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賈府親戚,為何抄檢大觀園時只抄林黛玉不抄薛寶釵?
文/夕四少 微信公眾號:少讀紅樓
最近在想一個問題,也是不少朋友問我的。對於賈府來說,薛寶釵和林黛玉都是客人,從血緣關係上來說,一個是王夫人的外甥女,一個是賈政的外甥女,都是親戚,但為什麼在抄檢大觀園時,抄了林黛玉的瀟湘館,卻沒有抄薛寶釵的蘅蕪苑呢?
按理說,黛玉和寶釵都是賈府客人,一個寄居賈府,一個借居賈府,王夫人發動的抄檢大觀園,只針對自家人,要抄檢的話,也應該只是寶玉、迎探惜三春以及李紈住處,不應該抄檢黛玉和寶釵住處才是,但曹公寫的卻是只抄檢了黛玉而沒有抄檢寶釵,這就奇怪了。
黛玉和寶釵一樣,也是賈府的客人,如果按照王熙鳳說的抄檢只是為了「大家都查一查去疑。」作為賈府客人,是不應該受到這種懷疑和打擾的。即便真的要抄,那應該寶釵和黛玉一樣,都抄檢才是,為什麼只抄檢了黛玉,而放過了薛寶釵呢?
原文王熙鳳和王善保家的的有一段對話特別有意思。
原文:(王熙鳳)說著,一徑出來,因向王善保家的道:「我有一句話,不知是不是。要抄檢只抄檢咱們家的人,薛大姑娘屋裡,斷乎檢抄不得的。」王善保家的笑道:「這個自然。豈有抄起親戚家來。」鳳姐點頭道:「我也這樣說呢。」一頭說,一頭到了瀟湘館內。
這段話里,王熙鳳明確提出了薛寶釵是客人,不能抄,而王善保家的也表示贊同,她說寶釵是親戚,但兩個人說完,直接就去了黛玉的瀟湘館,可黛玉也是賈府的親戚啊,這就讓人不解了。
從王熙鳳的「要抄檢只抄檢咱們家的人,」這句話里,我們可以得出,在王熙鳳甚至賈府眾人的眼中,林黛玉早已成為賈府之人,不算是親戚了,所以抄檢的時候,自然是可以抄的,但黛玉這層身份的轉變是什麼時候發生的?她自己認可嗎?
原文第四十五回,金蘭契互剖金蘭語,黛玉對寶釵說:「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的姑娘一樣,那起小人豈有不多嫌的。」請注意黛玉的用詞,賈府在她眼中,是「他們家」,可見,她自己還並沒有把自己當成是賈府之人。
原文第六十二回,寶玉等人過生日時,黛玉曾跟他說:「我雖不管事,心裡每常閑了,替你們一算計,出的多進的少,如今若不省儉,必致後手不接。」這時,以寶玉為代表的賈府之人,在黛玉的眼中,仍然是「你們」,而不是「我們」,可見,她仍沒有把自己看成是賈府之人。
由此可知,在黛玉的心裡,對賈府是沒有心理認同的,她始終沒有把自己看成是賈府之人,但這並不妨礙王熙鳳抄家時也抄了瀟湘館。並不是她膽子大,也不是王夫人敢胡來,而是賈母曾公開承認過一件事,即:黛玉是賈府之人。
原文第三十三回,寶玉挨打後,眾人簇擁賈母去看寶玉,賈母當著薛姨媽的面說過這樣一句話:賈母道:「提起姊妹,不是我當著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萬真,從我們家四個女孩兒算起,全不如寶丫頭。」
很多人對這句話有疑問,賈母說的「我們家四個女孩」分別指誰?三春肯定是包括在內的了,那麼另一個人是誰?是元春,還是巧姐,又或者是黛玉?
我們知道,元春早已是貴妃,是皇帝的妃子,賈母不可能說元春不如寶釵這樣大逆不道的話,而且賈母說的是「女孩兒」,自然是未出閣的女子,所以第四個女孩顯然不是元春,而巧姐明顯年幼,且跟三春隔著輩份,跟寶釵沒有可比性,最後就只剩下了黛玉。
賈母是黛玉的外祖母,而黛玉是賈母唯一的外孫女,是她最疼愛的女兒賈敏的親生骨肉,且黛玉從小就寄居賈府,賈母疼愛黛玉,一如寶玉,所以,無論從情感上,還是心理上,她早已把黛玉看成是賈府之人,尤其在林如海去世以後,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關於黛玉是賈府之人的說法,實際上在林如海去世不久之後就有了。元春省親之後,寶釵過生日,原文有這樣的描述:至二十一日,就賈母內院中搭了家常小巧戲台,定了一班新出小戲,昆弋兩腔皆有!就在賈母上房排了幾席家宴酒席,並無一個外客,只有薛姨媽、史湘雲、寶釵是客,余者皆是自己人。
這段話很有意思,賈府為寶釵過生日,除了薛姨媽、史湘雲、寶釵是客,其他人都被看成了自己人,而這個「自己人」是包括黛玉在內的,因此庚辰本有句脂批說:將黛玉亦算為自己人,奇甚!可見,沒了父母的孤兒黛玉,從這一刻起,才真正算是被賈府「收養」了,自然算是賈府之人。
對比寶釵,她有母兄,無論在賈府住多久,自然都是客,賈府內部有什麼事,她不好插嘴,這就是王熙鳳說的「不幹己事不張口,一問搖頭三不知」,因為她清楚自己的身份;而賈府丟了什麼東西,出了什麼問題,也不好去查問親戚,而黛玉就不同了。
曾經還有父親的黛玉,自然也算是賈府的客人,但在林如海去世後,黛玉的身份發生了轉變,她成了孤兒,賈府是她唯一的家。無論是從賈母的態度,還是從黛玉的現實處境,都決定了她不得不被默認成為賈府之人。只不過,在黛玉的內心深處,也許從未把賈府看成是自己的家,從未把自己看成是賈府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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