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跨性別自殺
前言:自殺作為一種社會現象,長期以來其合法性和道德性一直受到廣泛且激烈的爭論。在跨性別群體中,自殺的發生率始終居高不下。本文試圖從自殺的定義、自殺的合法性以及自殺的道德性出發,對自殺行為進行探討,並基於此嘗試提出對待自殺的態度。
1.什麼是自殺
不言而喻,廣義上的自殺指的是一個人結束自己生命或試圖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但如果詳細劃分,筆者認為自殺又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a.因為某些意識形態或信仰而自殺
這一類自殺是最「符合」道德標準的自殺。最鮮明的例子就是在戰爭中為了不做俘虜而自殺的士兵。
b.因為肉體上的痛苦而自殺
這一類自殺也是「比較符合」道德標準的。例子也有很多,比如癌症晚期病人放棄治療,另外在某些國家的安樂死也屬於此種。
c.因為精神上的痛苦而自殺
這一類自殺在傳統上是「最不符合」道德標準的,但是這類自殺者卻又是比例最大的。這一點在性少數人群中尤為明顯。
這一類的自殺常常受到道德的譴責,例如自殺者會被冠以「不尊重生命」,「不孝」,「想不開」等名詞。不僅如此,這一類自殺更是常常受到干預和阻止,比如強制送入精神病院進行看護。
跨性別的自殺主要是這種類型,本文著重討論的,就是這一類自殺。
2.自殺是一個人的權利嗎
自殺是不是一個人的權利,是一個敏感而又爭論不休的話題。而筆者認為,自殺是一個人的權利,筆者的具體主張是:
生命權是一個人的基本人權,每一個人都有按照自己的意志處置生命的權利。這就意味著一個人既有活著的自由,也有死亡的自由。有以前選擇活著而現在選擇死亡的自由。
這一觀點的理論依據如下:
《世界人權宣言》
第三條 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條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從以上法律文獻中我們不難看到。生命權是人的基本權利已經成為了國際共識。而完整的生命權,其含義必定要包含一個人對其生命的最高處置權。死亡,作為對生命的一種處置方式,應當包含在生命權的權利範圍內。
3.自殺是不道德的行為嗎
常常有一種觀點,認為自殺是「不尊重生命的行為」,是「懦弱的表現」,是「不孝的體現」。從而對自殺未遂者進行批評,對自殺成功者進行謾罵。對於這種觀點我暫不作評價,反而我倒是願意分享一個我的故事:
雖然我現在還活在這個世界,但是實際上我卻不止一次的自殺過。各種的方法我都有所嘗試,但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還是在「矯治中心」的那一次。
「矯治中心」里的生活,我不願多說,也並非本文的重點。當時每天早晨,護士都會拿來各種精神類藥物。從計劃自殺開始,我就在每次服藥的時候偷偷藏下那麼一兩粒葯,當有一天我發現我已經積攢了一大把藥品的時候,我把它們一口吞了下去……結果當然是顯而易見,我沒死成。折騰了一晚上又洗胃又什麼的把我救了回來。
可是這事沒有到此為止。等我恢復了以後就把我帶到了「電抽搐治療室」。「還自殺嗎?」「我X你媽!」話沒說完就電我……「還吃藥嗎?」「我X你大爺的!」又是一下。……不知道來來回回多少次,反正最後他沒聽到他想聽的,我也被電暈了過去。在之後,我就每天被約束帶綁在床上了。
通過這件事,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如果一個人連死的權利都無從保證,何談生的尊嚴?
這裡還有一個例子:
和我同在矯治中心的還有一個姐妹。她剛進來時可謂是文質彬彬,她很愛寫日記,我也親眼閱讀過她的文字,見過她那一手妙筆丹青。
可是後來,她的筆跡卻是越來越難看。她的手怎麼廢的?被電的,被每天用約束帶綁在床上,換了誰慢慢的再好的書法也都會廢!
說什麼自殺不尊重自己生命的,你們可曾想過:那些逼迫別人自殺的人何曾尊重過他們生命?說什麼自殺是懦弱表現的,你們可曾體驗過:被沒日沒夜的綁在床上,一不聽話就被電的感受?
4.阻止自殺正確嗎
上文已經闡明,自殺作為生命權的一部分,是一個人的神聖而又不可分割的權利。
生命固然是寶貴的,勸阻自殺是符合道德且值得稱讚的。但是結束自己的生命也是人權,漠視這一點而對自殺的人進行強制性的阻止,甚至暴力干涉,都是侵犯他人權利的行為。
我們必須要重申,人是為自己活著的,其生命不屬於父母,不屬於他的任何人,只屬於他自己。一切給自殺扣上「不道德」、「非正義」的帽子,其本身就蘊含了極大的不道德和不正義!
請尊重人的生命權。包括一個人選擇死亡的權利。抵制那些盲目阻止自殺而對自殺者採取限制人身自由等不人道措施的「治療方式」。自殺的權利有所保證,是好好活著的前提條件。
請停止對自殺者的詆毀。一切人格尊嚴都要得到尊重。他們並非懦弱或不道德,他們只是在行使自己的權利。
請停止以命令的語氣進行自殺干預。多給建議,少替他人做決定。多傾聽,少進行道德評價。人人平等,我們無權命令他人。
請將關注的重點放到讓人產生自殺的誘因,尤其是讓性少數產生自殺的誘因上來。去關注她們談及的滅絕、謀殺、酷刑、監禁、強姦及其他性暴力。
請大家自己去傾聽,去傾聽跨性別者遭受的歧視和基於此的社會等級劃分,基於性別和性取向的迫害。
這些自殺的事實很難接受,但確鑿無誤。
我們的結論十分沉重,但無可避免。
這些建議挑戰重重,但不可或缺。
以上的建議是我在過去數年間聽到了各種悲痛但確鑿的事例後所得出的唯一結論。她們的苦難要求我直言不諱的表明,大家的冷漠也是導致這一系列悲劇的原因之一。
解決跨性別群體居高不下的自殺現象和導致跨性別自殺的社會誘因需要政治家和普通人的勇氣。現在,進行這一事業的責任已經落在了諸位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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