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相信湯蘭蘭案是真的,是因為性別暴力的隱憂一直存在
最近,湯蘭蘭案在網上吵得紛紛揚揚,僅從現在的消息來看,誰是誰非我不清楚,但比事實更可怕的是,這麼駭人聽聞的事,絕大多數的人都選擇了相信,這大概是因為性別暴力的隱憂一直存在。
這讓我想起前段時間的兩條本地新聞:
1月25日,一位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在微博上曬出了自己被打傷的照片哭求幫助(見下圖,照片太血腥就不放出來了),第二天她卻刪除了自己的微博。
1月26日,有網文稱西安市司法局下屬社區矯正管理局一副處級調研員長期對其下屬女社工進行性騷擾。1月27日,西安市司法局官方微博「法治西安」回應,該局紀檢組接到女社工對該調研員的舉報後,成立了調查組進行調查。經過初核,女社工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尚有一些具體細節需要進一步核實。
這兩條新聞都是朋友轉給我的,轉發新聞給我的朋友問我:「為什麼會有人干這樣的事呢?為什麼這些女人不逃脫呢?」
作為性別暴力的受害者,我沒有過這樣的疑問。在我看來,性別暴力的核心在於通過權力控制受害者,而無法逃脫也是只是控制的一個結果。而湯蘭蘭案之所以在網上吵得那麼凶,也是因為人們明白逃脫有多難,不希望她被找到後再難離開。
通過權力控制受害者,讓其無法逃脫,這與我們日常中見到的其他暴力是相似的。
我上中學的時候被攔路搶劫過,那個人聲稱自己剛殺完人,惡狠狠地脅迫我走到暗處,強迫我交出了身上所有的錢。整個事件中,其實我有一個逃脫的機會,當我們從一個小吃城穿過的時候,我只需要停下腳步就好了,當時正值晚飯時間,在那樣繁忙的地方他什麼都做不了。但那會兒我能做的事情只有害怕。
被搶劫後我馬上就報警,警察說當時沒法兒到現場,讓我第二天再去派出所報案。等我第二天去的時候,值班的人又說接警的人不在讓改天再來,又說什麼不是什麼大事情,小孩子能有多少錢一類的話。
當我帶著震驚將這些遭遇講給一些人時,一些人甚至指責我「不小心」,「傻,他說殺過人你就害怕了」,以及「那麼晚出去還帶著錢就是找著被搶劫」。
▲圖片來自網路
性別暴力不也是這樣嗎?施暴者建立一個自己有力量的形象,脅迫受害者做不情願的事情,而受害者即使有機會逃脫也做不到,受侵害後在尋求公力救濟時會被忽視,尋求周圍人的支持的時候又會被指責。
不同的是,搶劫一般是個一次性的事情,而性別暴力往往是長期的。在家庭暴力中,很多受害者即使離開了原來的家庭或者關係,還是會面臨被跟蹤、被騷擾,甚至被脅迫回去繼續遭受暴力等情況。
性別暴力也比暴力犯罪廣泛,聯合國報告指出在全球範圍內近三分之一的女性遭受過性別暴力。在性騷擾的問題上,一份《中國在校和畢業生遭受性騷擾狀況調查》顯示近七成的受訪者都有過不同程度的遭遇。
但性別暴力的危害並不比暴力犯罪小,一方面,性別暴力往往伴隨著毆打等暴力犯罪的形式,另一方面,性別暴力全方位的損害了受害者的健康、尊嚴、自主和安全,許多受害者蒙受了畢生的折磨,性別暴力也阻礙著女性、性少數等群體的發展。
權力在這個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性別暴力是將權力上的不平等用與性與性別相關的形式表現出來。
我們可以先把視角放到施暴者和受害者的互動上。
在那條本地新聞中,性騷擾女職員的是她的上司,而在最近的高校性騷擾問題中,大家也更關注來自老師的性騷擾。如果湯蘭蘭案不是冤案,那麼施暴的是她的父母長輩。
支配性的權力導致這些施暴者企圖控制受害者的身體,他們享受那些脅迫他人的過程帶來的快感而不是性本身。他們知道受害者沒辦法說不:他們緊握著和受害者發展相關的權力,決定其升遷、工作環境,甚至能不能畢業,他們用這些權力敲詐著、勒索著、脅迫著受害者。
▲圖片來自網路
而在家暴的過程中,施暴者的行為可不僅僅是「打」,他們會精細的進行別的操控。
- 比如經濟上的,他們會限制女性的工作,讓她們在離開家庭後失去生活來源,因而無法脫離控制;
