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十年之讀書!

十九歲時的那個夏天,天氣異常的炎熱,午後的太陽總是明晃晃的照進我的窗前,從那耀眼的光線里可以看到塵埃在浮動,如果不是那浮動的塵埃我會以為時間靜止,光陰定格了,

那是我第一次感覺到寂寞,想要改變生活,不想每天都單調的生活在電視機前,看著那些我已經看得滾瓜爛熟的電視節目,

可是想要改變我的生活卻並非易事,那時的我不識字,沒有電腦,沒有手機,沒有輪椅,更沒有現在這般強大的心理和自信去直迎那些異樣的眼神,

於是我選擇一條最簡單,最直接的改變之路,學識字,之後姐姐就給我買了一張拼音挂圖和一本帶拼音的格林童話,就這樣開始了長達一年的識字之路,

兩年之前都沒有拍過照,這些照片都是最近拍的,所有照片都是隨意選的,勿噴哦!

因為這十年里零零散散讀的書確實不少,所以不好都拿出來一一細說,一則記不起那麼多,二則如果都要拿出來說一遍,恐怕一個月也說不完,!所以只揀些我印象深刻和對我有特殊意義的說。

話說一年後,我字差不多認全了,但是只知道字的讀音,卻不知道字背後的意思,屬於有文無化的那種,可我還是堅持讓姐姐推薦一本書給我看,而姐姐就給了我一本,她高中時代最喜歡的一本書,郭敬明的————《夢裡花落知多少》————

當時因為沒有經歷過系統的學習和初次領略文字世界,所以不懂小說是一個怎樣的結構,因此一本書看了很久,

這個故事給我留下的印象並不深刻,只記得林嵐的不知珍惜眼前人和陸敘的執著,還有那令人大跌眼鏡的結局,陸敘被林嵐一掌推死了,這樣的結局讓當時的我覺得匪夷所思,不能理解,用現在的話說,就是為了悲劇而悲劇,

不過也可能是當時的我有太多東西不懂,所以根本沒看懂這本書真正想表達的是什麼,不過這本書畢竟是我的第一本書,之後我會把它從讀一遍,相信這一次一定會有一番不同的感受。

讀完了夢裡之後,感覺讀得很吃力,所以之後的一年多都沒有勇氣再拿起書本,這期間就讀了一些報紙和雜誌。

二十一歲的那一年,又是一個夏天,生活沒什麼改變,而我依然寂寞,可是我有了一部舊手機,通過這部手機我就可以自由的跟哥姐簡訊交流,

那時跟哥姐抱怨的最多的就是:好無聊啊!,而他們就會給我推薦各類小說奇談,那段時間聽姐姐說的最多的就是六道的————《壞蛋是怎樣煉成的》————怎麼怎麼好看,謝文東怎麼怎麼厲害,怎麼怎麼帥氣,

也許有人會像當時的我一樣問:到底是本兒什麼書啊?,那麼就以我現在對這本書的理解,來告訴你們這是本什麼類型的小說,

在我眼中它就是一本現代武俠,一個屌絲男的青天白日夢,每天都渴望著天上掉下一個金餡餅,就能坐擁江山美人,奴僕無數,散不盡的錢財,坐不跨的龍椅,這就是整本書貫穿始終的核心概念。

雖然現在把這本書說的一文不值,但是對於那個時候的我來說卻如獲至寶,那也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小說的魅力,把寂寞拋到了九霄雲外,

每天看得茶不思,飯不想,如花痴一般想像著謝文東的言行舉止和那雙細而狹長,亮的驚人的眼睛。

從此我的小說之路就一發不可收拾,之後就接連看了哥哥推薦的仙俠聖經,蕭鼎的《誅仙》

當然,這又是一個值得記錄的改變,因為我換了一部新手機,哥哥就幫我把這本書下載到了手機上,從此我就告別了紙質書,從一個要靠枕頭才能讓書立起來的時代,到只要一個輕薄小巧的手機握在手中,就能夠暢覽全書的時代,是值得紀念的。

有了誅仙和壞蛋這兩本書墊底,再讀其他小說自然就是信手拈來,毫不費力。

就這樣,時光匆匆又是一年,到二十三歲那年,我邂逅了這十年里最喜歡的一個故事,桐華的————《步步驚心》————沒有之一,雖然不是讀過最好的,但卻是最喜歡的,

為什麼會這麼喜歡這個故事呢?其實這麼多年來我自己也不太明白,直到最近我才稍稍能領悟到其中的一些原因,

首先,是馬爾泰若曦這個人物,我覺得,在人生經歷上,我和她有著一絲殊途同歸的相似感,

在這本書里講述了若曦從十三歲到三十三歲這段女人最珍貴的時間裡的經歷,講述了若曦從一個天真不懂實事的女孩,到經歷了各種磨難變遷後,蛻變成了一個說話穩重,處事圓滑的成熟女人,從一個初生牛犢,到一個時時懼怕,時時憂慮的心理變化過程,

