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詩的秘密
我們所有人的作品,都無可避免地終將交給時間:時間是最無情的,因而也是唯一有效的校準器。——陳翔
好詩各有其美,壞詩彼此相似。當你不知道怎樣寫出一首好詩時,至少,你應當儘力避免去寫一首壞詩。
關於怎樣作好詩,人們已經談得很多(奇怪好詩還是這樣少)。但壞詩的秘密,似乎還沒有人以信條的方式公開過。
恰巧我最近當了某詩歌獎的評委,集中地閱讀了數百首壞的詩作。因此,我想,可以就著這份經驗,談談我眼中壞詩的秘密。
第一,言之無物。言之有物,是寫作的第一準則,也可以說是唯一準則。你必須表達什麼。這個「什麼」,可以是具體指向的人,事,物,情感,也可以是含混不定的某個東西(弗羅斯特著名的「Something」),但是,不要「為賦新詞強說愁」,不要把詩歌變成無聊的堆砌,修辭的建築。寫作對象儘管神秘而未知,絕不應該妨礙寫作的具體和清晰。
好的語言是一種平衡;具體和抽象,清晰和模糊,是一首詩的雙翼:同樣是一朵玫瑰,博爾赫斯從中看見了「每一夜,每一座花園裡的,/通過鍊金術從細小的/灰燼里再生的玫瑰」;里爾克捕捉到了「她就是完美,是柔軟的辭彙/被事物的文本所包圍」。如果你也寫「玫瑰」,千萬不要用「明亮的熱情之花」這樣的表達方式——因為龐德會訓斥你,「把抽象和具體混在一起,鈍化了意象」,理由是「自然事物本身已是足夠的象徵」。
儘管詩是言說那不可言說之物,寫詩,仍應當極力避免抽象,因為抽象,除了讓人看不懂,自證沒想清楚之外,別無益處。我們應該直接處理任何事物,就像英雄直面任何困境,即便是團狀的霧,渾濁的眼睛,糾纏不清的老年的悲哀,也要將它抽絲剝繭,一一呈現,我們必須追求一種具體的抽象,清晰的模糊,像鑽石一樣,像琥珀一樣。
第二,不真誠。詩必須表達什麼,而表達必須真誠。真誠是一種「複寫」,內心怎樣感受,下筆便怎樣寫;好的作品,能夠複寫出那種微妙和複雜。真誠,不意味著你不能虛構,相反,必須使筆下的天堂和地獄都趨近真實,叫無神論者也信服,感動。寫作者不好當,他扮演的是「要有光,便有了光」一類的角色,是作品的上帝,創世的設計師。你必須首先相信你寫的,才有可能讓別人也相信。
一個作者的虛偽,就跟一部書的新舊一樣,隨手翻開一頁就知道了;即便難一些,跟鑒賞花瓶一樣,也別想騙過任何有頭腦的人。讀者不傻,「不把讀者放在眼裡,便種下了失敗的根」(張愛玲),要把讀者放得比自己更高的位置上。一個作者的真實,也是擺在檯面上的,像頭上的犄角,普通人用肉眼也看得明白,「好的作家把五臟六腑提在手上,將這五的六的往稿紙上一擺,便是文章」(木心),字裡行間裸露的是作者的一顆心。
真誠,意味著你必須任由天性,像選擇最貼身的衣物一樣,選擇最適宜自己的形式,不因為小說能賺錢就去選,不因為詩歌是別人眼中的「明珠」就去選,不因為莎士比亞選擇了戲劇就去選,你必須選擇你深信的體裁,與別人無關,用非此不能表達的語言,寫出你自己的風格,沒有人讀也心甘情願,毫無回報也甘之如飴。
真誠,還意味著你要信你的作品,像基督徒忠實地信《聖經》。你既然認定寫詩,就要做好準備曲高和寡,不因為讀者少而苦悶,或為稻梁謀,有意迎合低級趣味。暢銷書作家,流行歌手,爛片導演,並不像一般人們以為的那樣好當,他們儘管淺薄可是他們真誠,深深相信自己寫過的每一個字,每一首歌,每一個情節,因而也是兢兢業業,嘔心瀝血。如果你不信這些,瞧不起他們,又想通過成為他們來獲利,你盡可以做,可是你很難成功:淺薄總是很容易學會,真誠很難。
