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諍論(上)
我們這回來講《回諍論》。為什麼要講這部論呢?
因為這部論有兩個優點
1、存在梵文原本,這就增加了這部論的真實性。
2、這部論的解釋,是龍樹親自寫的,這就能看出他的真實意圖。而《中論》則不然,只要頌,沒有解釋。解釋全是後人加的,誰知道對不對呢?
1、正理派
若一切無體,言語是一切
言語自無體,何能遮彼體
對方問,龍樹,你口口聲聲說一切皆空。但是「一切皆空」這句話也是空吧。這樣以來,這句話就沒有解釋、推理的功能了。請問怎麼解釋?
若語有自體,前所立宗壞
如是則有過,應更說勝因
如果你認為,一切都是空,就是這句話不空。那麼你所說就是錯的。難道你能否認,「一切皆空」這句話不屬於「一切」中嗎?這樣一來,你的論證就是有漏洞的。
因此無論你說空也好,說不空也好,都是錯的。
汝謂如勿聲,是義則不然
聲有能遮聲,無聲何能遮
如果你說,「不要說話」。當你說這句話的時候,這句話得要有含義啊。否則怎麼能發揮效用。所以只有言語背後存在實體,如此才能有表達的功能。所以你說錯了。
汝謂遮所遮,如是亦不然
如是汝宗相,自壞則非我
你看看,你錯了,這可怪不得我。因為這是你的觀點,而你的觀點自相矛盾。
註:
1、一切皆空
2、「一切皆空」屬於「一切皆空」
3、因此,「一切皆空」也是空。
如此推出兩個推論
1、若一切皆空也是空,那麼這句話本身就沒有效用,因此說一切皆空就是錯的。
2、如果一切皆空不是空,那麼這就是自相矛盾,同樣是錯的。
更何況,如果說「一切皆空」不是空,那麼「一切皆空不是空」這句話空不空。如此就是無限循環。
若彼現是有,汝可得有回
彼現亦是無,云何得取回
對方繼續質問,
事物本身是通過現量獲得的,那麼怎麼能說不存在呢?
註:現量,正理派(印度哲學的一個教派)的定義是
1、是通過感官知覺來獲取的
2、不可言說
3、正確無誤
既然是正確無誤,怎麼能說事物是不存在的呢?
龍樹,既然你說了一切皆空,那麼現量、比量,這些全是空,那麼現量都否定了,請問怎麼論證?你的論證又有多大的意義?
說現比阿含,譬喻等四量
現彼阿含成,譬喻亦能成
現量-比量-譬喻量-阿含量,這四個量,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係。你不能說,你感知到事物本身就是假的,結果你推理一番,發現他是真的。如果原始素材就是錯誤的,推理所得很顯然也是錯的。
現在,如果現量感知到的是真實的,那麼比量也是真實的。如果現量本身就是空,那麼比量也是空的。
註:對方認為,現量認識都是真實的,那麼怎麼可能比量推理,推理出一個空來?
由此,正理派的對手的觀點已經展現完畢,下面是聲聞乘弟子的發言。
2、聲聞乘
智人知法說,善法有自體
世人知有體,余法亦如是
因此,世間的智者還是普通人,都認為事物是存在,這有什麼可說的呢?
註:原始教法時期,佛陀對於事物是不是存在,他並沒有回答,而是懸置的。
出法出法體,是聖人所說
如是不出法,不出法自體
因此,有這個法的存在,就說明法的自體是存在。同理,沒有法的自體,就代表法並不存在。
諸法若無體,無體不得名
有自體有名,唯名云何名
諸法如果沒有自體,那麼就不應該有名字。因為名字是適配實體的存在。
比如,我有個網名,說明有「我」存在。如果只有一個名字,後面沒有實體,這怎麼可能呢?那起這個名字有什麼作用。
就如同,屬性要依附到實體之上。你能說,世界上存在鋒利,但是沒有承載鋒利的實體嗎?
如果這世界壓根就不存在刀,請問怎麼會說刀是鋒利的呢?
所以,龍樹,你的論證太糙了。
再退一步說,如果說萬物都是無自性的。那麼請問,「無自性」有沒有自性?