人在沒有身臨其境的體會過,在沒有認真付出過,當然可以事不關己的過自己的生活,

可是當若曦和胤禛,胤禩的愛情,和胤?,胤祥的友情,達到了一定的高度,就不可能事不關己了,

若曦一邊身不由己的在愛情,友情里越陷越深,一邊又深知每個人的悲慘結局,那種可怕的結局一天天臨近卻又無力改變的恐懼和無奈,讓我產生了深刻的同理心。

她是知道別人結局而害怕,而我是知道自己的結局而害怕,這就是我說的殊途同歸。

其次是作者對故事情節的設定很脫俗,它並不像別的一女多男的言情小說那樣俗套,它會讓你感受到歷史的沉重,它會讓你感受到書中每個人物鮮活的生命,它會讓你體會到皇家男兒的薄情和女人的痴情,兩種極端感受,

就像作者本人說的那樣,在這個故事裡,每個女人都為了男人而生而死,而男人卻為了那張龍椅而生而死。

最後是作者描繪的一個場景,雪花,紅梅,美人,這個場景至今都讓我記憶猶新,讓當年喜歡百合花純潔的我,忽然之間愛上了紅梅的冷艷,牆角數枝梅,凌寒獨自開。遙知不是雪,為有暗香來。

一轉眼已經到了第二個本命年了,二十四歲,那一年的某一天姐姐買了一台筆記本,由此也為我打開了一個更為開闊,更為明朗的世界,

自此我成了一個專業的網蟲,每天都廢寢忘食的躺在電腦前看小說,追連載,在那兩年里幾乎大部分較火的當代女作者的書我都看過,什麼白槿湖,晴空藍兮,辛夷塢,自由行走andrea,桐華,顧漫,Fresh果果等等,還有很多都不太記得了,

其中最值得一說的是,悲情天后,匪我思存,她有20多本小說,每一本我都看過,為什麼那段時間會那麼鍾愛她的書呢?

因為她讓我第一次知道了,寫作也是一種可以帶有自己個人風格的事情,她的風格很突出,個人色彩很濃郁,那就是悲情,虐心,

在她的故事裡永遠看不到希望,在她的情感世界裡只看得到悲情,在看她書的每一個過程,都會感覺到悲傷如影隨形,

當然,這樣的風格很對我當時的心境,絕望,陰鬱,當一個人在自己的生活里扮演著悲劇角色時,可能就需要另一些悲劇來滋養內心的千瘡百孔,這就叫做以毒攻毒吧!

另一方面, 我很喜歡她的一個寫作方式,那就是,她可以幾個場景一個故事,幾段對白一個人生,她可以用最少的文字,讓你看到最多的故事情節,她說這種寫作方式叫「留白」就像中國畫一樣,如果枝枝葉葉填滿了整張紙,就沒有那種意境了。

弄得當時的我說話寫日記都是那個調調!潛意識的模仿,哥姐都說我中毒不輕,

其實這也是一種青春成長的經歷,是必然經歷的,是值得紀念的,雖然我的青春時期來得有點晚,但至少它來過。

在那些形形色色的故事裡,歲月如梭,一晃就是兩年,二十六歲那年,我突然有點厭倦了看小說,看著每一個故事都是大同小異,沒有了新鮮感,之後的一年多里,我都沒有正兒八經的看過一本書,

直到二十八歲的那個秋天,我突然關注到一個人————《羅罔極》————當時的心情就像,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一樣欣喜,

我發現了另一個更有趣的世界,影評,文章,在這個世界裡我找到了一個,我可以參與其中的愛好,從此我不再是一個只能看別人故事的旁觀者,

不知道別人會不會也像我一樣,看別人的故事看多了,就想自己執筆書寫自己的人生,感受,雖然寫的不好,但至少它是獨一無二的,最真實的,

在那些千篇精彩的文章里,我發現了一個讀書這麼多年,卻從來沒有領悟到的一個問題,

那就是,讀三十篇普通小說不如讀一本名著,名著之所以能成為名著,是因為它所表達的含義,是別的同類書籍無法超越的,只要你真正讀懂了,就會覺得受益匪淺,

所以人一定要讀書,而且要讀好書,因為只有讀了書,你的思維才不會如一潭死水,永遠停滯不前,只有讀了書,你才有開闊的眼界,靈活的思維,寬大的胸懷,得體的談吐。

因此,今年雖然只讀了幾本書,但仍覺得比往年學得多,懂得多。

以上就是這十年里,我識字讀書的所有經歷及感受,不多,也不深刻,有些東西領悟的太晚,浪費了太多寶貴的時間,有些東西沒有認真把握,就那樣悄悄地流逝了。

人的一生沒有幾個十年,所以一定要認真把握,認真讀書,認真體會,盡量不要讓十年後的自己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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