尤其是將「賢」的含義具體化、文本化,並以之為理論基礎開展自己的學術工作。再如清人劉寶楠作《論語正義》,雖疏通何晏《集解》,卻不似唐宋疏家那樣拘泥。《正義》曰:「文謂典策,獻謂秉禮之賢士大夫。子貢所謂『賢者識大,不賢者識小』,皆謂獻也。……夫子學二代禮樂,欲斟酌損益以為世制,而文獻不足雖能言之,究無徵驗,故不得以其說著之於篇。」此說實際與朱子一脈相承。
從上述歷代諸家註解的條理中,可以看出學者「文獻」所做的不同解讀。可以說,無論漢儒、宋儒還是清儒的解讀,與其說是孔子之本意,莫若說是自身所處時代思想之反映。
從上述徵引文獻能夠發現,漢代學者以「文獻」為人物品格,若文獻足之君則能恢復禮樂,不足者則不能。以鄭玄為代表的這種觀點,可能由於「文獻」最初為謚號的原因。所謂謚號,主要是對先人在世時品行之凝練概括,故其所用之詞能勘定人物品格。謚號有用單字者,也有用雙字者。謚號為單字者有晉文公、魯文公等,而漢河間王劉德,死後謚「獻」,故今日名其地為獻縣。謚雙字者可能起源稍晚,大約魏晉時代運用漸廣,如西晉司馬泰死後謚「文獻王」,東晉王導死後謚「文獻」等等,這都是當時第一流謚號。按《逸周書·謚法解》托周公而言謚法,其中「經緯天地曰文,道德博厚曰文,學勤好問曰文,慈惠愛民曰文,愍民惠禮曰文。錫民爵位曰文」,謚「文」者有六;「博聞多能曰獻,聰明叡哲曰獻」,謚「獻」者有二。或有以為「博聞多能曰憲」者,至於獻、憲二字也有互相代替使用的情況。
從上述對謚法的討論,可以看出漢人解讀「文獻」一詞很有可能和謚法相關,其意義就是在說明人物之品格。而宋人則以為「文獻」乃典籍與賢才之合稱,此二者是可以為萬世所法的,且足以資考證的。這個觀念可能在唐代就已經萌發。唐陳子昂《大周受命頌》云:「物有可則而道有可宗謂之文獻。」這裡說「文獻」乃行事之規律、思想之本源,是應該遵循的。此處已經稍有宋人之意,但並不如後世學者所言詳備。
總結而言,「文獻」在漢代學者的認識中,一般被視為人的才華和品德。到了宋代以後,學者們一般認為「文獻」是典籍和賢才的合稱,和人身上的特質已經不再有密切的關係了。這是一個由德行才華這些形而上的概念向文物文字材料這些具體概念物化嬗變的過程。後世「文獻」二字連用一般偏重於文,即便是賢才之言也都落實到文字文章上,「獻」與「文」已經不存在本質的區別了。因此宋代以後《文獻通考》《文獻集成》這些以「文獻」命名的典籍,已經初具今日「文獻」的意味在其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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