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存在的意義和價值

致那些害怕給孩子增加「心理陰影」的父母。

幾年前,有一個母親向我諮詢一件事,她的孩子在小區的道路上玩輪滑。結果差點被車撞到,因為小孩子只顧著自己玩得爽,根本沒有注意到汽車,這是我們常見到的情況,典型「熊孩子」的瘋跑狀態。因為差點被撞到,所以司機就很火大,大聲訓斥了這個孩子。

媽媽說:「我差點下去找那個司機,罵他一頓」

然後我說:「你應該感謝他」,她不能理解,然後我說:「如果他今天沒罵你兒子,你兒子還不是學不會走路的時候看著車,還是不會注意安全,說不定哪天就真被車撞了呢。」

她覺得也有道理,緊接著又問了我一句話:「萬老師,你說這件事會不會對我兒子造成『心理陰影』?」

我沒法回答這句話,事情發生了,對於有些人來說,有可能會造成「心理陰影」,對於有些人來說就是成長的契機,關鍵在於他本人如何面對這件事,如何看待這件事。

我覺得這樣的描述及複雜,會引發一大堆後續的問題,而且也無法讓她明白,所謂的「心理陰影」也有可能成為一個人成長的養料。

迫於無耐,我就問了她一個問題:「你告訴我,是『心理陰影』重要呢?還是你兒子的命重要?

因為你要知道,一個人如果沒有安全意識,就特別容易出現意外,如果這個『心理陰影』讓你兒子具備了安全意識,讓他以後在外面玩的時候要學會注意身邊有沒有車,那麼這意味著這個『心理陰影』有可能就是救了你兒子的命!反之,如果沒有這個『心理陰影』所建立的安全意識,哪天你兒子可能真的就被車撞死了……

所以你覺得哪個更重要呢?是『心理陰影』重要,還是你兒子的命重要?你要哪個?」

然後她說:萬老師我明白了。

OK,後來又有很多父母對我表達了他們對於「心理陰影」、「心靈傷害」的恐慌。

甚至於我覺得現在好象每個年輕父母,都在為此焦慮,他們小心易易,生怕自己的言語或行為有什麼不當,然後造成無法挽回的「心理陰影」或「心靈傷害」。

很多父母都會在一件事情諮詢結束的時候問「這件事會產生心靈傷害」嗎?

他們無比憂慮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那些不當的行為,所產生的產生任何形式的傷害,就好象他們的子女是一個脆弱的晶瑩剔透的玩偶,經不起一點點碰撞,任何形式的碰撞都會令這些脆弱的玩偶破碎。

那種小心翼翼的氣氛會讓人覺得無比沉重,以如此沉重的心態去養育一個孩子,這個孩子註定會成為家庭矛盾的焦點。而且這個孩子也註定會嬌縱得難以想像。

這其實意味著這些父母自己還是弱小的需要保護的「寶寶」,他們是很典型的彼得潘綜合症患者,雖然業已經成年,但是他們無法正確地看待那些曾經讓他們感受到「傷害」的事件,所以不願意讓自己的孩子體驗任何一種痛苦的感覺,不但生理上不要,在精神上也不要。

問題是「痛苦」本身正是人類獲得成長的重要途徑。因為有「痛苦」我們才會從幻覺中驚醒,我們的自戀才會被打破,然後我們才有機會意識到「我」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最後我們才有可能會修正自己。

相對於「快樂」來講,「痛苦」之於人類本身來說更為重要。

而且因為體驗過「痛苦」的感受,我們才會對其他的人或生命體產生「慈悲心」,因為「慈心」本來的意思就是希望一切眾生都能永遠生活在幸福安樂中,而「悲心」的意思則是希望一切眾生都能遠離痛苦。

如果沒有痛苦,我們沒有必要「願一切眾生都幸福安樂」,也沒有必要「願一切眾生都能遠離痛苦」,產生這樣的「願力」是因為我們自己體驗過「痛苦」,我們自己知道「痛苦」的滋味。

所以在佛法的修持中,有一個修慈悲心的方式,就是當我們自己承受著痛苦的時候,去觀察痛苦,然後發下一個誓願:願一切眾生不要再體驗我這樣的痛苦,願我能替一切眾生承受同樣的痛苦。

