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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的瞬間性

文/湯天明

上一篇文章中提到,攝影紀實性特徵的第三大要義是「只能表現一定時間和空間範圍內的事物,對於過去和將來的事物沒有表現能力」,照相機所記錄下的被攝對象,只能是快門從開啟到閉合這一短暫時間內被攝對象的瞬間狀態。「攝影由瞬間構成並在瞬間實現。攝影記錄了永恆,並在永恆中實現了自己的價值」[1]。攝影的瞬間性特徵,既賦予了自己一定的優勢,也為自己帶來了一些缺陷。

首先是與電視相比較而言的。20世紀40年代,電視從問世到風靡世界只用了幾年的時間,到了70年代,它已經對報紙造成了強烈的衝擊。1972年,曾因出色的攝影報道而擁有4000萬讀者的《生活》雜誌「36歲而亡」,電視的衝擊,是其消亡的主要原因。與攝影相比,電視的優勢主要表現在有聲的動態圖像上,它是一系列瞬間的「串聯」,能夠為每一個瞬間提供上下文的語境,真實性和現場感更為強烈,而電視可以現場直播的特點,也使其比新聞攝影報道更具時效性。

其次,攝影的瞬間性特徵也為攝影造假提供了較大的空間。事物的真實性是在時間的流動與空間的轉換中體現出來的,例如丘吉爾在卡什的相機面前表現出獅子般的憤怒,並不意味著憤怒是其性格的主要特徵(其實憤怒是每個人性格中都具有的一面,圖1中的丘吉爾,顯示出的則是幽默與親和的一面),而攝影圖片的造假者也可以利用攝影的瞬間性特徵,去擺布、導演出各種各樣的瞬間,以證明某種現象或某件事物的真實性。由於缺乏上述上下文的語境,鑒別這類照片,就面臨著一定的難度。

圖 1 丘吉爾 拍攝者不詳

再次,攝影的瞬間性特徵給攝影創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人們常說攝影是一門遺憾的藝術,也是針對攝影的瞬間性而言的。畫家和文學家可以憑藉對現場的回憶或他人的口述來重現現場,而攝影家一旦錯過一個精彩的瞬間,就再也不可能挽回了。瑪格麗特·伯克·懷特(圖2)曾說過:「當我在拍攝照片時,如果忽然有人跳出來擋住我的鏡頭,我會為此急得發瘋——甚至會氣得立刻把他殺掉!要知道,在一次採訪中,最精彩的鏡頭往往只有一個,稍有延誤,就會消失得無影無蹤。」

圖 2 瑪格麗特·伯克·懷特

雖然瞬間性會為攝影帶來上述缺陷,但它賦予攝影的優勢仍然是主要的。攝影的「代名詞」——布勒松將攝影藝術中的瞬間稱作「決定性的瞬間」,並以一生之精力來實踐這一口號,攝影史上優秀的紀實類作品,大多以抓取了情態生動、富於張力的瞬間取勝。具體來說,瞬間性特徵給予攝影藝術的優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類似於中國繪畫中的「留白」,攝影對於瞬間畫面的截取,能夠引發觀眾對於這一瞬間的前後兩個時間段的聯想,從而賦予攝影作品無窮的張力。

第二,作為唯一的一種能夠以高度清晰的靜止、凝固的形象來定格社會生活的技術手段,攝影能夠高度集中觀眾的注意力,使他們有時間、有條件也有興趣對畫面中的形象進行細緻的觀察和分析。攝影藝術家鄭鳴的《望長城內外》就是一幅用凝固的形象來定格歷史的經典之作,畫面中的英國女王伊麗莎白和丈夫在長城觀光時,不停地出現左顧右盼、目不暇接的動作以及不一致的驚喜表情,當兩人再一次「分道揚鑣」時,拍攝者毫不猶豫地按下了快門,一個耐人尋味的經典瞬間便被永遠地凝固下來了。

第三,攝影的瞬間性能夠將三維空間的社會生活凝固在一個二維平面中,從而使作品比電視更易於閱讀,也更易於保存。

瞬間是轉瞬即逝的,正所謂「人不能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也正是因為美好的瞬間一旦失去,就不可能上演第二遍,所以攝影是一門「遺憾的藝術」。這對攝影藝術家抓取瞬間影像的能力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一般來說,以手腳麻利、眼光敏銳、思維敏捷為基礎的抓拍是獲得精彩瞬間的前提。

