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原作的視差之見

如今,在中國的攝影話語體系里,攝影「原作」這個說法(注意,我說這是一個說法,而不是一個概念),就像「景觀攝影」一樣,變成了一個總是讓人時不時碰到但是卻欲言又止的話題,景觀攝影讓人尷尬是因為它實際上是一個偽概念,國外根本就沒有「景觀攝影」的對應辭彙,而攝影原作讓人惱火,實際上是因為它並不值得我們如此「一本正經」地「把簡單問題搞複雜」。

我們之所以總是把簡單的問題搞複雜,是因為很多攝影人在拍照的時候仰拍俯拍各種視角機位切換自如,可是一旦涉及到稍微抽象一點的思考,腦袋就頓時僵化得不行,根本沒有變換視角看待問題的能力。比如,前一段時間,我在朋友圈裡看到一篇文章,開頭就牛氣哄哄地指責國內的批評家不具備哲學思維能力,舉的例子是「先有蛋還是先有雞」,狂妄地說這就是一個很多批評家無法解答的哲學問題,很多朋友還被這種狂妄的激情感染得紛紛轉發,其實,只要有一點進化論的常識,就不難明白,雞隻不過是一個名詞稱謂,在很久以前它的祖先並不叫雞,很可能體型也有很大差異,只不過其中的一隻祖先某一天基因突變演化成了雞的樣子,然後我們人類的祖先碰上了就把它「命名」成了雞,它下的蛋也就成了雞蛋而已。換個視角看問題,某人看起來非常哲學的問題就簡直弱智得可笑。

而攝影原作所引發的分歧,屬於一種十分典型的一鍋粥式爭論,很多人都在討論「對應英文辭彙的翻譯問題」、概念的「有無」、「準確性」、「國際通行不通行」等問題。唇槍舌劍瑣碎複雜,其實,只要我們變換一個看問題的視角,從攝影原作這一話題的概念前提、發生語境,話語對象和價值程度來審視,以上這些白熱化的爭論都將不是問題。

先說前提,世界上任何一個話語系統中的說法或者概念,都是人為建構的,一個人或者一群人,想要在一個話語系統里建構一個新說法,那麼建構的時候就必須要參照這個話語系統里約定成俗的一些規則,而原作這個說法,在我們長久以來的話語系統中,無論是指繪畫還是雕塑,核心的特質就是數量上的唯一,攝影師、收藏家、拍賣行們深知物以稀為貴的道理,一方面想給攝影作品冠上原作的名號和光環,但又狠不下心來一張底片放印出一張照片來就立即毀掉,最後只能搞一個難以邏輯自洽的「限量原作」的概念來包裝推廣,大眾的不買賬和學理上的相關質疑也就是再自然不過的了。

再談語境,攝影術雖然誕生了170多年,但是它被廣泛認知為一種藝術的形式只是最近四五十年的事情。在上世紀70年代以前,沒有多少人認為照片是藝術品,即便有人收藏照片,那也大都出自個人愛好,就像有人喜歡收藏煙盒糖紙一樣,完全沒有今天這樣的氣候規模和資本動力,科技和產業的不斷發展升級,在當今催生了大量的中產與財富,無論是真正熱愛攝影的買方還是出於投資目的藏家們,一股腦蜂擁而上,都想急切收錄攝影史上大師們親自拍攝印放的作品。然而已經仙逝的大師們,當年根本無法想像後人會對他們的照片如此趨之若鶩,壓根就沒留下幾張親自印放的作品來,僧多粥少供不應求的劇烈衝突下,大師的親戚朋友們、後人助手們、版權所有的基金會和有緣搞到底片的幸運者們,就跟這些望眼欲穿各有算盤的拍賣行和收藏家們心有靈犀一點通,各有側重地建構出好幾個「原作」的標準,並且都信誓旦旦地宣稱他們制定的標準是「國際通行標準」之一。

因此,我們就很自然地看到:生前籍籍無名死後聲譽日隆的保姆——薇薇安·邁爾的底片,一旦沖印出來亮相2015年北京國際攝影周並冠之以「原作展」的時候,華辰影像拍賣公司的顧問曾璜老師,就厲聲質問中國攝影家協會:沒有作者簽名,可稱原作么?然後圖蟲網針對此事採訪的藝術家王慶松和收藏家靳宏偉,則又給出了兩個措辭微妙但與曾璜老師並不一致的原作「通行慣例」。

由此可見,談論攝影的原作,是要參照特定的時代語境的,在攝影術誕生的絕大多數時間裡,攝影連藝術的身份都沒有獲得,更遑論什麼收藏與原作?原作這一說法的引入,與攝影在60年代後進入象牙塔大學成為一門專業,艱難地獲得了藝術的身份,爾後大規模的中產崛起,畫廊、收藏、資本市場的大規模介入有著極強關係,如果藝術的概念沒有拓展,如果攝影沒有經過大學的學科話語被認知為一門藝術,如果沒有強勁的收藏資本驅動,攝影天生的可複製本性是無論如何也無法跟「原作」聯姻的,這也是為什麼,直到現在我們也會覺得這種聯姻是非常牽強的。

有句俗話說得好——屁股決定腦袋,當我們看到攝影原作這一說法被頻頻提及四處強調的時候,我們要想一想是誰在聲嘶力竭地談論它放大它神話它,是學者還是藝術家?是收藏家還是拍賣行?也就是說我們要注意爭論話題的對象。

藝術品的原作,不僅代表著稀缺、本真、高品質,而且理論上也最能彰顯藝術家彼時彼地創作時的藝術認知、技藝水平和物質條件,作為文化藝術研究的物質化對象,原作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證我們接近歷史和事實的真相。這些都是不言自明的常識,無論是作為面向公眾的展覽還是作為私人的收藏,能夠展出或者收藏藝術家本人拍攝、印放、權威認可的高品質作品當然是最理想的,但是藝術家本人、簽名和高品質並不是「原作」的邏輯核心,原作的邏輯核心除了本人還有「數量上的唯一」。

除了話題的言說對象,我們還經常忽視相關論據的「有效程度」,比如,不是攝影師本人親自拍攝印放的作品,就「絲毫」沒有展覽價值、藝術價值了么?如果這個邏輯成立的話,那攝影師授權出版不限量的畫冊又如何邏輯自洽呢? 攝影作品不被藝術圈承認、拍賣價格比不過繪畫和雕塑,僅僅是因為攝影以前太傻,不去人為地限量、不去努力標榜原作導致的么?以上種種神話原作的說法,是如此地主觀和罔顧事實,這也是我們在思考原作所引發的攝影爭論時應該注意的問題。

說了這麼多,我們究竟如何穿透諸如攝影原作這樣的一些爭執迷霧呢?

首先,我們不能用自然科學的態度去對待人文領域的一些說法,不要總是試圖通過網路或者書本,找出一個一字不差的通行定義,而是應該去認真考察這一說法,究竟在什麼語境和條件中、被誰基於怎樣的歷史語境建構了出來,然後又怎樣獲得了某些智識共同體或利益共同體的認可推廣?

其次,對於藝術產業鏈里的執政黨們——畫廊、美術館、博物館、拍賣行、收藏家們,我們既要認識到他們做展覽做文化公益性的一面,也要認識到這一產業的特定運作機制,比如特定的意識形態推廣(被展的才是藝術的),背後的權力的操縱、資本訴求和話語生產等。這一切當然很複雜,可如果你放棄這種稍微複雜一點的思考,那要麼就別關心這種話題,要麼就只能任人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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