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養你」害慘了中國女人

《喜劇之王》里,周星星站在長街盡頭大喊:「我養你啊。」

然後,柳飄飄淚如雨下。

而另一出長劇中,趙醫生在曲妖精破產之後,將她一把攬入懷中,輕聲呢喃:「我養你。」

曲妖精同樣淚目。

很感人不是嗎?

是的,周星星和趙醫生說此話時,也是情真意切,沒玩半點虛的,心意純得跟24K黃金一樣。

可惜深情在時光面前總會不斷褪色。

幾年後,柳飄飄的故事落幕,曲妖精的戀情翻篇,《我的前半生》上演,羅子君久居於室,不懂萬事皆在變化之中。她只感到,自己正被厚愛,時光極盡溫柔。

可是有一天,丈夫變節,告訴她要離開。

她怔在原地,痛苦萬分:「當初你說養我,都是假的?」

當初的「養」是真的,如今的「不養」也是真的。

只不過,歲月荒廢了所有諾言,剩下的,就是一地雞毛,進退兩難。

《了不起的麥瑟爾夫人》里的完美妻子,每天用12分的力氣做賢內助。

出,隨行;

入,服侍;

白晝,體貼聰慧無懈可擊;

黑夜,暖玉溫香玲瓏剔透。

可惜,同樣遭遇丈夫出軌。

她們錯了么?

沒有倫理的錯,也沒有是非的錯。

如果錯,也只是錯在對人性太過樂觀。

就像一剽悍友所說的:對於大部分女性而言,人生的毀壞,就從相信「我養你」三個字開始的。

她的話當然有所誇張。但也說中了部分真相。即,被圈養在家的女性,失去的遠比她預計的要多。

1

首先是眾所周知的價值感。

人不是孤島。

無論身處哪種境地,都會渴望與社會連接,並在社會上、市場中、集體中獲得自我認同。

這種自我認同,往往是基於一個人創造出了多少社會性價值,而不是你做出了多少家庭性付出。

這話許多女人可能不愛聽。

但在家門以外的世界裡,這就是硬梆梆的、寒光閃閃的現實。

在那裡,你為丈夫孩子付出的時間,消耗的注意力,烹飪的飯食,洗過的衣服,和婆婆斗贏了的嘴,都無法量化,也無法變現。

家庭一旦成了唯一的評價體系,女人就會很被動。

丈夫若無良心,孩子若成長不順,你的付出、勞動與價值,就極有可能不被承認,甚至歸零。

日劇《逃避可恥但有用》里,新垣結衣是一個家政工人,給男主做家務。

有一天,男主收入下降,支付薪水時感到吃力,於是和新垣結衣商量結婚:「要不,我們結婚吧?」

結了婚,付多少,付不付,就都由他說了算。

但你要知道,當僱主=丈夫,僱員=妻子,這種工作就是高風險的。

因為,你的KPI、晉陞、加薪、獎金的判定與發放,全依賴對方願不願,想不想,能不能。

這就太玄了。

人畢竟一直處於變化之中。

今天的痴情郎,可能變為明天的陳世美;

今天的「山無棱,天地合,乃敢與君絕」,可能變為明天的「等閑變卻故人心,卻道故人心易變。」

將價值感寄託於他人之上,定然搖搖欲墜,危機重重,而自己也會在質疑聲里,漸漸失去原來的篤定與信心。

2

其次是時間

《我的前半生》里,賀涵說:如果結婚,必然有一個人要為這個家貢獻出更多時間。

這個時間貢獻者,是男性嗎?

有。但少之又少。

多數還是女性。

一位女性友人結婚初時,老公也曾熱血上涌,豪情干雲+柔情萬丈地說:「從今往後,你別工作了,我養你!」

她問:「養多久?」

像背台詞一樣,「一輩子。」

「怎麼養?」

「你什麼也不用做。」

但這是一句漂亮的假話。

真相是,「我養你」=「你只需呆在家洗碗做飯擦地洗衣服繳納各種雜費收拾各種雜事,沒事兒時幫我整理下文件梳理下行程熨好我從裡到外的衣服,對了,還有贍養好我爸媽帶他們看病帶他們療養照顧好他們一日三餐,過個一兩年你就懷個孕生個孩子餵奶換尿片教孩子讀書帶孩子唱歌跳舞學英語領他去各個有意思的地方玩……」