第三,用濫詞。濫,是粗製濫造,也是陳詞濫調。詞,是詩的基本單位,是磚之於長城,石頭之於教堂,決定了詩的最終建築是何等模樣。壞詩里常常出現這些「濫詞」——天空,故鄉,世界,孤獨,太陽,記憶,生命,星星,時光,靈魂,黑夜,月亮,春天,黑暗,歲月,孩子,遠方,沉默,故事,身體——當然,也有人用它們構築了偉大的詩篇。
「濫詞」問題的本質,不在於一定不能用某些詞,而是「不逃避每一個詞」,用詞必須想清楚,這一個,那一個,是否有必要,是否有新意。如果胡亂用,重複用,依據詞的慣性用,做不到節制、精緻和剋制,詩便臃腫不堪了。漢語是有冷暖,起伏,重量的。張棗曾為漢字沉醉入迷,說要親手稱一下每個字的重量,以確定一首詩中字與字的搭配,產生的輕重緩急,是否精確。避免用濫詞的最好辦法,是只用那些絕對不可或缺的詞。
第四,濫用詞。多餘的詞太多,尤其是形容詞,尤其是無助於呈現任何內容的形容詞。形容詞越多,形容越蒼白。好比脂粉,一個塗脂抹粉的女人,怎樣也比不上清水出芙蓉的少女;好比香水,紳士美人只用好的,只用最必要的一點。
布羅茨基常掛嘴邊的一句話是,好詩是名詞的:如果你真希望寫出有效的詩,就應該把形容詞和副詞的使用降到最低;同時,儘可能多地塞進名詞——甚至動詞也是有害的。許多道理是相通的,詩歌之美,近於大自然之美,美在於花草樹木;花草樹木是名詞,不是形容詞。
第五,不準確。卡佛引用龐德的話說,不折不扣地準確陳述,是寫作的第一要素。他還引用巴別爾:沒有什麼能夠比一個放在恰當位置上的句號更加打動人心。最後他自己說,作為作家,我們唯一擁有的只是些字和詞。
只有把它們連同標點符號一起,放在恰當的位置,才能最好地表達我們想說的東西。如果詞句因為種種原因而不能夠準確,那麼,讀者的藝術感官就不會被打動。
亨利·詹姆斯稱這一類不幸的寫作為「微弱的表述」。——我想他們已經說得足夠好了,我沒有什麼要補充。
第六,沒新意。每一筆都是別人的,沒一筆是自己的,是波德萊爾是葉芝是艾略特是里爾克,唯獨不是自己。沒有個性,或者把別人的個性穿在身上,假裝成自己的,每一天都在進行不誠實的寫作,自我欺騙。
個性是創作者最寶貴的品質,沒有個性,創作就不成其為「創作」,而是「仿作」;創作者的個性外露,變成了風格。讀者憑藉風格辨認作者,就像人們憑藉銘牌辨認珠寶;沒有風格,作者就無法脫穎而出,只能成為文學森林的「行道樹」。
歐陽江河說,要有風格,哪怕枯燥也是一種風格;枯燥很難寫,寫不好就討人厭。——我想他指的是:真正的,徹底的,原創的風格,很難,但是一定要有。
創作,除了和前人較勁,寫和前人不一樣的,還要和自己較勁,寫和上個階段的自己不一樣的,完成自我更新。
自我更新,意味著在文學的拳擊場上打倒自己,這需要勇氣,更需要能力。不敢或不能自我更新的人,就只能原地打轉,寫一千部作品約等於一部。有一個殘忍的短句,用來形容作家生涯的戛然而止——「消失在上升期」——這類人物的悲哀,往往在於做不到自我更新。
第七,刻意繁複。簡單的美德,在當代被漠視了。作家應該具備面對簡單事物時感到驚奇的能力,並且能賦予簡單事物以魔力。他能在日常生活中發現不尋常的石頭,並且點石成金。
許多偉大的詩人,已經證明,我們完全可以用普通的語言,描述普通的事物,達到不普通的效果(離我們時代最近的一位大師,是特朗斯特羅姆)。
許多偉大的哲學家,已經證明,深奧的思想,完全可以通過日常,普遍的素材來表達(柏拉圖,叔本華,馬克思)。我不知道我們還有什麼理由,刻意追求詩歌的饒舌,表面的繁複?
