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該不該忘掉一個愛過的人?
作者:Ruuer
公眾號:番尼兔
微博:@番尼兔
Chapter .1
王菲唱過那麼多的歌,但每次提起她我想到的不是歌詞,而是:
十多年前在上海虹橋演唱會中途時,王菲去後台換衣服,大屏幕上開始放她的VCR。
在那段VCR的最後,王菲突然對著屏幕說:
我不希望有人記得我。
如果有一天我不唱歌了,我希望你們忘了我。
每次想到這句話,都會莫名地有些酸楚。
這麼多年過去了,她還是那個嗓音空靈獨特,渾身慵懶有著自己態度的天后。
只是歷經些許世事後,過往的俏皮蛻變為歲月的沉穩。
在今年春節晚會上,她和那英再次牽手同台演唱,她的女兒竇靖童還發博:
看見沒?這是我媽!牛逼不?!
雖然王菲在後來的日子,不再那麼頻頻出現在大眾視野,但我們也不會那麼輕易地,像她當初說的那樣忘掉她,像《歲月》中她唱的那樣:
生活是個複雜的劇本
不改變我們生命的單純不管走過多遠的旅程
Chapter .2
我曾對兩個人說過:你忘了我吧。
一個是初戀;
一個是曾經很喜歡我的人。
那時候說喜歡可以肆無忌憚,但實際可能連喜歡究竟是什麼,都會在心裡琢磨半天難以言喻。
說忘記也脫口而出不計後果,似乎說過我會忘了你,你也忘了我吧,真的可以說再見頭也不回地離開。
後來的喜歡開始畏首畏尾,忐忑地伸出想要觸碰又立馬收回的手,說放下和忘記也少了當初毅然決然的堅定。
不會和對方面對面嘶吼著要分手直接離開,不會死去活來地不甘心拚命挽留,也不會輕易地發出那些:
我愛你,我想你。
你不許忘了我。
還有那句:你忘了我吧。
以前說的忘記,像極了考不好試賭氣說不想上學,然後第二天依舊會乖乖讀書。
現在說的忘記,則像又默默背了一遍過往,越想抽離愈加清晰。
如果以前有人問我:
怎麼做可以忘掉一個人?
我可能會很認真地說:
時間是最偉大的治癒師,你扛過了現在的折磨,總會有一天發現現在的一切不值得一提。
慢慢地我覺得:
真正讓一個人做到放下和忘記的不止是時間,還有新的人和事,包括後來一些新的習慣。
現在讓我重新回答這個問題,我會說:
你沒必要刻意去忘記一些人一些事,如果你真的在意,做什麼都只會幫你在腦海里,重新回顧溫習。
發生過的事,不會那麼輕易地忘記,只是暫時沒有被提及。
真正愛過的人,是沒有辦法真正地忘掉的,忘記這個詞很殘忍。
像《尋夢環遊記》中說的那樣:
真正的死亡是:世界上沒有一個人再記得你。
死亡不是生命的終點,遺忘才是。可以不需要原諒,但不應該被遺忘。
Chapter .3
那個過去很喜歡我的人,後來身邊有了像他當初喜歡我那樣,喜歡著他的人。
只不過我對他說過:
你走吧,也忘了我吧。
現在想起來,這個拒絕像是剝奪了他愛的權利。
我可能不會給他想要的答案和結果,可是於他而言,這段付出的記憶會特別而深刻。
最後也許陪在他身邊的不是我,但是正因為他喜歡過一個人,他懂得對方是不是真正的愛他,他明白失去的痛苦,可以去更珍惜身邊這個值得的人。
最難過的也許不是愛而不得,而是當你恍然之間提起一個很久很久,久到陌生感滿滿的人時,他好像從來沒在你生命中出現過一樣。
如果我扮演的是這樣一個角色,我想我會比愛不到一個人更難過,這是對一個人最大的懲罰。
這個懲罰莫過於:
你還記著一個人,對方卻忘了你。
原本共同搭戲出演的場景,只有一個人記得。
可以是愛過,現在不愛了;
可以是遺憾,可以是懷念;
甚至可以是恨和討厭。
至少有那麼一段時間存活在彼此的記憶當中,是彼此生命中的一個片段,在日後被提及時,雙方可以雲淡風輕地相視一笑,留下的不是遺憾,是釋懷。
陳小春的《獨家記憶》MV你們一定看過,女主失憶忘了過去的所有事,陳小春一遍遍地帶著兩個人的回憶,期望她不再用陌生的眼光看自己,但最後再留下了兩個人曾經的VCR離開。
真正的忘記太可怕,像是推翻了所有愛過的經歷和證據。
剩下只有:我以為我們之間相愛過。
說是像做了一場夢,可卻真真切切地發生過。
有一次我和Miko吃過飯走在回家的路上,她問突然我:
對於你而言什麼才是特別的愛?
我說:他會想辦法讓我記住他。
大概在我心裡我喜歡一個人,就是:
我們可以不在一起,我會用自己的方式讓你記著我,你離開也可以,但是千萬別想忘了我。
只有這樣在日後被想起時,我可以是遺憾,可以是會悔恨,也可以是厭惡的咒罵。
而不是一句:這個人是誰?
原本想說:
如果要走,請你忘了我。
可杰倫在《借口》中唱過:
如果要走,請你記得我。
如果難過,請你忘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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