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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門論(3)

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種。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聲。八香。九味。十觸。十一法處所攝色。

第四心不相應行法。略有二十四種。一得。二命根。三眾同分。四異生性。五無想定。六滅盡定。七無想報。八名色。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住。十三老。十四無常。十五流轉。十六定異。十七相應。十八勢速。十九次第。二十時。二十一方。二十二數。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

第五無為法者。略有六種。一虛空無為。二擇滅無為。三非擇滅無為。四不動滅無為。五想受滅無為。六真如無為。

言無我者。略有二種。一補特伽羅無我。二法無法。

1、色法

所謂色法,是佛教描述物質世界的概念。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色法,指有質礙、能變壞的事物。

廣義的色法,指一切物質事物。

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

這裡的眼耳鼻舌身,是指五根。所謂根,就是感知的載體,這裡的載體不僅僅指我們所見到的眼睛、耳朵等,而是在廣闊的視野上看,一切能夠幫助認識本身的載體,都可以稱之為根。

比如,神經系統、骨頭都可以視為根。

我們能看見的五官,佛教稱之為扶塵根,而不為人所知的,則叫為凈色根。其中凈色根才是根的實體。

六色。七聲。八香。九味。十觸。

色:指感知的對象,分為顯色(各種顏色)、形色(各種形狀)、表色(各種動作)。三者都非客觀存在,而是主觀扭曲。

聲:指聲音,可以有很多的劃分點。但是要注意聲音也不是客觀存在,比如磁碟里的聲音,難道是「聲音」嗎?

香:指氣味,同樣有很多劃分點。如上,也非客觀存在。

味:指味道,不是客觀存在。

觸:指觸覺,分成二十二種,其中饑渴飽是歸屬於觸覺,而不是味覺。

法處所攝色

這部分,是處於更為抽象的狀態。

1、極略色:觀想出世界上最小的物質,比如原子。

2、極迥色:想像出極其遙遠的某個事物,比如沒有去過美國,但是想像出美國的樣子。

3、受所引色:在特定的儀式下,做出的承諾,形成無形的約束力。比如許下的承認,以後遇到某事,有個無形的約束力。

4、遍計所起色:胡思亂想,比如想出龜毛,實際上烏龜沒有毛。

5、自在所生色:由於禪定,所見到的景象。

色這個詞,好像有客觀存在的意思,實際上在大乘佛教的體系中,所有你能感知到的一切,無論是感官所成的,還是邏輯所推理的,一切都是虛假的,都是不存在。並且,即使你禪定,所成的景象,還是假的。

2、心不相應行法

心不相應行法,這裡的行,作遷流意,表示事物永恆運動。他是心法、心所法、色法三者和合而成的,沒有三者配合,並不存在心不相應法。

1、得:即成就。比如說得了病,這種狀態,要很多種因緣配合,才能組成「得」這種狀態。

此外,「得」還表示某種潛在的狀態,被稱之為「種子成就」,比如隨著修行的積累,證得了某個果位,這種狀態也是「得」。也就是一件事情看,從結果看是「得」,從過程看也是「得」。

