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P2P新政,看這篇文章就夠了
2017年12月8日,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做好 P2P 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57號文」),對下一步的整治整改驗收工作做了具體詳細的部署。備受P2P業內關注的備案問題,終迎來實質性進展。?
對於各類P2P平台,通知中明確提出備案驗收分類施策五項原則:
一、驗收合格的P2P平台,予以備案登記,確保其正常經營;
二、積極配合整改驗收工作但最終沒有通過的平台,可據具體情況,或引導其逐步清退業務、退出市場,或整合相關部門及資源,採取市場化方式,進行併購重組;
三、對於嚴重不配合整改驗收工作,違法違規行為嚴重甚至已有經偵介入或已失聯的平台,應由相關部門予以取締;
四、對於逃避整改驗收,暫停自身業務或不處於正常經營狀態的機構,需予以高度重視,此類機構恢復經營後也需酌情予以備案;
五、對於行業中業務餘額較大、影響較大、跨區域經營的機構,由機構註冊地整治辦建立聯合核查機制,向機構業務發生地徵求現相關意見。
值得關注的是,針對該項驗收工作,除各省(區、市、計劃單列市)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整治辦)繼續執行外,通知中還明確指出將為此次驗收工作成立驗收專班,將統籌考慮並確定驗收標準及措施,嚴格按照通知中各項原則進行驗收。而有兩種情況則直接被排除在本次備案驗收範圍之外,第一,對於自始未納入本次P2P專項整治的各類機構,在整改驗收期間提出備案登記申請的,整治辦則不得對此類P2P進行整改驗收及備案登記;第二,2016年8月24日後新設立的P2P,原則上不予備案。
同時,57號文明確指出:「應當禁止轄內機構繼續提取、新增風險備付金,對於已經提取的風險備付金,應當逐步消化,壓縮風險備付金規模,同時嚴格禁止網貸機構以風險備付金進行宣傳。」隨著57號文發出,P2P平台備案進入收官階段,通過此次監管政策釋放的信號,恆泰金服CEO李坤認為:「網貸平台回歸信息中介的本質以及去擔保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但短時間內不可能達到100%去擔保化,大部分平台將會通過引入第三方擔保的形式來降低出借人的投資風險和保護出借人的投資利益。」目前,恆泰金服正在按照所轄金融辦的整改意見書有序開展備案工作,相信在經歷整改大限後,留存的平台將會越來越規範化,P2P行業也將迎來新一輪的洗牌,不規範、不合規經營的平台將會逐漸被市場和用戶淘汰,恆泰金服將繼續秉承「發展普惠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願景,深挖供應鏈金融場景,強化合規建設、全面升級服務,助推行業良性發展,切實踐行普惠金融,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更優質、更便捷的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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