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字如面 | 如果道理都是錯的,但你這個人是對的,那就算對吧

感謝粉絲「什麼都可以」的來稿:

現在的他正在隔壁睡著,我趁這個時候開始我今天的日記,記下來不會忘,以後好慢慢講給他聽。

算一算從大一到現在我們認識10年了,我至今仍記得我一個人跑去重慶上大學,拎著暖壺去報到的時候在門口碰到負責接待的他。

他叫劉家明,是我的同班同學,也是我故事的主角。就是這樣一個剃著圓寸的高個子男生,竟然會和我發生這麼多故事。

我長相還算清秀,只是童年爸爸媽媽終日忙於工作,我很少與人交流,久而久之就落下了口吃的毛病。從小到大,大家都會因為長得乖認識我,但在我開口之後就會笑,忍住不笑的人,也會拿我的缺陷當成飯後談資,但家明是個例外。

從在大門口接待了我之後,他就是知道我有口吃的,幾乎沒和我說什麼話,我見慣了嫌棄我的人,便想當然地把他也歸為那一類。到一個新的環境總少不了班會上的自我介紹,每次我的發言都會以尷尬告終。

"我......我叫林......林月,很......很......很高興......見......見到大家......"

只一句話我的臉就憋得通紅,前三排的幾個女生也笑得前仰後合,我又成了笑話。班會結束我第一個跑出教室,家明跟出來叫住了我:「我和......和你......一樣的,你......你願意和......和我一起練習嗎?」

信息量太大,五秒之後我才回過神來,他竟然和我一樣!我立馬答應了他,就像醜小鴨在天鵝堆里終於找到了同類。

從那以後,我們每天都在操場練習對話,他一句我一句,我在慢慢進步,他也是。大一結束,我已經可以正常和大家交流,只是說的有點慢。從那以後,我變得開朗,我有了朋友,越來越多的朋友。

後來,我的朋友告訴我,高中時候的家明是演講冠軍。

當一個人一直不被上天眷顧,突然有人給了她前所未有的善待和溫暖,愛慕和感激就在心底深深地紮根了。

大二那一年,他進了國旗班,我去了健美操隊。他說他加入國旗班首先因為自己180的身高,其次就是升國旗時強烈的民族自豪感。我加入健美操隊原因卻很簡單,因為國旗班和健美操隊同時間段訓練。

每周一早晨他都要去操場升國旗,也每次都會看到那個為了引起他注意在隊伍中反覆訓練高抬腿的我。他常嘲笑我:「韌帶都拉不好怎麼跳好健美操?」事實上我是健美操隊韌帶最好的一個,不過他這麼多年都還不知道,我每次要抬快二十次腿才能被他看到。

大二的暑假我寫了人生第一封情書,裡面寫了我從遇見他到喜歡他的心路歷程,還有幾句用來湊數和渲染氣氛的情歌歌詞,現在也記不太清了,就記得我緊張過度忘記了寫上他的名字。那封信我在衣櫃里放了整個暑假,開學塞進書包的時候上面還有松木和洗衣粉的香味。

大三開學第二周,又是照常的周一訓練,我借口身體不舒服在旁邊草坪休息,他沒有看到我,就在訓練完拿了單杠上黑色花紋的書包離開了操場。

下午的游泳課我偷偷把信封放進早上的書包,在隊伍最後進了游泳館。等待的日子總覺得漫長,好不容易盼到上課見到他,他卻沒有任何反應,像壓根沒收到那封信一樣,倒是他旁邊的男生有些害羞,晚飯的時候還主動坐我旁邊。

你們說好不好笑,老天爺童心未泯,就愛捉弄人。事實證明他的確沒收到那封信,早晨的書包是借室友的。我的第一次表白成了烏龍,可能老天爺不想讓我太早和他在一起吧。

我把那個男生叫出來解釋了一下,美其名曰:「這只是一次真心話大冒險,我選了大冒險,實在抱歉啊!」

忘記了我是怎麼尷尬地從那個男生身邊走掉的,只是從那以後我都沒再活躍在家明和他室友的視線範圍內,一開始不敢出現是怕尷尬,後來聽說家明交了女朋友,不敢出現是怕心碎,天知道我有多喜歡你。

社交軟體也算是個好東西,我之前總覺得有許多事情要做,忙起來眼裡只有工作,聊天是虛度光陰,但工作原因又不得不有一個微信號,好像現在這個時代有一個社交賬號才算不和社會脫節。

習慣了機械化的忙碌生活,直到11月被拉進大學班級群,見到了列表裡他的頭像,我快暮年的心才重新年輕起來。他的髮際線有點高了,身板卻仍舊筆挺。我一直期待他第一句會跟我說什麼,可打我進去之後他從沒在群里說過話。

群里第一個和我聊天的人我和他都很熟悉,就是當年收到我情書的那個老兄,他告訴我家明在老家。我以為家明回家探親了,卻被告知他國慶節因為救一個落水的孩子,頭撞到了石塊,現在還在昏迷,已經轉到老家的醫院養病了。

我被嚇了一跳,但沒太意外,家明年輕時候本就是一個很正的人,時間能改變一個人的閱歷、容貌和財富,但改變不了品行,再給他一次機會他也會毫不猶豫做出一樣的選擇。至於家明女朋友,那個老兄告訴我她在家明出事一個月的時候離開他了,借口家裡不同意。

我當天就買了去家明老家的火車票,一待就是一個多月。我一個人扛起了照顧他的任務,不覺得累,反而很充實。他一直在睡著,不過醫生說他的狀態已經在慢慢變好了。我這幾天就有預感家明可以在新年到來前醒過來了,我就快能夠當面和他說說話了。

等他醒了,我要讓他陪我去我生活的城市走走,那裡到處都是我這些年獨自生活的記憶,我還要他陪我去我們讀大學的重慶,假裝我當年的情書沒有塞錯,然後去巷道里的蒼蠅館子,點個火鍋配上二兩江小白慶祝我們重返二十歲。

你們可能在疑惑我要待多久,我這次回來可沒打算離開他,他是我唯獨喜歡過的人,是在我被孤立被冰凍時來溫暖我的人。我不是小孩子了,說的話不摻假,做的決定不後悔。

許多同學勸我放棄,他不一定醒得來,也不一定會喜歡我。我懂他們說的,我也有我的道理。遠離他的那些年我並沒有更快樂,反而是一種缺失,現在的我有他陪伴,也有盼頭。

愛情這種東西誰又能說出對錯呢?他們覺得我錯就隨他們吧。如果道理都是錯的,但你這個人是對的,那就算對吧。我有信心等到他醒過來,也有信心他會接受我。

天亮了,新的一天我依舊要期盼他快點醒過來,每天的話我都是用筆在說,字寫得再丑他也不會嘲笑我,不過我倒是希望他能嘲笑我。一個人生活的那些年索然無味,人生有牽掛才有樂趣,無奈我的牽掛是他這個瞌睡蟲。

就寫到這兒吧,我要去照顧他了,借這裡和他說句話吧,希望他能聽到。

家明,睡了這麼久,語言能力該退化了,快醒過來,我陪你練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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