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公投與台灣自困

(本文首發於多維新聞網)

台灣是如何在民粹漩渦中陷入無可自拔的內在矛盾?以一例說明足矣。

中選會近日審議通過由反同人士的三項提案,分別為:

A:「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B:「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C:「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三案即將進入第二階段連署門檻。若皆能順利尋求28萬1745人的連署,三項公投案極可能與年底大選合併舉行。

在此案通過審議後,立刻引起挺同團體與政治人物的攻擊,揚言抵制。這一事件有好幾個層次的問題,例如: 公投可否違憲?人權是否可藉由公投決定?人倫秩序的法律保障是直接民主比較大,還是間接民主比較大?

就概念論概念,說到底,憲法的制定,修改與解釋,是透過間接民主的形式成立的。而公民投票,則是直接民主的展現,其存在目的是為了解決重大社會或法律議題,因其無法以間接民主的方式決定,故而改採公民票決。

亦即,間接民主不能大於直接民主。就算公投違憲,仍是公投大,憲法小。當然,公投法的設計,也可以明定「不可違憲」的條文,問題是,目前台灣公投法明定的四項禁止項目:預算,租稅,薪俸,人事,根本不含「違憲」。這使得公投在法律面上,授與公民可以違憲的途徑。

再者,目前施行的公投法,取消了「公投審議委員會」這個被民進黨視為箝制直接民主的「太上皇」機構,改由中央選舉委員(中選會)執行,而中選會的功能僅限於公投案的形式審查,只要未違背「公投法」,即可通過審查。

也就是說,挺同勢力攻擊中選會通過違憲的公投案,是找錯對象。應該去指責的是當初堅持取消公審會的政治人物與社運團體。荒謬可笑的是,今天攻擊中選會的這批人,也不乏過去大力抨擊公審會的人。

就人權問題來看,A案的意思是,將同志權益的法律保障與民法分開,等於是就「同婚立專法」逕行公民票決。若1/4 十八歲以上的合格公民同意,並大於不同意者,執政當局就必須以立「專法」的形式保障同性戀的人權,而非修改民法的婚姻定義。但挺同者認為這是歧視。

B案的意思,是禁止對國中國小年齡的學童,施行同志教育。換言之,就是要公民決定,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是否應灌輸同性戀的人倫正當性?C案則是要公民決定,是否應該為了同性戀族群,而修改既定人倫秩序的法律界定?

就公投法本身的意義看來,其實三案都沒有什麼可議之處,挺同者也可以號召公民投下不同意票。之所以被挺同者激烈反對,是因為公投門檻很低,會過關的可能性很大,對挺同事業不利。

這也凸顯了兩個問題:

1. 反同者佔社會大多數,公投本來就有利,那麼,少數族群的人權如果與多數族群扞格,是否應採取公投的方式解決呢?

2. 台灣公投門檻已是全世界最低,挺同者若連1/4的公民都號召不到,是不是反證了少數族群不能以「對抗」多數族群的思維,推動社會改革呢?

挺同人士為了反對此三項公投案,開始拿放大鏡檢視公投法條文,然後孵出一種說法,認為根據公投法第30條,公投案通過後,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將此條文視為政策諮詢性質,即便公投通過,權責機關可以彈性看待「必要處置」,甚至不能拘束「立法部門」。換言之,權責機關可以不理會公投結果,自行決定該怎麼處理,或甚至不處理。

這樣的看法,其實就是玩弄法條文字,違背公投的原初意義。

透過以上的解釋,大略可知,此案所穿透的台灣公民意識,就是「只要我支持什麼,公投反對我也無效」,或是「無論我反對什麼,公投就算同意我也無效」。台灣人正在反對自己定下的遊戲規則。法律正義,民主程序都是煙霧彈,一切視當權者傾向那一邊。

若此三案公投過了,而執政當局不執行或打折扣,就證明了公投乃當權者操弄民粹的工具。

在政治面,觀察重點在於,執政黨會不會在公投前修民法,落實「大法官釋憲」與挺同者的主張。

若要說對挺同者最不利的因素,並非反同團體發動公投,而應首推民進黨自己的選票考量。如果這個當初信誓旦旦說要伸張同志正義的政黨,能一以貫之地兌現選舉支票,修法就修法了,根本不必「大法官釋憲」,也不會衍生出今天的反同公投。

如同對待勞工,蔡當局對挺同族群一樣是口惠而實不至,挺同者的票騙到手以後,突然綠營中南部票倉豎起反同旗幟了,以選票為權力基礎的當權者,哪有可能為了少數族群而得罪自己的支持者呢?接下來兩次大選還要不要選?

對民眾而言,政治由誰掌握倒是其次,民進黨長期的騙票行為,直接導致了台灣社會的自我矛盾,法治精神蕩然無存,民主標準說變就變,道德尺度游移不定,這樣的自困消耗了龐大的社會成本,最後都是一場空。

此案是人權與人倫問題,不是不能討論,爭議的兩方也不是不能磨合,但在粗糙的政治干預下,激化了兩種主張的對立與仇視,使得所有人都走向極端,皆以全勝為目標,「溝通」自然不再可能,只好訴諸公投「對決」。

可以確定的是,無論公投結果如何,都不代表爭議的結束,而是另一個階段社會鬥爭的開始。更可悲的是,類似的爭端還不只一件,每一件都足以確保台灣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裡,難以擺脫自困的泥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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