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語法 | 一篇文章掌握英文情態動詞用法
我所說的一切都可能是錯的!
即使你贊同我的觀點,你的生活也不會因此有任何改變!除非——你採取了相應的行動。
(本文約2800字,請花6分鐘來閱讀。)
引子
情態動詞是中國英語學習者的難點,情態動詞誤用也是中國英語學習者最常犯的四大錯誤之一。不過,從現在開始,所有有緣看到這篇文章的朋友,從此將再沒有情態動詞使用上的煩惱。因為在接下來的文章里,書先生將從使用和功能的角度來講解英文情態動詞的用法。
決定寫這篇文章,是因為很多朋友在諮詢OP英語學習法,想對此有點了解。這篇文章就是為了滿足這些朋友的需求。
OP法是一種面向使用、面向功能的英語入門教程。所有語言點的講解、練習的設置都以真實使用為準則,以實現功能為導向。這套教程結合了語料庫語言學(corpus linguistics)、系統功能語法(systemic functional linguistics)、文體分析(genre analysis)和認知語言學(cognitive linguistics)的最新成果。在對這些研究成果精心選擇和編排的基礎上,書先生和路夫人製作了這一套快速入門的教程。
本篇文章是OP教程的一小部分,目的是讓朋友們一窺OP法在語言點解釋上的威力。在講解中,我盡量避免使用專業術語,但熟悉語言學的朋友應該能看到系統功能語法和認知語言學的影響。
如果你看完這篇文章,對情態動詞的用法能夠恍然大悟,那你就應該相信OP法的也能夠讓你輕鬆學會英文其它語言點。雖然創造這套教程用了我們好幾年的功夫(僅僅是花在閱讀各個領域經典著作的時間就是個驚人的數字,更不用說要從中抽取出適合學習者的內容並加以精心編排),但如果能夠讓中國的英語學習者從此不再覺得英語是個難題,我們也算為中國的英語教育做出了貢獻。
情態動詞是幹什麼的?
情態實際上是謂語動詞的組成部分。一個完整的謂語動詞由三部分構成:情態+時態+語態,順序也按此排列。其中時態和語態是必須的(compulsory),情態是可選的(optional)。比如下句:
It should have been finished long ago.
在這個句子中,should是情態動詞,have been表示動詞為完成時態,而been done表明是被動語態。請注意have been和been done的重合部分been,那是時態和語態的結合處。正是因為時態和語態有重合部分,所以二者必然同時存在,是謂語動詞的必要組成成分。而情態和它們是分離的,所以可以有,可以沒有。
如果說時態和語態主要和動作本身有關,那麼情態主要和說話者的態度有關。我們所說的話,看似紛繁複雜,其實只有兩種目的:
- 傳遞一個信息。比如,
He is her brother.
He played Pingpong yesterday. - 促成某事發生。比如,Come here.I want you to leave.