2、命根:即業力。業力的不同,導致了不同的人生,壽命的長度也是以業力為中心。

3、眾同分:一般指六道,比如果報類似的眾生會歸類到一類,比如人類就是人道。眾同分原意就是把某個屬性類似的事物歸類到一類。

4、異生性:十法界,即佛、菩薩、緣覺、聲聞、人、阿修羅、天人、畜生、地獄、餓鬼,其中後面的六道無始以來就在輪迴,生命形態不斷改變,是為異生性。

5、無想定:就是對於一切想法,採取一刀切的政策,去除思想,使得身體處於一種寂靜狀態。這並不是佛教所提倡的。

6、滅盡定:就是將我執和法執去除,使得正見統攝心靈。這是佛教所提倡的。

7、無想報;就是無想定的果報,由於斷除了意識,導致生命升到了色界天的廣果天。

8、名身、句身、文身:指的是詞語(比如桌子)、句子(比如桌子是硬的)、單字(比如桌子中的桌字),三者都是人類表達的基本單位。

9、生、住、老、死:即生命誕生、生命暫時所住,生命變化、生命毀滅

10、流轉:因生果,果生起了下一次的因。此處,指生命的因果相續。因是構成下一世生命形態的動力,果是下一世生命的形態。說白了就是輪迴轉世。

11、定異:不同的軌跡。由於業力不同,導致同樣是人,而人的人生軌跡完全不同。這種差別被稱之為定異。

12、相應:即配合。比如善業生可愛果,惡業生不可愛果,這是相互配合的。

13、勢速:即絕對運動,認為世界萬物都在快速流變之中。

14、次第:即某種穩定的規律。比如雖然人會絕對運動,但是規律是生住老死,不能說生的同時是死亡的過程。

15、時:即從時間上看,某種穩定的狀態。佛教不認為存在時間,只認為某種狀態的集合,假施設為時。比如夏天,就是溫度很高狀態的集合。實際上並不存在夏這個時間。

16、方:即空間上看,某種依存狀態。比如上下左右,上必須以下為依存,左必須以右為依存。並沒有上下左右的存在。

17、數:即數字,以此用來計算。他是通過共性的抽象而的出某個數字。

18、和合性:即助緣。緣,在狹義上的意思,是間接條件。比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這句話中,米是因,也就是主要條件。沒有米,肯定沒有飯。但是巧婦是間接條件,只是作為飯好不好吃的條件。

19、不和合性:如果說和合性是幫助事物存在,那麼不和合性,就是反向讓事物都不存在。比如人體的機能會老化,最終使得人體滅亡。

3、無為法

為,在佛教里指造作。簡單來說,就是依存條件。他會永恆地運動。但是無為法,就是不生不滅,不死不壞,永恆的。

在大乘佛教中,跟無為法等價的概念有:空性、真如、圓成實自性等等。

1、虛空無為:就是堪破假象所得之境界,宛如虛空

2、擇滅無為:就是運用智慧抉擇,最終把染污煩惱除盡,所得之境界。

3、非擇滅無為:無論凡夫認識不認識到無為法,他都永恆存在。

4、不動滅無為:指無為法是無造作的,沒有運動的。

5、想受滅無為:指無為法是離言的,不可描述的。

6、真如無為:如,指真理。真如無為,指的是,世界的終極真相。

雖然分成六種,實際上闡明的還是一個意思。

4、人法具空

言無我者。略有二種。一補特伽羅無我。二法無法。

無我有兩種,一種叫人無我,一種叫法無我。

我的概念,要包含兩個標準

1、主宰自身

2、永恆不動

可以類比靈魂的概念,不生不死。

這個人無我的道理比較好講清楚,

此色壞有,受、想、行、識壞有故,非我、非我所。(《雜阿含經》)

因為,色受想行識都會壞滅,所以無我。但是這是聲聞乘的說法,在大乘佛教的體系中不是這麼表述。

大乘佛教和聲聞乘佛教有什麼區別呢?

三、智大性。了知廣大補特伽羅法無我故。

就是多了一條,法無我。認為法壓根是不存在的。在《瑜伽師地論》闡述的很清楚

云何菩薩等隨觀察一切諸行皆是無常。謂諸菩薩觀一切行言說自性於一切時常無所有。如是諸行常不可得。故名無常。又即觀彼離言說事。由不了知彼真實故。無知為因生滅可得。如是諸行離言自性有生有滅。故名無常。

為什麼說菩薩觀一切諸行無常呢?因為諸菩薩知道,一切言說自性(眾生所思維的世界)實際上壓根什麼都不存在。所以說諸行常不可得。這叫無常。

然後他又看到離言層面,由於眾生不懂這個道理,導致妄想執著,一切執著的記憶都儲藏在阿賴耶識中,阿賴耶識又生起現行,這樣一來有生有滅,因緣和合,所以也是無常。

大乘佛教難就這裡,他把凡夫看到的世界直接否定了。壓根就不存在這些東西。這是法無我的道理。

所以為什麼阿賴耶識不是「我」?

因為阿賴耶識的存在要依託於眾生無始以來所執著的記憶(種子)而存在。所以他不是獨立存在。其次,阿賴耶識的種子是剎那生滅的,種子生起現行,那麼這部分種子就滅了,然後現行又熏習新的種子。新的種子和舊的種子重新生起新的現行,如此不斷變化,也不符合永恆不變的定義。所以不是我。

所以不能說,凡夫看到的世界,是生滅的,而是不生不滅。凡夫的世界也是緣起的,但是他不是通過存在而緣起,而是通過阿賴耶識生起的作用而緣起。

比如我們看到世界上絕對運動,本質是什麼呢?本質是阿賴耶識在剎那生滅,不是這個事物在剎那生滅。阿賴耶識所產生的作用在緣起,而不是事物本身在緣起。

所以講緣起,不能講說電腦的存在,要依託於硬碟、顯示屏、滑鼠的存在而存在,如果缺失一項就不能存在。

這種思想是對緣起的誤讀,實際上無論你怎麼細分。總會面臨兩個局面

1、事物給分沒了,那就是斷滅見

2、事物一直可分,那就是常見,因為你的意識中還認為有一個不可再分的物質。

所以我們講六根、講六塵,絕不是說六根和六塵真的存在,實際上壓根就不存在。

這部論我們就此講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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