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醫師多個醫師資格,能夠註冊多個執業範圍
一名醫師從執業開始就不斷的面臨考證問題,從基礎的中醫師承確有專長,鄉村全科到執業助理醫師,執業醫師以及後期評職稱都離不開考試。一名醫師持有助理醫師和執業醫師兩個證書,以及取得不同類別的執業醫師資格都是正常存在的情況。但一人多個執業資格,能否同時註冊多個執業範圍呢?
答案基本上是不可以的。至少在2018年全國大部分地區和情況下是不允許的。按照規定,一名醫生無論是具備執業醫師和助理醫師,還是多個不同方向的執業證書,都只能選擇一個證書和方向註冊,其他的只能擱置。
而在2018年以後,有兩個狀況值得大家關注,第一是醫師註冊地點的變更和多點執業的放開;其次就是在臨床和中醫方面的執業範圍變化。加上進入2018年以來,國家大力度推進全科醫生的培養,因此在部分地方是放開了執業範圍的數量。現在跟中域醫考導師來看一下吧。
目前關於醫師執業範圍的相關規定執行的是《關於醫師執業註冊中執業範圍的暫行規定》(衛醫發[2001]169號)文件精神,其中關於醫師執業範圍的政策規定為:
醫師依法取得兩個或兩個類別以上醫師資格的,除兩款情況之外,只能選擇一個類別及其中一個相應的專業作為執業範圍進行註冊,從事執業活動。醫師不得從事執業註冊範圍以外其他專業的執業活動。取得全科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方可申請註冊作科醫學專業作為執業範圍。
(1)在縣及縣級以下醫療機構(主要是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執業的臨床醫師,從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確因工作需要,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考核批准,報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可申請同一類別至多三個專業作為執業範圍進行註冊。
(2)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執業的臨床醫師因工作需要,經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公共衛生類醫師資格,可申請公共衛生類別專業作為執業範圍進行註冊;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執業的公共衛生醫師因工作需要,經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臨床類醫師資格,可申請臨床類別相關專業作為執業範圍進行註冊。
在地方上,廣西自治區也發布了同樣的政策,來落實國家的號召,具體規定內容如下:
經全科醫生轉崗培訓考核合格的臨床、中醫類別醫師,可以申請加註或變更全科醫學專業執業範圍。加註後,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基層醫療機構醫師註冊的執業範圍應當不超過3個專業,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醫師註冊的執業範圍應當不超過2個專業。
細心的朋友可以注意到,目前開放多執業範圍註冊的均為鄉鎮地區醫師。從國家發布的最新資訊和政策上來看,是為了應對國家與2020年和2030年國家對全科醫生的培養目標,亦是對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全國普及的輔助政策。
而對於準備報名2018年全國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來說,放開執業範圍將在未來求職和工作中,受益匪淺。2018年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也將是一個前所未有的好契機。對鄉村全科的複習工作有疑問也歡迎諮詢中域醫考導師。
編輯:中域醫考導師
TEL/微:1825323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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