因為我們說話的目的只有兩種,所以我們對說出來的話持有的態度也只有兩種。
認識情態(epistemic modality)
針對傳遞信息的句子,我們的態度是對信息真實性的判斷。說得專業點,是對命題真值的判定。負責表達這一態度的情態動詞被稱為認識情態。舉個例子,如果我們要對He is her brother.這個命題的真實性表達態度,根據我們對此信息的把握程度,我們可以說:
- He must be her brother. 他肯定是她哥哥。
- He should be her brother. 他應該是她哥哥。
- He could be her brother. 他或許是她哥哥。
- He may be her brother. 他可能是她哥哥。
- He might be her brother. 他也許是她哥哥。
其中,使用must,表示我們對這個判斷很有把握,使用might表示我們對這個判斷沒什麼把握。另外幾個詞在使用上沒有明顯的程度差異。但是請注意,只要使用了情態動詞,把握性都比不使用要低。哪怕我們說He must be her brother.也不如直接說He is her brother.來得肯定。
上面4個例子是對一個現在事實的判斷,對已經發生的事情也可以做出判斷。比如:
- He must have played Pingpong yesterday. 他昨天肯定打過乒乓。
- He could have played Pingpong yesterday. 他昨天或許打過乒乓。
- He may have played Pingpong yesterday. 他昨天可能打過乒乓。
- He might have played Pingpong yesterday. 他昨天也許打過乒乓。
和前面的例子一樣,must的把握最大,might最低,could和may無明顯差異。同樣,最肯定的仍然是什麼情態動詞都不加。
義務情態(deontic modality)
針對那些促成事情發生的句子,我們的態度是促成事情發生的意願強烈程度。負責表達這一態度的情態動詞被稱為義務情態。如果我們對Come here.這個意願表示態度,可以這樣說:
- You will come here! 你必須來這兒!(否則後果自負!帶威脅語氣。)
- You must come here! 你必須來這兒!(強烈要求,但不帶威脅。)
- You should come here! 一種要求或者建議。
- You can come here! 你可以來這兒!(我覺得沒有什麼理由阻止你來這兒。)
- You could come here! 你可以來這兒!(同上,但語氣更弱。)
- You may come here! 你可以來這兒!(我允許你來這兒。)
可能讓很多人沒有想到的是,will這個看似普通的詞,卻是義務情態中程度最高的。它一般用於兩種情況:一,威脅別人,如果沒有辦到,後果會非常嚴重。二,上級對下級,命名不容置疑。
前面說到,對於真值判斷,不加情態動詞是程度最高的。但這個規則不適用於義務情態。在促成事情發生中,使用will和must所表達的意願要強於什麼情態動詞都不用。
從上面的例子中,善於思考的朋友可能已經發現,義務情態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 說話者想要事情發生,要求聽話者執行。比如will, must和不用情態動詞的情況。
- 聽話者想要事情發生,說話者去除障礙。比如can, could和may。
這種分類可以參照物理的力學原理來理解。促成一個事情發生,就好比改變物體的運動狀態。在物理世界,我們有兩種方式來實現這一點:第一,施加推動力。第二,去除阻力。
上面我們是站在促成事情發生的那個人的角度看的。我們也可以從去做事之人的角度來看,那麼類似的也有兩種情況:
- 說話者詢問是否會被要求做某事,或者說話者表明自己受到外力要求做某事。比如:Do I have to leave? I have to leave.
- 說話者要求去除阻力,或者說話者表明阻力已經消除。比如:May I have two tickets? I am glad that I can leave now.
上述兩種分類只是角度不一樣,背後的原理相同——要麼施加推動力,要麼去除阻力。
值得注意的兩個地方
從上面的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出,幾乎所有的情態動詞都既可以表示認識,也可以表示義務。但是也有特例,我列舉如下:
- might只能表示認識不能表示義務。*You might go. 你可以走了。這個說法不成立。
- have to,ought to這樣的片語型情態動詞,只表示義務,不表示認識。因此,我們不能用You have to be her brother來表示推測。
第二個需要注意的地方是,我們必須結合語境來理解一個情態動詞的功能。同一個句子,在不同的語境中,情態動詞的功能可能完全不同。請看下面的例句:
You can read that book. It』s not very difficult.
You can read that book. I』ve already finished it.
第一個句子中,can是用作認識情態。因為「我覺得那本書不難」,所以我對「你有能力讀那本書」這個命題的真值判斷有一定把握。
第二個句子中,can是用作義務情態,表達的是「你讀這本書」的阻力消除了,因為「我已經讀過了」。
結語
相信認真讀到這裡的朋友,對英語中情態動詞的用法已經瞭然於胸了。(當然,OP教程中有對每個情態動詞功能的詳細講解。)如果我說,這可能是迄今網上對情態動詞用法解釋得最清楚的文章(This may be the best article on line in terms of explaining the usage of modal verbs.),我相信你一定會對這個命題的真實性表示極高的把握,所以你會說:
Yes, it is.(記住,什麼情態動詞都不用,才表示最高程度的認識。)
【作者簡介】書先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語言學博士,國家二級翻譯,中國翻譯協會會員,玩轉英語、德語和python計算機編程。前環球雅思北京總部特聘教師,簡書推薦作者,有道問答特邀答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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