布勒松創立的「決定性瞬間」理論,從觀念和實踐兩個角度對「瞬間」作出了完美的詮釋。布勒松認為:「決定性瞬間是指被攝事物的形式和內容在這一時刻恰到好處地構成一幅和諧的畫面」,在拍攝手法上,布勒松說:

有時,你會感到眼前的景物萬事俱備,幾乎可以拍成好照片了,只是還缺一點什麼。缺的究竟是什麼呢?也許,有人突然走進你的視線範圍。你透過取景器,追蹤他的行動。你耐心等待著,最後終於按下了快門……如果快門是在決定性的瞬間按下的話,你會觀察到,原來你已本能地將某一幾何模式捕捉下來了。要是沒有了這幾何模式,照片就會令人感到乏味,缺乏生氣。

圖 3 清末太監 布勒松攝

布勒松的拍攝思維,在功力上強調長期積澱而形成的直覺。在形式上,追求他稱作「幾何模式」(圖3)的合規律性,這裡的規律,是指受眾的視覺接受邏輯,即處於「視線範圍」內的人與環境之間所形成的最具形式感和視覺張力的瞬間狀態。布勒松對攝影形式感的這種追求,體現出濃厚的反「自然主義」的傾向,在布勒松的從影生涯中,他一直銘記著他的朋友馬克思·雅各布對另一位朋友的忠告,或可作為布勒松攝影追求的旁證:

要尋找方法,一件藝術品是各種努力的方法的集合。藝術家不是滔滔不絕炫耀自己罪行的懺悔者,而是目標明確的製造者;他們是專業的人,一部小說就是一件衣服,有裁剪和圖案。你從內心倒出來的內容都是好的材料,但你必須學會如何將其組織起來,什麼是情境?如何創造一個情境?如何結束它?誰在說話?他為什麼要說?他在哪裡?他要去哪兒?為什麼[2]。

至於布勒松所說的「內容」,在他的作品中常常呈現為形式本身,布勒松的攝影作品中,對人類歷史上重大事件的記錄並不佔多數,他也沒有明顯地表達過批判者的立場,布勒松的真正貢獻,是提供了某種拍攝理念和記錄方法,概括成幾個通俗的關鍵詞,即是:隱身現場、器材求簡、悄然拍攝、注重瞬間和不加修飾(圖4)。

圖 4 無題 布勒松攝

新聞攝影記者的拍攝過程,既是一個記錄瞬間的過程,也是規避瞬間局限性的過程,「決定性瞬間」不僅是對某一畫面的定格,它也應該在定格之外,給受眾以事物仍然向前發展的動感,這一「承前啟後」的畫面屬性,是對瞬間「孤立性」的一種制約,它不僅要求攝影記者具備對社會生活的敏銳洞察力(發現哪些瞬間是值得記錄的),也要求攝影記者具備及時地將這些瞬間記錄下來的能力,而後者便是對攝影記者拍攝技藝層面的最高要求。

也有一些西方攝影家對布勒松的觀點提出過質疑,美國攝影家威廉·克萊因試圖在攝影的瞬間性中注入表現主義的元素,反對守株待兔和悄然偷拍,而是強調主動出擊,強迫被攝對象與拍攝者「發生關係」(圖5);阿根廷女攝影家伊娃·魯賓斯坦明確表示不喜歡拍不願被拍的人,也不願意做對方無法回應的事,這表現了對被攝對象的尊重、熟悉和理解,既吸收了攝影家「等待」或「接近」的自我能動性,又避免了「竊人隱私」或「擾人平靜」的不道德的弊端,從而在平等交流的基礎上完成拍攝。[3]上述兩位攝影師的觀點主要是從「悄然」還是「介入」這一層面顛覆了布勒松的思想,也帶有明顯的個人主義傾向和後現代主義風格。

圖 5 槍 威廉·克萊因

本文摘自湯天明著:《側目而視——攝影的人文觀察》,東南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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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武功:《瞬間與永恆》,《中國攝影家》,2006年第9期

[2] 【法】皮埃爾·阿蘇利納著,徐振鋒譯:《亨利·卡蒂埃-布勒松》,浙江攝影出版社,2009年4月,第12頁

[3] 徐超:《論新聞攝影的瞬間性》,2006年度全國地市報優秀論文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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