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發生論:主體與客體的分界
以下為李松蔚2.20live《認識發生論:主題與客體的分界》筆記。
皮亞傑:認識發生論者,如何建立起「我」這個概念。具體的為,嬰兒如何分辨「我」?
對於八九個月大的嬰兒來說,對於他眼睛看不到的東西,就不存在。比如你把他的玩具遮擋起來,他看不到,但他並不會去找。
這時,玩具和嬰兒,是一個整體的「我」,嬰兒區分不出來玩具和「我」的界限,這時他還沒有這種區分或者叫認識的心理能力。(提問:如果玩具和嬰兒是一個整體的我,玩具消失了,嬰兒為什麼不焦慮?答:這種感覺就像你走神了,八九個月的嬰兒就是一直在走神。)
之後,再大一點嬰兒,他會去尋找。這時,他就建立起了「客體恆常」的概念了。客體是從嬰兒和玩具這個整體的「我」,分化出來的。
隨後,嬰兒將建立起「知覺恆常」,不會再產生「因為我對玩具的感覺變了,所以玩具就變了」這樣的意識。
小孩子將認識到,遠方的東西看起來小,不是因為東西本來就小,玩具看起來暗淡,不是因為玩具本身暗淡。
玩具是客觀存在的,我的知覺會變,客體不會變。
即是,我的感知覺不是由我來控制的,我的感知覺有自己的運作規律,我的思維都是不受我控制的。
嬰兒逐漸明白,自己實際可控的東西其實很少。一個人成熟起來的課程,一個人認知能力發展起來的過程,就是認識到,他者(客體)越來越多,我(主體)越來越小。
我能控制我。控制不了的,都是他者(客體)。
而客體,不能被控制,只能被操作。
我的思維也不是我,因為我控制不了我的思維。
(不信請做下面一個實驗,請在接下來的2分鐘里,想什麼都可以,但是一定不要想白熊,ok,你控制你的思維不想白熊了么?)
我心裡想的,並不是我。我表達出來的,才是我。(是這樣么?)
所以,失控是常態。我更多的是在操作各種客體,比如我的思維,我的知覺。而通過操作他們表達、呈現出來的「我」,是社會中的那個帶著面具的我。本質上,我是失控的,失控的我在迴旋在客體(環境,情緒,和局限的知覺)中。
《象與騎象人》中說,理性大腦演化的時間,遠遠小於感性大腦,表面上氣象人(我的理性)是控制大象(我的情緒),而只有和諧共處,才能高效。更多的,人臣服於情緒。
十二步戒酒法的第一步:
we admitted we were powerless over alcohol。
我們要承認,我們對酒精無能為力。
在基督教語境里,他們要把自己交給更高的存在。
而中國語境,是鼓勵個體意志,認為,我就是能控制一切。父母教育子女經常說你能做到。
面對社會,我們常常會有一個念頭——他怎麼可以這樣?這句話的含義是,我們想控制,但是我們又控制不了。所以我們生氣,我們沒有認識到,他是客體,是無法控制的。
更令人痛苦的是——我怎麼可以這樣?我竟然控制不了我自己。(這是所有無力感的源泉)
所以,要改變(管理)我,首先要承認我控制不了我。
把自己交出去,要克服恐懼感。交出去之後,我依然還在那裡。
把客體給客體之後,我看著這一切——糾結,悲傷,喜悅,等所有的情緒,我要思考,我能對他們做什麼?
接受自己和改變自己,不是對立的。
接受和改變是一體的。
只有你承認那些客體是沒有辦法控制的,你才能拿他們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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