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資本主義政治哲學

我們認為這一真理是不言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並由造物主賦予了某些不可轉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才在人們當中設立政府,而政府的合法權力來自於被統治者的同意。無論何種形式的政府,若無視這個目的,則人民就有權改變它或廢除它,並建立新的政府。

----《獨立宣言》

《獨立宣言》既是人類歷史上的第一個人權宣言(馬克思語),也是美利堅合眾國乃至當代大部分資本主義國家政治原則的集中體現,如為人熟知的"人人生而平等""天賦人權""社會契約"。它體現出了特定歷史條件下廣大人民群眾從封建束縛中解放的強烈渴求,但令人遺憾的是,隨著社會的發展,這些口號越來越顯得不符實際,越來越空洞。加上其本身具有的局限性,它們或已完全違背了創始人的初衷。

事實上,人人生而平等本就是一句空談。從自然方面上來看,每個人在身高、體重、膚色、性別上是不同的(在生產力相對發達的地區,自然因素導致的平等已在呈不斷下降的趨勢);從社會方面上來看,自人類脫離原始公社時期以來,由於先天(繼承權的出現對此負很大一部分責任)的不同,人人生而平等便越發不切實際。而這樣重大的一個論點只用"不言自明"的"真理"和造物主的恩賜這樣的唯心主義先驗論糊弄過去,本就是極不負責任的。斯多亞學派用人的理性平等來論證人的平等,似乎也並不能解決這個問題。事實上,即使馬克思主義者們主張的公有制下的按勞分配,也是對人類自然屬性上的不平等的變相承認。

其次,每個人都擁有天賦的不可轉讓的權利似乎也並不怎麼可信。在資本主義政治理論中,每個人都擁有生命權、自由權,並且"私有財產不可侵犯"。但在實際生活中,也許應該這樣說更為合適:"每個人擁有生命權,除非他死了;每個人都擁有自由權,除非他被綁了起來;每個人的私有財產都神聖不可侵犯,除非他被人打劫......"或許你會認為這是人的權利受到了侵犯,但與其說誰都能侵犯"天賦"的權利,倒不如說所謂的人權本就並不存在。何況,當這些權利發生衝突時又應如何呢?讓雅典走上民主之路的梭倫改革在給予奴隸自由權的時候,難道不是對奴隸主私有財產的深刻侵犯嗎?

這樣一來,以人人平等為依據的社會契約理論也就不攻自破了。關於此,恩格斯在他的著作《家庭、國家和私有制的起源》中對國家的本質做了深刻的揭露。不過有一種觀點筆者認為在這仍里有批駁的必要,即有人認為《五月花號公約》的簽署是社會契約論的有力支撐,但這樣一個事實是我們必須了解的----五月花號上共有一百餘名清教徒,但在《公約》上簽字的卻只有41名成年男子,也就是說這艘船上包括但不限於婦女、孩童的一切弱勢群體實則是被迫接受了這份"美國最早的憲法性質的文件",更不必說美國《1787年憲法》中人盡皆知的種族歧視了。這麼看來,即使是"民主燈塔"也毫不例外的是階級矛盾的產物。

"人人自由平等"不僅是一句動人的口號,也是值得每個人為之奮鬥的崇高目標。但為何無數先賢費盡心血的政治構想最後的結果卻是"一幅令人極度失望的諷刺畫"(恩格斯語)呢?其根源仍然在於經濟。貧富懸殊不僅僅使選舉制度被富人操控,即使底層貧民利用資本主義的政治機製取得了政權,在"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這條鐵律的保護下,資本家能夠肆意地利用媒體、財團施壓乃至直接收買的方式鉗制政府,平民政權下台後,更是能用各種手段將下層人民的鬥爭成果直接抹去。盧武鉉同志便嘗試過這條道路,他最後因不明不白的受賄案而跳崖明志的下場也說明了在舊的制度框架下取得勝利的希望之渺茫。諸如遊行示威等所謂的民主權利則更與《1984》中的"兩分鐘仇恨"別無兩樣,它們的唯一作用是讓被壓迫者的憤怒得到釋放,就如同俄羅斯共產主義工人黨的同志們在十月革命100周年紀念遊行集會計劃中寫的那樣,"在集會結束之後再次無奈地回到資本主義的現實中來,就像往常一樣"。

除非有一天人類的生產力已發達到足以實現按需分配,否則人類的徹底平等使不可能實現。但我們仍有一項替代辦法,即實現以公有製為基礎,以按勞分配為原則的社會主義社會。在這個社會裡,一個人取得成功的唯一條件是他的勤奮勞動而不是投一個好胎,這將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個真正由大多數人統治的社會。只有這條道路,才能通向真正沒有壓迫、沒有剝削的"自由人的聯合體"。也只有那時,我們才能實現"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原則和羅斯福的四大自由"。

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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