當一個人能夠如此面對「痛苦」的時候,他的內心是柔軟的,會從防禦狀態下走出來,能夠深刻地體會到「我」和一切眾生是平等的,我們同樣經歷著痛苦,而且我所經歷的痛苦,別人也會經歷,同樣,別人經歷的痛苦,我也會經歷。這時「我」便不再是孤獨的。

對於父母而言,培養一個這樣的孩子,你不用再恐懼你老了的時候你的孩子會懶得理你,你也不用害怕他會不孝順,因為看到你,看到你所承受的痛苦,他知道他也將承受,那種慈悲心會促使他愛父母,愛身邊的每一個人,如此這個人在人際關係方面就不會遭遇挫折,仁者愛人,仁者無敵。

所以「痛苦」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講都是無比重要的,它是我們反省的基礎,也是我們接納這個人類社會的基礎。

所以,通過這種對「痛苦」的恐慌,我們可以看到,其實這些父母自己本身也無法接受人類社會的基本現實——促使你成長的必定是那些讓你的心靈感受到傷害的事件,因為它驚醒你,讓你開始能夠具備反省的能力,讓你意識到你是一個「人」,而不是「神」,讓你打破「自戀」的外殼,擁有一個破繭重生的機會。

痛苦對於很多對它產生恐慌的父母來說,是急於逃離,急於擺脫,急於抵抗的。

然而事實上,父母對「心理陰影」的恐慌,才是我們現今社會最應當恐慌的。

作為人類,我們必須要知道,沒有「陰影」的人是不存在的,沒有「心靈傷害」的人也是不存在的。當父母致力於把自己的孩子培養成一個沒有經歷過「傷害」和「陰影」的人的時候,其實是在把孩子推向死亡——任何傷害和陰影都無法承受的人,如何生活在這個錯綜複雜的人類社會呢?這不是要逼死自己的孩子嗎?

每一個成年人都必須面對人類社會的現實——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會有矛盾衝突,有矛盾衝突的地方就一定會有傷害,有傷害的地方也一定會造成「心理陰影」。

最近,我又重新看了一下馬家爵的案例。1981年出生,家裡四個孩子,兩個姐姐,一個哥哥,他是最小的,以中國的國情來看,他出生的年代正是計劃生育時期,這個時期的人們思想觀念還停留在「重男輕女」的時代,而且他是家裡最小的男孩,在家庭中是頗得寵愛的,這樣的男孩,一般來說在家裡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全家人都寵著他,讓著他,不只他的父母,包括他的哥哥姐姐,可以說他就是家裡的「小皇帝」也絕不為過。

跟我同齡的很多人過著這樣的日子——家裡最小的孩子,父母的掌上明珠。更何時況馬家爵從小就是家庭的驕傲,這就更鞏固了他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正因為如此,他會陷入自戀的幻覺,所以他的人際關係一直不太好,而大學生活直接砸碎了他自戀的甲胄——他的同學中,獨生子女的數量在大量增加,家裡的老幺也大量的增加,這就意味著大多數人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在這樣的狀況下,矛盾衝突會更為激烈,自戀破碎時的痛苦也更為劇烈。

可以說,他人生的前半部分是讓很多人都很羨慕的。雖然家裡並不富裕,甚至可以說是貧窮,但是在那個年代,大家都一樣貧窮,問題是無論怎麼貧窮,最後一塊饅頭,一定是給他的,這就是他的不同。而入學後就開始了痛苦的人生活,尤其是大學,不得不跟同學吃住在一起,矛盾衝突更無法迴避,也更劇烈。

在幸福中長大的馬家爵,無法學會與人相處,「與人相處」這件事對於一個孩子來說,就是在彼此的碰撞中、家庭教育中學會的,跟兄弟姐妹相處是最好的機會,因為這種關係無法逃離,無法擺脫,凡是跟兄弟姐妹關係很好的人,在社會交往中跟其他人的相處也不會有大問題。