- 比如社會關係上的,他們限制女性與外界的聯繫,這樣即使不斷遭受暴力,受害者也很難及時獲得支持;
- 比如名譽上的,他們對外往往營造一個「好男人」的形象,使得沒有人願意聽受害者的陳述;
- 比如情緒上的,他們一旦施暴,往往會馬上道歉,讓受害者覺得對方的行為是因為對自己的在乎,讓受害者不斷用遭受暴力的形式來維持兩個人的關係。
而當我們思考為什麼是「他」們能擁有這些權力時,就會發現更深層次的不平等:這些權力是社會賦予「他」們的。性別暴力的受害者當然不只是女性,但這種結構性的不平等使得大部分性別暴力的受害者都是女性。
就業環境的不平等導致男性往往更容易在工作場域中佔有更多的資源,男性也更被鼓勵在性上要主動,因此他們也就有更多的機會和動機去操縱女性,實施性騷擾、性侵害。
而傳統的對男女形象的要求,比如男主外女主內、男人陽剛女人陰柔、男性熱血女性隱忍等等,何嘗不是在合理化家暴的行為,給「打你是愛你」,「忍忍就過去了」做背書?也使得女性難以獲得在遭受家暴時需要的經濟和社交活動的支持。
▲圖片來自網路
而「他」們走到一起,還會相互包庇,推諉責任,乃至共同迫害受害者:在這背後,即有隻把受害者當工具看的慣性思維,也有防止「拔出蘿蔔帶出泥」的考量。
在這樣的情況下,受害者講出來自己的遭遇有多難?前不久宣判的美國體操隊性侵案告訴我們,在沒有廣泛支持的狀態下,你就是拿了奧運金牌也無濟於事。超過150名體操運動員出庭作證,講述自己被隊醫勞倫斯·G·納薩爾侵犯的經歷。
這件事情發生的契機在於納薩爾因為其涉及兒童色情的案件身敗名裂,而在此之前,他通過「周密、有計劃、有操縱性、狡猾、卑鄙」實施了侵害,而他的背後有一個廣泛的維持他名譽的系統,以至於受害者無法發聲,或者沒有人會相信受害者所說的話。體操協會甚至會與一名運動員簽署保密協議,她談及自己受侵害的經歷都會面臨被罰款的境地。
這個廣泛的支持,我們可以從自己做起。
- 對受害者的責備應當停止,當我們責備受害者「蒼蠅不叮無縫的蛋」時,其實是在和施暴者一同貶損受害者的人格;
- 對受害者的信任應當提升,在權力關係下一個人講出自己受到侵害的過程異常困難,如果她講了出來,就應該被聽到;
- 對受害者的經驗和感受我們要給予肯定,「不是什麼大事」,「他也有他的原因」一類的話其實和侵害行為無異;
- 對受害者的支持應當提供,尤其我們不應該直接就將受害者送回到原來的環境中去(這是在針對家暴的問題中許多人常見的做法),性別暴力可不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不是「私事」,絕對不能抱著「床頭打架床尾和」的「期待」來解決問題。
這確實不是私事,因為這個廣泛的支持,也獲得了制度性的保障。除了刑法等之中對於強姦猥褻等性侵害行為的規定外,我國在2005年,還在《婦女權益保障法》中加入了關於性騷擾的規定;2016年3月,我國頒布了《反家暴法》,其中規定「國家禁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並可以通過人身限制令(簡單的說就是施暴者不能接近受害者)等方式對受害者進行保護和救濟。
雖然在操作中還是會存在一些將家暴作為一般家事對待的行為,但是隨著大家對這些工具的運用和社會整體性別意識的提升,我還是相信狀況會好轉的。
受害者這個詞,可能會讓很多人覺得不舒服,它顯得無力,顯得沒有聲音,顯得很沉重是一個大包袱,但這正是遭受了性別暴力後一個人的狀態。
而停止責備、相信陪伴、提供支持以及對制度化保障的運用能改變這樣的狀況,讓受害者最終放下這個身份,追尋自己的生活。
我們現在講性別暴力的目的是什麼呢,我想大概是每個受害者都能講出美國體操隊性侵案中一位運動員的這句證詞:「我有力量,也有發言權,我只是現在才開始使用它們。所有這些勇敢的女人都有力量,我們將使用我們的發言權來確保你受到應有的懲罰。」而在未來,我們當然希望世界和平,沒有暴力。
作者:劉偉奇
一個半吊子的社會科學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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