這種養,當然不是「什麼也不用做」,而是「什麼都得做」,甚至是「整天都得做」。

萬一不做,就要擔上「天天吃我的,用我的,跟個廢人一樣」的罪名。

張娜拉有一個短片,看哭了無數女人。

在這個視頻里,你會發現在家庭之中,從始至終,都是媽媽一個人。

一個人餵奶,一個人抱娃,一個人做飯,一個人打掃,一個人帶孩子上醫院,一個人幾次夜半醒來,焦慮又心疼地泡奶換尿片,一個人拉扯孩子長大。

吃飯沒時間。

上廁所沒時間。

身體每況愈下。

衣裳臟污,著裝邋遢。

孩子發燒生病的夜晚,丈夫正與人觥籌交錯,把酒言歡。

等到她好不容易一個人把孩子送到醫院,急需幫助時,丈夫發來簡訊,說:「我不回來了。」

這就是女性的,尤其是被圈養女性的困境。

你付出所有時間,告別吃喝玩樂,甚至睡眠也碎片化,還是覺得太多事情做不完。

日本主婦一天的工作

前不久有一篇微信爆文,講請一個保姆,不如娶一個老婆。因為老婆的勞動是免費的,而保姆要收費。

看了真是男默女淚。

更有一些丈夫認為,妻子天天在家,什麼事也不做,想方設法給她加工作,導致到後來,一個妻子=一個家政+一個護工+一個家教+一個私人助理。

天底下的全職媽媽,大都是這樣被剝削。

剝削的不止是時間,不止是薪水,也不止是注意力。

而是她所有的剩餘價值。

3

這才是最可怕的一點。

  • 剝削價值感,待以後孩子長大,重新赴入職場,我再一點一點掙回來不遲。
  • 剝削時間,一輩子還長,待以後自由些,我再讓時間歸屬於自己。

可是,當剩餘價值被剝削,成長就極其遲滯。

吳傑臻律師講過這樣一個故事。

他說,我得承認,在婚姻中,我確實剝削了我老婆的剩餘價值。

這些價值,與雙方共同購置的房產無關,與婚後的存款無關,與孩子撫養權無關——這些在法律上都能切分。

但有些東西,是永遠分不走的——那就是可實現財富、權力、名聲、能力等無形資產的自身價值。

吳律師現在已是全國知名律師,諮詢費每小時1200元,如果做案件代理更貴。

這個價錢,隨著他年齡的增長,還會不斷攀升。

這種增值與他老婆沒有關係。

離婚時,老婆分不走。

而這種增值越多,名利雙收的可能越大。

增值越小,越是容易重複性工作,無法突破當前狀態。

這本來也為夫妻共有。可是,丈夫通過擺脫家務,無償獨佔了妻子的剩餘價值。

打個比方說。

如果吳律師也像妻子一樣,將精力的40%甚至70%,都放在家務中,他到今天都是一個混不出頭的小律師。

可是,妻子通過延長勞動,從事家務,照料孩子,解放丈夫的生產力,提供隱性資源——時間、注意力、無後顧之憂的環境,這些都被丈夫榨取,作為升值空間。

而自己,因為留下的無形資產少得可憐,一步一步變成貶值品。

更為可怕的是,離婚時不僅對方的無形價值分不到,專門從事家務勞動一方的無形資產歸零。

吳律師的妻子是一個職業女性。

職業女性尚且如此,全職太太更是要警惕。

因為在這一點上,全職太太們被剝削得更嚴重。

結婚之前,我們會陷入一種幻覺,覺得他對待自己盛情盛意,寵溺有加,往後的歲月里也不會虧待。

當他開口說「養你」,你聽出來的,是幸福,而不是風險。是愛,而不是誘導。

於是,眼一黑,腦袋一懵,就隨了他去。

可惜當你進入婚姻,叫一份100元的外賣,出門喝一杯20元的奶茶,在淘寶上買幾件80塊的衣服,身邊人就會如喪考妣,大喊:「這麼敗家?我養不起你!」

其實,親愛的,你無需他人養。

你就是自己的贍養人。

去努力吧,為了未來,也為了現在。《東京女子圖鑑》說得好:「好好工作,好好做人,才是王道。」

最後想說一句,我們從不反對婚姻,也不反對親密關係。

但一定要提醒自己:

無論愛與不愛,別依賴,別攀援,不偷懶,不虛妄,也不輕易投身他人制定的評價體系。溫柔地堅持,從容地相愛,不管在哪種關係里,都能獲得自我的豐饒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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