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放肆,還是克制?是佔有,還是自由?
05-04
自律是人類心靈進化的重要手段,接下來,我要討論自律的原動力———愛。
愛,是一種極為神秘的現象,我們很難給出確切的定義,也很難接觸到其本質。關於愛的研究,是心理學界最艱難的課題之一。愛的真正含義,雖只有三言兩語的文字表述,但其價值和意義之大,卻使我樂於為它訴諸更多筆墨,當然,我也清楚,不管如何努力,都難以使愛的論述盡善盡美。第四,愛是自我完善,也是幫助他人完善。它意味著持續努力,超越自我界限。愛,不能停留在口頭上,而要付諸行動。我們愛某人或愛某種事物,就不可能坐享其成,而是要持續地努力,幫助自己和他人獲得成長。
在愛的定義中,我用「意願」這一字眼,是想強調它在情感領域中的地位,遠超過一般的生理或心理「慾望」。「慾望」未必能夠轉化成行動,而「意願」則可成為導致實際行動的強烈慾望。二者的差別,類似於說「今晚我願意去游泳」和「今晚我要去游泳」的差別。人人都有愛他人的慾望,但很多人只停留在想法和口頭上。愛的願望不等於愛的行動,真正的愛是行動,是基於靈魂的行動。你認為自己愛他人卻沒有躬身實踐,就等於從未愛過。與此同時,不管是愛自己還是愛他人,為心智的成熟而貢獻力量,也須出於自主的選擇,也就是愛的選擇。接受心理治療的病人,常常為愛的本質所迷惑。愛是那樣神秘,以至讓很多人誤以為,愛的本質是永遠無法了解的。本書的宗旨,並非解析愛的神秘性,我只希望努力消除多數人對愛的誤解,帶領讀者們回顧個人經歷,以接近愛的核心,走出與愛有關的痛苦。首先,我想通過解釋愛「不是」什麼,來逐步了解愛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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