從馬家爵在大學中的狀態,我們知道,他沒有學會與人相處,他的內心很孤獨,無法放下防禦,而這些其實說明他在家庭生活中,並沒有學會跟兄弟姐妹相處,或者說在跟兄弟姐妹一起生活的日子裡,他沒有學會與人相處的技能,這讓他非常憤怒,因為大學的生活,徹底打破了他自戀的幻覺,無所不能,唯我獨尊的幻覺。

而促使他形成或者說是固化這個幻覺的,正是他的家庭,他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尤其是他的父母,把他捧在了手心裡,讓他生活在了天堂,沒有讓他承受過痛苦,以至於因為缺乏痛苦的刺激,使他無法獲得修正自己的動力,這是導致最後惡性事件的心理背景。

還有一個更為重要的原因,是因為他小的時候沒有經歷過痛苦,所以缺乏體驗別人的痛苦的能力,我們人類大腦所具備的學習功能,就是看到別人做一件事,我們在大腦中就已經做了一遍,學了一遍,同樣,看到別人痛苦,我們的大腦中也會有痛苦的感受。比方說,大多數人看到有人流血,就會吹噓不已,感覺到好象自己也在體驗同樣的痛苦。這是因為我們小的時候也體驗過同樣的痛苦。

但是,如果一個人缺乏對「痛苦」的體驗,他沒有這種感受。也就是說,別人的痛苦,不會造成他的痛苦,當然他也不會反省痛苦,也不會因為自己造成了別人的痛苦而悔恨,只會認為「他活該」,「誰讓你……」。

所以我們看到馬家爵,其實他從頭到尾對自己的殺人的辯解,沒有一句話是真正的懺悔,沒有一句話是真實的原因,所有他講的關於他貧窮或者其他的遭遇,全部都是在辯解。他的殺人方式,處理屍體的方式,都說明他是一個沒有感情的人,這種超級的理性,在反社會人格身上是非常常見的。

以前我們會認為只有經歷了非人待遇的人,跟人類缺乏情感連接的人,會成為反社會人格者,但事實上,被嬌縱的人,被過度寵愛的人,也一樣會成為反社會人格者。

我們看到的很多「熊孩子」——在餐廳把熱油潑到別人的臉上;把孕婦推倒,就為了看看孕婦會不會流產;拿著刀架在同學的脖子上,就為了體驗一下殺人的感覺……所有這些「熊孩子」沒有一個不是被父母過度保護,過度嬌縱的。他們不知道什麼叫痛苦,不知道痛苦是什麼滋味,在他們的人生中,他們想要什麼就應當得到什麼,而且是無障礙地得到,不給?那就一直「作」到你給。

父母拿這樣的孩子是沒有辦法的,因為這些父母非常害怕自己的行為給孩子造成「心理上的陰影」,非常害怕他們幼小的心靈受到傷害,於是就處於「沒有辦法」的狀態,一直停留在這個狀態下,直到孩子越來越無可救藥。

如果幸運,這個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遭遇到了痛苦,而且是足以讓他們反省的「痛苦」,也許人生有可能會朝向不同的方向發展,如果一直沒有遭遇過「痛苦」,沒有讓他有一個反省和改變的機會,最後「將欲奪之,必先予之」,這就是上天的法則。

所以,作為父母,我們有義務去修復自己的心靈傷痛,以不同的視角來看待自己的經歷,當我們以不同的視角來看待痛苦的時候,也許痛苦本身還有痛苦以外的其他意義。我們的人生除了痛苦以外,其實還因為痛苦得到了更多其他的東西。只不過,當我們在不離地逃離它的時候,我們無法看到它對於我們的生命所存在的意義和價值,無法看到痛苦之外那些美好的東西。

而我們有義務去看到這些。否則我們的心一直是緊的,一直會對孩子過度保護,過度嬌縱,然後還會一臉盲然地說:「我沒覺得我嬌慣了他呀」,而且不管孩子犯了多大的錯誤,都會一臉悲傷,充滿委屈地說:「畢竟他還是個孩子……」

我常說,做為父母我們有義務讓自己的心靈獲得健康。而健康的心靈,能夠正確看待「痛苦」存在的意義和價值,敢於經歷痛苦,敢於體驗痛苦,敢於過不一樣的人生,做真實的自己,不被規則和專家的言論所綁架,無有恐懼,遠離顛倒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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