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被直接點名:「官網上的聲明」與「微博上的回應」
近日,宣稱為新能源汽車電機和傳動系統領軍企業的精進電動公司直接在自己的官方網站通過發聲明來喊話前員工及競爭對手牟特科技公司,表示「正在用法律武器追訴這些不法企業和不法行為。另外,也寬恕那些一時被誤導,或被上級強壓做錯事的年輕人,只要承認錯誤,配合調查,不再追究」。第二天即得到當事人在微博上回應「以前以為是行業龍頭,不過現在看來稍微有點小氣。」
2018年3月15日,精進電動公司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精進電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關『牟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侵權行為的聲明」一文,稱牟特科技公司董事長王江濤為精進電動公司的離職員工,王江濤所對外宣傳的在精進電動公司期間實際職務級別和工作履歷嚴重不實,王江濤從精進電動公司離職後違反競業限制約定,被法院判令承擔違約金29萬餘元,在精進電動公司任職期間「盜取多套精進電動公司產品圖紙出售給不法企業」;此外,精進電動公司稱,牟特科技公司副總經理梁亞飛在精進電動公司工作期間曾經「以每份15萬元另加5萬元培訓費的價格對外兜售精進電動公司投入幾千萬元開發的電機控制軟體的源代碼」,另外,精進電動公司還稱牟特科技公司目前的汽車電機和控制技術,來歷不清,涉嫌盜取精進電動公司的商業秘密,同時表示「國內的自主研發的領先企業不斷遇到不法企業和不法員工內外勾結竊取技術機密和商業秘密的困擾」。
2018年3月16日,牟特科技公司董事長王江濤在其個人微博發布「關於對『精進電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關我司侵權行為的相關聲明』的回應」一文,稱牟特科技公司同樣從事新能源電機電控業務,成立15個月以來投入五仟萬元用於研發試驗,很榮幸成為精進電動公司最強有力的競爭對手之一,此外,王江濤表示自己就職精進科技公司擔任工程經理等職務期間,公司存在單方變更期權條款與前期承諾行為,至於競業限制方面,一直認為自己離職後所任職企業並非與精進電動公司為競爭企業,另外,若正如精進電動公司所述圖紙等商業秘密可如此輕易被竊取,可能只說明精進電動公司管理者、幹部的內控、防範不到位,同時表示「精進電動公司作為新能源汽車行業第一梯隊的明星企業,維護公司的知識產權,保護商業秘密的做法是值得肯定和鼓勵的,越是領軍企業越要遵守社會的秩序,理應通過合規合法有效通道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是利用自己的知名度、體量、先行者的優勢,打壓後來者……」
2018年3月18日,精進電動公司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精進電動對有關牟特公司侵權行為的再次聲明」一文,表示「公司將以最堅定的決心、最大的力度,堅決追究侵犯企業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的違法犯罪行為,不論是一年還是十年,一追到底,絕不鬆懈,以保護公司、員工和股東的利益,用實際行動維護法律的尊嚴。」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官網上的聲明」還是「微博上的回應」均關聯至同一個群體——投資人,精進電動公司從投資界獲得有關牟特科技公司的垂詢信息後發布聲明,而牟特科技公司正在融資,牟特科技公司董事長王江濤也是從投資人處查看到精進電動公司發布的聲明。暫且不論牟特科技公司是否侵犯精進電動公司的商業秘密,精進電動公司直接點名表示追究牟特科技公司侵犯其商業秘密的法律責任,且提醒牟特科技公司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的聲明很難說不會對牟特科技公司的融資進程產生任何影響,融資事宜是否會擱置不得而知。
精進電動公司管理層該如何向公司股東、之後的投資者及外界回應「精進電動公司缺乏內控,未建立商業秘密保護機制、管理層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的質疑?牟特科技公司該如何向投資人解釋並說服投資人相信「公司合法合規經營、技術為公司自身研發且來源合法、未侵犯其他公司的商業秘密……」,以確保在公司發展急需資金時能夠爭取到關鍵投資?「保護企業自身的商業秘密」與「防止被認為侵犯其他企業的商業秘密」是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不得不考慮的兩大問題,而「官網上的聲明」和「微博上的回應」正是這兩大問題的集中體現。
企業應當增強商業秘密保護意識,注重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建立完整、有效的商業秘密事前防範保護機制、事中調查取證機制、事後維權救濟機制,確保既能「保護企業自身的商業秘密」,也能「防止被認為侵犯其他企業的商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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