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論語.學而》「學而時習之」章(二)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上回提到「學而時習之」的「可檢索,這回要講「而時習之」。

首先,先聽 毓老師怎麼解說:

「『學而時習之』,就是『學能時習之』,『而』不當『然而』講,是當『能夠』的『能』字講。『時』不能當『時時刻刻』的『時』講;這個『時』就是『聖之時者也』(《孟子.萬章》)的『時』。為什麼這麼講?因為『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易經.繫辭下傳》第八章)。如果孔子『時』的觀念沒有特殊意義,孟子就不會打這個批:『聖之時者也』。」(1995.10.02)

按 毓老師的講法,「學而時習之」的「時」字極為重要,是孔夫子思維的核心,又引「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而「唯變所適」就是適這個「時」。所以,「時」的觀念絕非「時時刻刻」,而是適時,這就與「變」有相當的關係。

雖然「學」在儒家是一個必要條件,也有豐富論述,但是如果只有「學」,在「學而時習之」這語意裡,恐怕還是不夠。除了「學」,還必需還要再加上「時習之」的工夫。因此,「學而時習之」,也就是「學能時習之」;換而言之,如果「學」不能「時習之」上,恐怕這個「學」只是淪為空談,況且孔夫子也講:「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史記.太史公自序》)

為什麼只有「學」還不夠呢?為什麼「學」還必需建立在「時習之」上?先引孔夫子講:「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論語.子罕》)若按此話,可以共「學」,但未必可以合於「道」;可以合於「道」了,但未必能「立」;可以「立」,但未必能達到「權」。從這話可以看到一點,從「學」達到「權」,還要加上一段工夫。什麼是「權」?

毓老師講:

「『權』的境界是『權變』,不能『墨守成規』!」要怎麼達到「權變」?又講:「就是要識時的人才知變,時不對了,就變了,就是知時。若不懂識時,怎麼變?為什麼要『權』?因為時非變不可了,不能墨守規了。所以,要有識時的智慧才可以行權,否則永遠沒法行權。」(1994.12.14)

從上述,「學」、「時」、「權」三者應搭配一起看待,若有「學」而沒有「時」、「權」,極有可能成為「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烖及其身者也。」(《中庸》)固然「學」很重要,但是要能站在「學」的基礎上,而進一步運用「時」、「權」,這可能比只有「學」來的更為重要。

然而,什麼是「時」、「權」?試舉一個例子,子張有次問孔夫子:「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論語.為政》)在這章裡,從殷(商),到夏,到周,這是三個不同的「時」,有這三個不同時間序列的王朝,但都有共同的一個原則,就是「損益」,「損益」就是行「權」。什麼是「損」?什麼是「益」?在《易經》裡就有〈損〉、〈益〉兩卦,無獨有偶地,這兩卦都講到「與時偕行」。要怎麼樣「與時偕行」?簡單來講,損就是損其不好的,益就是增加好的,而這損益必須配合「時」來實行。所以,「學」必須能建構在「時」的權變中逐步調整,而這調整原則包含了因革損益。

當我們掌握了「學」與「時」,接著的要討論「習」字。什麼是「習」?

毓老師講:

「書上註解『鳥數飛也』。小鳥學習飛時,不知拽了幾十遍,不知跌了多少次,才飛得起來;小鳥屢次學飛,忽然間才騰空,才會飛,這叫做『習』。我們讀書,也得要下這種工夫,才能有所得。」(1995.10.02)

依此,「鳥數飛」是雛鳥從「不會飛」而時習到「會飛」的歷程;所以,學了必得能在時變中來習之,「習」字是從「不會」到「會」、從「無」到「有」的實踐過程。據此,曾子講:「傳不習乎?」傳是必須要習,這是非常肯定地,傳習也就是「學而時習之」的註解。

「學而時習之」不光是「學而時習之」就完了,還得「不亦說(悅)乎」。這個「悅」是悅什麼?

毓老師提供了一思考方向,說:

「他悅的是新發現,有新發現不就因為那個『時』嗎?所以『學而時習之』,就能『不亦說(悅)乎』了!」(1995.10.02)

這個悅,就是悅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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