叔本華說,思想平庸的作者害怕質樸,無華的文體,他們完全不敢下定決心直寫自己所思,他們懷疑這樣寫出來的東西會顯得簡單,幼稚。
因此,便用繁複的文字修飾一番,好顯得淵博,高超,意義深遠。——不入門的讀者和作者,往往以為,所謂文學,便是一般人看不懂的文字的組合,所謂詩歌,便是這種文字組合的分行;把枯燥無味、晦澀難懂的散文,分分行,就變成上好的詩歌了。——這當然是笑話。
但這不能怪他們,只能怪那些不入流的讀物,毀掉了他們的鑒賞力。奮力寫出讓人不懂的東西是不難的,以簡單的方式表達重要的思想,卻很難。
第八,沒有節奏,或節奏混亂。詩之區別於散文,在於音樂性,不必似管弦樂般外露,至少也有內在的,穩定的,規律的氣息。詩的音樂,不在於押韻(押韻太簡單了),在於節奏,節奏是其骨骼;抽離了節奏,詩就軟軟地趴在地上,不能自足,「嘔啞嘲哳難為聽」。
一個詞是一粒珠子,一句話是各色的珠子擺在一起,一首詩是一串珠子,節奏是連接句與句之間的線;詩的局部的好,在於詞,詩的整體的好,在於節奏;好的節奏,就是「大珠小珠落玉盤」。
朱光潛鑒定一首詩的辦法,是先朗誦一遍,看它是否有與眾不同的聲音:一首詩怎樣,往往先看它聽上去怎樣,讀來讀去,找不到音節節奏,這樣的詩,內容通常也空洞凌亂,只等於散文,而且是很不好的散文。
詩歌譯本的好壞,常常在於節奏;意思雖則接近,節奏雲泥之別。比如「我回到了我的城市,這裡像眼淚,血管和童年的腮腺炎一樣熟悉的地方」,比起「我回到我的城市,熟悉如眼淚,如靜脈,如童年的腮腺炎」,差的就是節奏,沒有輕重緩急之分。
王小波說,思想,語言,文字,是一體的,假如念起來亂糟糟,意思也不會好——這是最簡單的真理;我們說,好的散文近於詩,強調的也是文字的節奏,韻律。
第九,沒有畫面感。詩要用有限的文字,展現無限的美,就像設計園林一樣,講究謀篇布局,把混淆的,分散的,積木一樣的美,集中,組織,約束起來。園林不可避免地限制人的視覺,但好的布局足夠迷人,豐富,自由而非漫無邊際。一首沒有畫面的詩,就像一台出了故障的電視機;好的畫面是活色生香的,即便是靜物,也彷彿蘇醒了,隨時會動起來。
好的,敘述性的比喻,引人聯想,有助於增進畫面感。比如聶魯達:裸體的你單純一如你的手,/光滑,樸拙,小巧,透明,圓潤,/月之線條,蘋果的小徑,/裸體的你纖細有如赤裸的麥粒。
通感,也是一種技巧,把視覺,聽覺,嗅覺,觸覺,放在一起,彼此應和,畫面因而變得生動,立體。比如波德萊爾:有的芳香新鮮若兒童的肌膚,/柔和如雙簧管,青翠如綠草場,/——別的則朽腐,濃郁,涵蓋了萬物。擁有畫面感,意味著,你首先必須擁有一些像實物一樣的詞,把它們削減,豐富,連接,變成削好的蘋果,整齊的花束,或一小片星群,然後本其所是,恰如其分地擺進稿紙,接著你可以上色,使用搭配,光影的技巧,讓它們看上去更加靈活,真實。最後,你完成了一首詩,也完成了一幅畫。
第十,沒有餘味。人總要死去,詩總要終結。終結之後,如果還有什麼,那便是餘味。有餘味,詩才能像阿拉丁神燈一樣,反覆呈現美,而不是一次過後,味同嚼蠟。餘味,靠的不是詩歌寫到的方面,而是沒有寫到的方面:
那些不言而喻,隱匿在表面之下的風景,留有想像的空間。像山水畫的留白,茶葉的回甘,大海的暗涌。聲音停止了,音樂還在繼續;音樂停止了,還有回聲;回聲止住了,心還在跳動。好的餘味,讓詩與心跳同在。
以上,就是我以為的壞詩的「摩西十誡」。但是,即便你一一避開,寫出的,還只能算是一首不壞的詩。正如世間一切的成功,好詩也需要那麼一點運氣:找到「對」的讀者。
——有時,只需要「對」的讀者就夠了。
——畢竟,每一次閱讀,都是作者和讀者的合謀;一個巴掌拍不響,壞詩和壞讀者也是天作之合。如果你的作品,不幸不為同代人賞識(比如我),那也不必苛求,交給時間吧;我們所有人的作品,都無可避免地終將交給時間:時間是最無情的,因而也是唯一有效的校準器。
陳翔,1994年11月生,江西南城人,畢業於武漢大學新聞系,現居北京。曾獲光華詩歌獎(2016)、櫻花詩賽獎(2015)。詩作少量發表,散見於《詩刊》、《星星》和《中國詩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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