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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帝國制度的完善

春秋戰國時代發展起來的師承關係在秦朝時由於嚴苛的律法管制和對民間不同學術思想的打擊下幾乎完全中斷,不過秦帝國只維持了較短的一段時間,秦始皇死後各地的農民起義軍很快就使這個強極一時的政權土崩瓦解。著名的陳勝、吳廣率先起義的時候喊出了「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口號,很明確地表達了反對極權、獨裁、專制的意願,統治者並非天生,也不是特殊人種,我們不會永遠無條件地服從,也不接受無止境的奴役。雖然陳勝、吳廣的起義隨即便被依然強悍的朝廷軍隊鎮壓了下去,可百姓們的反抗意志已經點燃,其勢猶如天降洪水,任再多、再厲害的軍力亦難於抵擋。一番亂戰之後,最終以劉邦為首的劉姓家族主導,建立了漢王朝。

你們在歷史記載中也很容易看到,漢朝為了吸取秦朝滅亡的教訓,不敢再採用法家那近乎極權的官僚統治方式,而是借鑒了曾經的王國體制(道家思想的政治理念本質上就是王國時期的行政理論),繼續分封諸侯管理各地方政權。開始是所有有大功勞於國家者皆可獲封侯王,後來又改成只有皇室家族子孫方可授予最高爵位,結果用你們的話說就是「舊的生產關係無法滿足新的生產力提出的要求」,帝國時代的生產效率遠非王國時代可以比擬,各地的侯王們完全能夠在短時間內積聚起大量的財富,當皇帝崇尚無為的時候,他們打算用這些富餘的資財幹什麼呢?為民謀利當然最好,可百姓們在得利後會更加促進社會生產,產出更多的冗餘財富,或者部分人對勞動消極懈怠,從此就指望著衙門裡發放的東西過活,對管轄一方的統治者來說,前者不解決問題,後者純粹給自己添堵。那個時代沒有經濟刺激帶動科技創新的方針政策,何況商業和政治間在財富分配方式和支配權歸屬上存在著根本性的矛盾,所以這些財富無論如何不能返回或滯留在民間,那樣等於是在培育豪強跟自己作對。思來想去,那些侯王們似乎覺得僅剩下兩件事情好做——要麼把那些財富統統據為己有,整天過著奢侈腐化、醉生夢死的生活;要麼訓練私人武裝力量,為未來給自己爭取更大的權力、地位作準備。

皇帝分封諸侯的目的是為了讓其對地方進行行政管理,可不是為了讓他們整天尋歡作樂、欺世霸民,更不是讓他們蓄養軍隊、伺機造反。然而不管是曾經的國家功臣還是皇子皇孫,一旦到了地方上全權自治,基本都是那副德行,少有例外,即使有個別例外,皇帝也很難放心。通訊交通不暢的年月,想要對百里、千里之外的當權者進行監督是極為困難的一件事情,作為集權者的皇帝如果因為無能把國家搞亂了,他是活該被推翻,但若由於地方執政者的慾壑難填導致國家陷於動亂,無論皇帝和百姓都不會同意的。因此,帝國時代諸侯的權力經常被一削再削,從總攬一方軍政大權到只管行政稅收,再到只對地方軍政要員有監督、審查的許可權,到最後只剩下名義上的爵位而無任何實權,漢朝先後經歷了所有的這幾種權力、制度變更,有時還反覆調整,終於在經歷了「七國之亂」後,到漢武帝時基本形成了與秦朝不大相同的一種比較溫和的中央集權制度。

假借儒家的「忠君愛民」思想和法家的帝王掌握實權的制度設置,回歸了中央集權制度的漢王朝國家財富空前集中,漢武帝利用這些財富一方面發展軍事開疆拓土,打敗了長期盤踞北方、不時侵擾邊境的匈奴,另一方面派出使者與西域諸國交往,開通絲綢之路、促進商貿交流,大大增強了帝國實力和漢朝政權的穩定性。可惜,過多的財富長期聚集在一處就會滋生貪污腐敗,在民間會催生出土豪惡霸,在官僚機構手裡會養出貪官污吏,到了帝王之家遇上勤政有為的皇帝尚能物有所用,可時間一長好像連君王的意志都能被黃金和美色侵蝕得昏庸不堪。漢王朝在起起伏伏坎坎坷坷的發展歷程中堅持了幾百年,終於還是在連續出現軟弱無能之君的情況下,使國家陷入了實際上的分裂狀態,隨著曹丕在中原稱帝,東漢政權徹底滅亡。

漢王朝統治期間,社會多數時候是和平、安定的,政策也比較寬鬆,百姓們的生活相對富裕,跟國家的政治制度一樣,民間群體自發的秩序性交流與協作機制也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和完善。由於沒有了戰爭的破壞,單純依靠勞動和商業活動發家的名門望族開始出現,不過受到生產力水平的限制,民間豪富當時的政治勢力還不大,一般對皇權構不成直接威脅,只在局部地區有一些影響,尚未達到能左右地方政權的程度,這也是漢朝可以維持那麼長時間的原因之一。即便如此,民間生活的寬裕和安寧還是使社會基層發生了一些顯著的變化,比如失德者有了更多的第二次進入社會的機會;比如一些非法或帶有些許不法傾向的社會職業(下九流)開始漸漸發展起來;再比如遊離於以家族模式為主流的社會生活之外的江湖人士越來越多,還有作為一種文化娛樂活動的武術開始流行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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