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晟選這個時間點實名懟光線,光線控股的貓眼涉嫌票房欺詐是否是導火索?

丁晟微博上點名光線,發了一篇長文,責問去年《英雄本色2018》發行方光線傳媒,使用投資人2700萬宣發費用、1000萬票補共計近4000萬費用的情況:

長文如上。

首先,繼《後來的我們》貓眼涉嫌票房欺詐之後,丁晟導演實名懟光線宣發費用作假,發行潛規則一件件被拿到了陽光下,那今天就聊聊發行的基本套路和潛規則。

有趣的是,光線是貓眼的股東哦,不知道丁晟導演是不是受到貓眼事件才決定懟光線的行業潛規則。

先介紹下電影發行的一般套路:

1.首先,製片結束(體量大的影片立項之後就會接觸發行方,更多是投資、製作、發行三位一體),開始接觸發行公司,就是丁晟導演在長文中說到的,發行公司一般會主動找製片公司,和一般企業的主動拉業務是一樣的。丁晟導演是頂著壓力給的光線,這一點很有趣。為什麼頂著壓力,留給我們很大的想像空間。

2.談判發行條件。像丁晟導演長文里說的那樣,先把宣發費用、票補費用給到發行公司,然後發行公司出發行全案,像文中說的,首映、硬廣、推廣、路演,票補等各種發行活動,確認好之後,才進入正常發行階段。

有商務經驗的人都知道,不幹活先給全款,基本是不存在的,所以丁晟導演估計真的太仗義了,先給了費用。

一般的情況是發行公司墊付發行費用,然後簽訂合同,合同核心是票房分成發行方有優先分配權,也就是在分票房的時候發行方要優先分成,以便收回前期墊付的發行費用。這樣的模式可以降低製片方的資金風險,發行方墊付行為也可以更好說服製片方以便拿下業務,算是雙贏的安排。更複雜的還有保底發行、階梯分賬等等各種發行合同,這裡不表。順帶提一句,光線是從來不做保底的,除了去年的一部例外,那部電影叫《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3.合同溝通完成,簽訂,正式進入發行階段。製片方像導演、演員等要提供一系列素材給到發行公司,發行工作做物料、預告片以及明星活動等等各種發行動作,按照發行全案執行就OK。丁晟導演懟光線的內容就在光線的發行執行過程存在重大問題。

核心就是宣發費用的使用情況很不透明,各種費用的使用情況都不明確,只是單純的被告知全部用完了,至於怎麼用的,有沒有明細,有沒有發票,這些丁晟和他背後的投資人關心的問題,光線一概不予回應,並以「你們的要求太過分了」結束了同丁晟的溝通。

丁晟在長文中說到「點到為止」和「遊戲規則」,算是一種客氣的說法。翻譯成不客氣的說法就是,你光線黑了多少錢,讓我丁晟在投資人那裡沒法交代,潛規則我也不打算默默接受了。其實,行內人都知道,這近4000萬宣發費用,光線的利潤率會有多少,特別是貓眼被曝光涉嫌買票再退票空手套白狼違法經營之後,丁晟導演更不願意做這個冤大頭了。而且丁晟導演很曖昧的說了一句票房的情況先不說。

這句「先不說」其實就是客氣的說了一下,《英雄本色2018》的票房表現是什麼樣,大家有目共睹,這是沒辦法和投資人交代的。何況宣發費用花了近4000萬,其中光是票補就1000萬,這讓丁晟頂著眾多壓力選擇光線之後竟是這樣的票房表現,丁晟沒辦法和投資人交代了,而沒辦法交代的後果很可能是可怕的,那就是丁晟再想拍電影,恐怕就沒那麼容易拿投資了。

而且,在《後來的我們》項目中,光線控股下的貓眼就涉嫌玩了空手套白狼的把戲,如果《英雄本色2018》項目中也存在這種玩法,那1000萬投資人的真金白銀有多少補貼到真實票房裡去,就沒譜了。丁晟導演在這個時間節點髮長文懟光線,恐怕也是陷入到這樣的陰謀論中,憤怒到極點了吧。只是不知道丁晟和投資人手上是不是有實錘。

其實潛規則不止這些,即使正兒八經花錢,發行也是很有賺的行業。如果算上潛規則,利潤空間高可怕,就拿最不起眼的物料製作來說,利潤是報價的50%都算有良心的。這還只是外部,內部貪腐更不得了,選哪家做物料,大幾百萬的硬廣費給哪家廣告公司,也不簡單是擇優錄用,之間的灰色回扣也是可怕的。很多大公司這種現象很普遍,這種貪腐搞的公司烏煙瘴氣,公司上下中飽私囊成風。行業亂象遠比我們想像的多。

所以,我覺得貓眼和光線這兩件事情,最終的結果多半是不了了之,因為行業不規範,基本沒人管,丁晟這樣的咖位都被擺一道,小導演,小團隊什麼的就別提吞過多少和著血咽下去被打碎的牙了。

你可以凝望深淵,看可以,但別看太久。

我們一直強調,也堅定選擇坐冷板凳,認真做內容,正是我們懂這些潛規則,卻不想走進深淵,撈幾把就跑。當我們凝望深淵的時候,我們不會恐懼,不恐懼被吞噬,也不恐懼賺不了快錢而焦慮。

就像寫貓眼事件的時候寫的,在這整個社會都唯利是圖的情況下,總得有人站在對的那一邊,不然,這樣的故事也太悲傷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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