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歌,陳奕迅只敢唱過一次現場

如果我聽歌可眼紅

何以待你好偏不懂

林夕筆下的陳奕迅是百變的,昨日還在綿綿細雨里痛徹心扉,今日他便可以在人來人往中裝作洒脫,明日又能在富士山下徹底放下;似乎這世間所有的情意綿綿與百轉千回都被他給唱盡了,然而翻遍醫生所有的現場Live,卻發現有那麼一首歌,他只敢唱過一次現場後,便再也不碰了。

林夕作詞,鍾達茵作曲的《於心有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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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一的一次LIVE

E神之所以唱歌好聽,全在感情,當然也有技巧,但我聽多了常常覺得在E神身上是感情大於技巧的,就像這首《於心有愧》,整首歌下來似乎E神是真的對誰有愧一樣,最後那句「仍想你一家可到齊」扎紮實實的砸在了心上,砸出一灘血。

歌詞其實很簡單,寫的是一個男孩做了很多錯事,影響了女孩一生,於是對女孩常懷愧疚,直到死也未能方休,我想陳奕迅不敢唱的原因一定是,歌詞寫得實在太殘忍了。

曾聽說過

你某夜結婚未曾露笑容

實在不敢知道我是元兇

大概當初我未懂得顧忌

年少率性害慘你

令人受傷滋味 難保更可悲

良心有愧

原來隨便錯手 可毀了人一世

這種刺蝟

連誰曾待我好 都可帶來傷勢

每一句落筆都像是長滿了尖刺的荊棘,刺痛著作詞人執筆的手,也刺痛了唱歌的人;《於心有愧》寫的實在太殘忍,比《絕》更絕,比《垃圾》更垃圾,比《破相》更破相,縱觀港樂,唯有《羅生門》可與之匹敵。

曾看到這樣一個故事:

我有一個最好的朋友,她叫阿七,是一個聰明、長得好看又充滿靈氣的姑娘。這種姑娘向來都是有著許多的追求者,而她也似新時代女性般,對待愛情的態度十分瀟洒果斷,碰到喜歡的男生一天就可以進入小女孩兒般的戀愛狀態,不愛的時候也能狠下心跟男生說出分手。

2015年,阿七又發消息告訴我和一個男生在一起了,一如既往,相處不過幾天就確定在一起了。我沒有驚訝,早已習慣地陪著阿七和那個男生吃飯,男生很內向的樣子,有點笨笨的,但是笑起來整個天空都亮了。

然而談了兩年後,阿七跟我抱怨她和男朋友之間沒有話題可以聊天,沒有熱情可以持續,訴說著她男朋友平時打遊戲不理她、跟她吵架不會讓著她、他父母也會給她壓力……所有所有,阿七說她太累了,全身心投入一段感情太累了,後來,兩個人拉扯了很久,男生找到我讓我勸她,我第一次看到那個老實的男生放下尊嚴那樣低聲下氣求阿七別走,像是一個做錯事拉著媽媽衣角的小男孩兒,讓人心疼。

最後,阿七還是說了分手。

之後很久的一天晚上,我陪阿七在家裡喝酒,電腦里隨機播放到陳奕迅的《於心有愧》,阿七突然抱著我放聲大哭。

「你知道嗎?我和他分手其實是因為我不喜歡他了,什麼沒話說,什麼覺得累了,都是放屁,就是我不愛他了,我沒有跟任何人說。我看著他拉著我求我別走的樣子,眼睛裡都是紅血絲,我的心就像刀割一樣痛,但是我還是說了分手。我以為時間真的會治癒一切,但卻無法消除愧疚。分手後的幾個月里,白天我都若無其事,晚上閉上眼睛就看到他低聲下氣的模樣心就如同被蟲子咬那樣難受,整夜整夜流淚。」

我沒有說話,只是抱著她,任由她哭。

前幾天又接到阿七的電話,她哭著說:「今天他媽媽給我打電話,說他把我的照片都小心翼翼放在家裡柜子里,他是一個老實的人,不會跟父母傾訴什麼,自己一個人憋著,一年了,他還是沒放下,他媽媽問我們還有沒有可能。我一想到他偷偷藏我照片的樣子,心裡就內疚難受得要死。我覺得我們彼此之間的感情都毀了。」

我走在路上,單曲循環著這首歌。

(文章改編自知乎用戶:孟客塵)

世界上最難遺忘的不是記憶,不是婚約,也並非什麼承諾與誓言,而是伴隨一生的愧疚,直到入土也未能為安。

內疚內疚內疚沒作為

直到在某年某日我能安息於葬禮

仍想你一家可到齊

在金庸小說《倚天屠龍記》里有這麼一段:

周芷若冷笑道:「咱們從前曾有婚姻之約,我丈夫此刻卻是命在垂危,加之今日我沒傷你性命,旁人定然說我對你舊情猶存。若再邀你相助,天下英雄人人要罵我不知廉恥、水性楊花。」

張無忌急道:「咱們只須問心無愧,旁人言語,理他作甚?」

周芷若道:「倘若我問心有愧呢?」

「倘若我問心有愧呢?」

(個人微信公眾號「郭鳴睿」音樂、歷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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