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宗教義學》讀書筆記(1-10)
1.對基督教信仰的研究如果是科學性的,那麼就不能止步於描述,因為科學的目的在於追求真理——不論其是否能夠尋得真理。教義神學作為基督信仰研究中最為獨特的一個學科,要想表明其科學性,就必須證明其合理性。這種合理性與主觀的唯心主義不同,是建立在上帝可知的基礎之上的。
2.儘管人對每一種信念的堅持都必須訴諸信心,但是信心在宗教中的位置明顯要比在世俗學科中更為突出。這根本上是涉及信心與知識之間的關係。如果信心是知識的來源,那麼宗教就是主觀的,但是既然宗教將自己的信念與真理緊密相連,就表明沒有哪種宗教會將信心當成是知識的來源。信心是獲取(神學)知識的手段,在基督信仰中,上帝的啟示才是(神學)知識的來源。
3.上帝的啟示作為知識的來源,信心作為獲取知識的手段。在此基礎上,教義神學獲得其學科的合理性,因此是一門科學。上帝不能像受造物一樣成為科學研究的對象,這表明在上帝的啟示之外上帝是不可知的。因此,教義神學的特徵在於,人不可能在上帝的啟示之外獲得教義或神學結論。
4.上帝的啟示作為神學知識的來源,暗示了神學研究的基本方法即歸納法,演繹只能作為輔助而非主導方法。上帝不能背乎自己,因此歸納法獲得的神學結論也必定是和諧的,但是演繹法則未必能互相協調,因為演繹的過程往往伴隨著許多上帝啟示之外的變數。
5.雖然聖經書卷的書寫和正典的形成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但是一方面使徒的口傳教導絕不可能與成文教導相矛盾,沒有理由認為在寫作早已是最有效的保存信息的手段的情況下,使徒們沒有把最重要的信息寫進聖經反而留在有可能被扭曲或失傳的口傳教導當中,另一方面基本教義的形成和明晰也不可能脫離成文的聖經書卷。因此,聖經正典成為教義神學最核心的資料來源。
6.的確是先有了教會再有聖經。但是正如教會的形成和聖經的寫就是三一上帝超然的工作,而非自然的歷史事件,因此以教會和聖經出現的自然次序作為『聖傳高於聖經』的依據顯得底氣不足。如前文所述,使徒必然把最重要的信息保留在不可刪改的成文經典之中,聖經實際上成為衡量有可能受到上帝啟示之外信息影響的教會傳統的最終依據。否定『聖傳高於聖經』,並非必然意味著私意解經。按照教會自使徒以來的傳統,公會議是解決教義——對於聖經的闡釋——爭端的最終形式。這種解決爭端的模式甚至被寫進聖經當中,更加證明了聖經作為上帝默示話語的權威性。
7.人若要進入一門學科的研究領域當中,需對該學科的前身以及發展至今的傳統有系統的認知,方能在研究之中進深而避免停留在表面。這些傳統構成了「前理解」。這一階段也被稱為教學階段。真正做研究,則需將傳統置於一邊,直面能夠呈現學科本質的研究對象和基本問題,後者是在學科起源和發展過程中逐漸明晰的,也是一門學科區別於其他學科的邊界。在學科前身階段,這些研究對象和基本問題一般尚處於模糊不清的狀態。因此,從教學角度看,教會傳統先於聖經正典,但是從教義神學學科的研究邏輯來看,聖經則是教義神學和教會的基礎。
8. 由於上述聖經和教義神學之間的關係,教會傳統理應成為詮釋聖經和實踐詮釋的傳統,處於被聖經衡量的位置。聖經是上帝直接默示的,這保證了聖經能夠自我證明其權威。教會雖是上帝直接建立的,但是聖靈感動教會中眾教師對聖經作出的詮釋卻與默示聖經在權威上有根本的差別。這也表明教會傳統在權威上次於聖經。
9.嚴肅的神學家不可能從異教思想當中提取教義——至多借鑒異教的思想方法。在聖經和聖傳之外,有人將目光投向基督徒的信仰經驗。然而沒有人是自主的,每個人都是受限的。脫離了聖經,基督徒的信仰經驗就只能淪為受不同環境影響的主觀產物,是不可靠的,也無法從其中提煉出真正不朽的教義。自施萊爾馬赫以降,這種觀念影響廣泛,今天相當多的基督徒已經喪失『教會觀』,秉承著一種與耶穌基督個人的關係,在世俗化的挑戰面前,或是痛苦地掙扎,或是將信仰作為一種心靈寄託,以至於最終放棄拿撒勒人耶穌作為他個人的救主。
10.自然作為另一本上帝之書,也為一些神學家重視。由於自然直接來自於上帝的創造,因此研究自然使人們能夠更好地發出對上帝的讚美。自然亦能體現上帝的普遍恩典,其中理性和良心(或道德)最為受到神學家的珍愛。然而對理性和良心的研究不能產生寶貴的教義,因為它們被罪全面地玷污了,無法據此產生有效的神學知識,除非它們被恢復至正常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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