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告訴你一個好名字有多重要
平時遇到很多基督徒,都在問我同一個問題,你學易經跟信仰有衝突嗎?會不會是迷信啊?
我問,你為什麼會覺得我研究易經文字跟信仰衝突呢?而且還說這是迷信呢?
他說,信上帝,就什麼都依靠上帝就可以啦,還信名字能改變人的命運幹啥呢?我想會不會跟信仰衝突了?
我問,誰告訴你的?
他說,他問過教會的牧師和傳道。
我說,叫那個牧師和傳道去翻開《聖經》創世紀第17章4-5節:「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認認真真看完這節經文,再面壁思過三分鐘。
上帝給改名做了示範,而且還跟亞伯拉罕立約~「簽合同」,你一定要叫新名字,因為我給你改的這個名字是很好的,倍受祝福的,是可以做多國之父的,後裔是極其繁多的……
從這節經文可以明確知道,名字不對,是可以改的。。。
有的人說,以前的名字是父母給的,父母為大,不能隨便改,生不改名,死不改姓。
亞伯蘭這個名字是不是亞伯蘭的父母取的?是。但是取得不對,於是上帝(宇宙)對他說:我與你立約,你要做多國之父,但是有一個條件哈,從此以後,你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
父母大?還是天大?
很多追求靈性開悟的人,都知道天為大,宇宙最大,信仰基督的人叫天為上帝,耶穌。
遵從天意,就是遵從自然,自然就是道。道在自然里,不在父母那裡。
關於《聖經》對亞伯拉罕使用名字時的立約,找我們改過名字的人,你覺不覺得很熟悉呢?
每個找我們改過名字的人,我都有一個要求,你一定要按照要求使用才有效果,否則,一千年也不會有效果。
這裡給你的使用要求,實質上就是一種「約」,用現在的語言來形容,就是「簽合同」。按照要求使用,一定有效果,表示一定會有新名字帶來的祝福。
亞伯拉罕改了名字後,上帝(宇宙)給了他什麼祝福?
第一,「你要做多國之父」這句話帶著權柄和力量的。
作多國之父,表示是眾多人的頭頭。領導,領袖之意。
找我們改過名字的人,新名字都有一個共同的印記,那就是有「當老闆或者核心人物」的磁場。
有的人說,我不想當老闆,行嗎?當然行。做家庭主婦都會做得有地位的。
給別人改名字的老師很多,但是懂得把這個指令放進去的人很少,很少。
第二,後代極其繁多,後代也受祝福。國因為他而立,君王因為他而出。
當時亞伯拉罕改名時已經99歲。
神(上帝)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賜福給她,她也要做多國之母。
當時,撒拉已經90歲。改名字之後生了一個兒子。
改對名可以生孩子。
語言是帶有權柄和力量的,改對一個名字,可以重新定義和塑造生命。
再小的個體,都有自己的品牌,再普通的人,都要有一個好名字。名好,命好。祝你一切都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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