如果沒有自性,你說自性有什麼意義?如果有自性,那說明你的一切皆空都是胡說。
若離法有名,於彼法中無
說離法有名,彼人則可難
如果按你龍樹所說,沒有實體,結果有代表屬性的名字。那麼起這個名字幹嘛?壓根沒有意義,人會這麼蠢嗎?
如果說,沒有法,但是有名字,那麼一切皆空本身這句話應該也是不存在自性的。那麼這句話壓根就沒有作用,所以你說的話其實是胡話。
法若有自體,可得遮諸法
諸法若無體,竟為何所遮如有瓶有埿,可得遮瓶埿見有物則遮,見無物不遮
只有語言背後存在實體,這樣語言的表達才是有意義的。如果語言背後都是不存在自體,那麼語言怎麼發揮作用,他又如何出現論證、推理一系列活動。
就如同必須先存在瓶子,瓶子才能盛上泥土。你能說,壓根就沒有瓶子,然後說瓶子里有泥土嗎?這不是胡說八道嗎?
若法無自體,言語何所遮
若無法得遮,無語亦成遮
再者說,如果事物真的壓根不存在,那還用你龍樹說嗎?誰會承認,太監會生小孩,龜毛呢?
既然你論證,你就必須假定事物是存在,那麼既然你承認了事物的存在,你現在又說事物是不存在。這不是腦子有病嗎?
所以說,如果事物真的壓根不存在,就如同龜毛一樣,壓根這個概念成立不起來。你大聲地告訴別人,說無龜毛。這不是廢話嗎?
無這個詞,後面必須加上存在的事物,這樣你的反駁才是有效的。龜毛本身就是不存在的,你說無龜毛,實際上壓根沒有任何意義。
如愚痴之人,妄取炎為水
若汝遮妄取,其事亦如是
就如同愚痴之人,說,火是水。於是你會說,壓根就不存在水啊。這個事物背後沒有水的自性啊。其他事情也是如此。
取所取能取,遮所遮能遮
如是六種義,皆悉是有法
我們認識事物,有「取」(感知)、有「能取」(能感知,指感知所依的載體)、「所取」(感知的對象)。
龍樹,你的意思不是這樣的嗎?實際上你沒有否認事物是存在的。而是命名存在問題。
就假如說,本來這個事物是「牛」,我說他是「豬」,而「豬」我說成「牛」。
如果你要反駁我,你會說,「牛」這個名字背後沒有牛的自體。豬這個詞也沒有自體。但是這只是概念用錯了,並不是實體不存在啊。
若無取所取,亦無有能取
則無遮所遮,亦無有能遮
如果感知對象是不存在的,那麼還存在能取嗎?同樣,所遮者,能遮也就不成其為能遮了。
換言之,有能就有所。就比如,我能認識事物,因此我認識萬物。
如果說,我能認識事物,結果事物還不存在,這不彆扭嗎?
那麼能認識這個概念,請問是怎麼產生的呢?
若無遮所遮,亦無有能遮
則一切法成,彼自體亦成
如果沒有無遮、所遮,那麼也沒有能遮。
那麼你說「一切皆空」本身就沒有效力,這樣一來,你的論證完全就是錯的。
汝因則不成,無體云何因
若法無因者,云何得言成
如果說一切皆空。那麼就不存在因果關係,對不對?
這樣一來,你的「一切皆空」本身就是無因的,你的論證壓根沒有效力。你自己就把自己搞死了。
汝若無因成,諸法自體回
我亦無因成,諸法有自體
事物是無因的,那麼說明事物是存在。是有自性的。
若有因無體,是義不相應
世間無體法,則不得言有
如果事物是有原因的,那麼他必須觀待因緣,這樣一來,就陷入無自體的情況。無自體就是事物不存在。
這樣一來,與現實不符。
前遮後所遮,如是不相應
若後遮及並,如是知有體
如果說「遮」這個動作,不能說他在前,所遮在後。為什麼呢?
如果壓根不存在所遮,那麼遮有什麼意義?
要是先有所遮也是不行的,因為所遮者已經完成活動,何必遮這個動作呢?
如果說遮和所遮同時,也不行。
因為,遮和所遮有因果關係,如果同時,就構不成因果關係了。這就有問題了。
因此你的「一切皆空」的論證本身就是漏洞百出。因為如果所遮之物本身不存在,遮的動作根本沒有效力。
註:上述都是外人對龍樹的責難,不是龍樹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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