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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放肆,還是克制?是佔有,還是自由?

自律是人類心靈進化的重要手段,接下來,我要討論自律的原動力———愛。

  愛,是一種極為神秘的現象,我們很難給出確切的定義,也很難接觸到其本質。關於愛的研究,是心理學界最艱難的課題之一。愛的真正含義,雖只有三言兩語的文字表述,但其價值和意義之大,卻使我樂於為它訴諸更多筆墨,當然,我也清楚,不管如何努力,都難以使愛的論述盡善盡美。

  迄今為止,不曾有誰給「愛」下過真正令人滿意的定義,這恰恰證明了愛的神秘。愛分成許多種:肉體之愛、精神之愛、手足之愛、完美的愛、不完美的愛。在此,我想冒昧就所有「愛」的形式,給出一個相對完整的定義———我深知這樣的定義不可能完美無缺。我的定義是:愛,是為了促進自我和他人心智成熟,而具有的一種自我完善的意願。

  我必須做幾點說明:首先,「心智的成熟」這一字眼,可能會使人聯想到宗教意義的愛。任何篤信科學的人,對於「愛」具有的宗教色彩的定義,肯定不以為然。但我的定義,並非來自某種宗教性思維,而是來自心理治療臨床經驗,也包括多年的自我反省。在心理治療中,愛的地位無可比擬,大多數病人卻對愛的本質似是而非。有一個年輕的男性病人,他膽小怕事,性格拘謹而內向,他對我說:「母親對我的愛太深了!我到高中三年級,她都不肯讓我坐校車到學校去。我苦苦哀求,她才讓我坐校車。她怕我在外面受到傷害,所以她天天開車,把我送到學校並接我回家,這給她增加了許多負擔。她真的是太愛我了!」為了順利完成治療,我必須讓他意識到,他母親的動機,可能與愛沒有關係。原因在於:首先,愛與不愛最顯著的區別之一,在於當事人的意識思維和潛意識思維的目標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就不是真正的愛。

  其次,愛是長期的和漸進的過程。愛是自我完善,意味著心智不斷成熟。愛,能夠幫助他人進步,也會使自我更加成熟。換言之,我們付出愛的努力,不僅能讓他人的心智成熟,自己也同樣獲益。

  第三,真正意義上的愛,既是愛自己,也是愛他人。愛,可以使自我和他人感覺到進步。不愛自己的人,絕不可能去愛他人。父母缺少自律,就不可能讓孩子懂得什麼是自我完善。我們推動他人心智的成熟,自己的心智也不會停滯不前。我們為他人著想而自我完善,這與自我約束不會產生對立。我們強化自身成長的力量,才能成為他人力量的源泉。我們終歸會意識到,愛自己與愛他人,其實是並行不悖的兩條軌道,二者之間越來越近,其界限最後模糊不清,甚至完全泯滅。

  第四,愛是自我完善,也是幫助他人完善。它意味著持續努力,超越自我界限。愛,不能停留在口頭上,而要付諸行動。我們愛某人或愛某種事物,就不可能坐享其成,而是要持續地努力,幫助自己和他人獲得成長。

  在愛的定義中,我用「意願」這一字眼,是想強調它在情感領域中的地位,遠超過一般的生理或心理「慾望」。「慾望」未必能夠轉化成行動,而「意願」則可成為導致實際行動的強烈慾望。二者的差別,類似於說「今晚我願意去游泳」和「今晚我要去游泳」的差別。人人都有愛他人的慾望,但很多人只停留在想法和口頭上。愛的願望不等於愛的行動,真正的愛是行動,是基於靈魂的行動。你認為自己愛他人卻沒有躬身實踐,就等於從未愛過。與此同時,不管是愛自己還是愛他人,為心智的成熟而貢獻力量,也須出於自主的選擇,也就是愛的選擇。

接受心理治療的病人,常常為愛的本質所迷惑。愛是那樣神秘,以至讓很多人誤以為,愛的本質是永遠無法了解的。本書的宗旨,並非解析愛的神秘性,我只希望努力消除多數人對愛的誤解,帶領讀者們回顧個人經歷,以接近愛的核心,走出與愛有關的痛苦。首先,我想通過解釋愛「不是」什麼,來逐步了解愛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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