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一篇戀愛的文章
現在已經凌晨一點五十二了,我卻睡不著,我不知道是因為什麼,很多時候,我們並不知道我們想要什麼,或者說追求什麼,我們大部分人其實只是知道『我不要什麼』。
當然我不是來跟你扯什麼深夜無聊的話題的,我這個人很喜歡王小波和王家衛,我覺得這兩個人其實都是一伙人,都很騷,其實我也是這樣,我也很騷,所以半夜爬起來這樣在碼字。我當然也不是什麼文藝青年,我只是一個簡單的很騷的人。大概就這樣,我記得:
大年三十,天空飄著很多雪,天地皆白,我在一片寂靜中走回住所。這裡的道理很明白,我思故我在,既然我存在,就不能裝作不存在,無論如何我要對自己負起責任。那一年我們踏雪回家,走到白霧身處,我看著她怦然心動,那時候四面一片混沌,也不知道天地在哪裡,我看見她艱難地的走過沒膝的深雪,很想把她抱起來,她的小臉凍的通紅,呵出的像噴泉一樣,那時候天地茫茫,世界上好像在沒有別的人,我想保護她,得到她,吧她據為己有。
我現在呢,坐在電腦面前,終於想起前兩天聽到的水聲原來是學校里暖氣在試水的聲音,我說這個當然不是想回憶過去,我想說的其實蘭州這個天還是蠻冷的,當然實際上我也不是想說冷,我想說的是一條秋褲,我想說「哈哈,這條秋褲還是王尼瑪送給我的呢」
我和她好的時候,也常常晚上出去,在星空下走,那時候我們一無所有,也沒有什麼能妨礙我們享受靜夜,我最終不可避免的一步步走進星星的萬花筒,沒有人告訴我在何處,沒有人告訴我我是什麼人,直到入睡,我心裡還是帶著一絲迷惘。
那天我媽對我說「人生是一條寂寞的路,要有一本有趣的書來消磨旅途,我爸爸這本書無聊之極,叫她懊悔當初怎麼挑了這樣的一本書,她很羨慕我有這樣一本有趣書做陪」
然而實際上我媽根本不認識她,再實際上,大年三十也沒有雪,我也沒有一本有趣的書,沒有人叫王尼瑪,除了暴走大事件,也沒有什麼戀愛,一切都是我編出來的,上面的話是王小波寫出來的。
而我,一直活在虛假的精神世界中,和不願承認的失敗的現實中,我媽其實不懂哲學,我爸除了會打我外,也從來不會跟我講什麼道理。我不知道你是否也這樣,我聽說好多人都有這樣類似的精神分裂症,我當然是沒有病的,但是我還是不可避免的會陷入空虛,然後陷入自我世界中,不可自拔。
「我們會愛上一個你虛擬出來的另一半」這句話好像是在小說三體里羅輯說的,我發現我也不可避免的陷入了這個矛盾,很久以來,與其說你在與某一個人談戀愛,不如說,實際上你在和一個你臆想出來的人談戀愛,而她只是剛好是你精神世界在現實世界中的投影。我覺得這樣不好。今天晚上的風很大,像2年前我在華山山頂上獨自熬過的那場大雪,雪花一片片的落下,有聲音的,擦擦擦的,在你的衣服上一下一下的隨開,你可能覺得很美,然而實際上我再也不想經歷,因為美的東西一般都伴有痛苦,那晚上,真的是太冷了。
我想了很久,終於明白,人要活在現實中,「學會承認你的不足,然後正視並試圖解決它,不要幻想活在精神世界中覺得自己很優秀,要正視不足,並解決它,得到真正的認可,如果你不嫻熟於社交那你就去打開它,而不要一直活在虛假的自我陶醉中。」
當然這句話其實是我的朋友阿may說的,我只是總結了一下然後又把它說出來。我寫了這麼多,故事的前奏已經很長了,其實這些都不是我想說的,我想說還是關於戀愛的一些事情。
我的耳機里放著李志的梵高先生,歌詞裡面說到「我們生來就是孤獨」,長湖外面,我拉著窗帘不知道外面會有什麼,現在是凌晨2點20.我猜外面的窗戶可能會像飛機飛過天空一樣,布滿犁田似的白雲?或者燦爛的霞光?我不知道呢?一扇窗呢,如果你不打開,就永遠是未知,就像,你,也不會知道,自己是否生來就是孤獨。
但我想,我們大家或許都是孤獨的,你如果問我孤獨是什麼,我當然也不會知道,我只知道,有的時候突然覺得自己很空,天一黑,燈一滅,我就會有這種感覺,我有點害怕,又 想抖腿,頹然的覺得哇,好像,黑夜真的是好大隻啊。就好像小時候遇見了一個很大的動物,我感覺自己無處可逃,又不知所錯,我突然意識到,我們已經長大太久了,再面對這種「好大隻」的時候再也沒有媽媽的懷抱可以鑽了,這個就是我想說的孤獨,在具體我也說不出來,反正就像很小的時候我被父母扔下,一個人陷在人群中的感覺那樣,我很想向四周大喊大叫,想引起人的注意,又想抱緊自己,但實際上,我們沒有辦法,我們能做的就只是,扛過黑夜。這樣想來,其實這麼大了,我們其實一直都沒有長大,依然是那個懼怕黑夜的小孩子。我們補課避免的孤獨,也不可避免的渴望溫暖。
所以,黑夜那麼長,又那麼大隻,我們不可避免的需要想也要找一些美好的東西來告訴自己,黑夜其實並不可怕,天亮了會很美好。比如愛情。
我覺得人們對愛情的渴望實際上來源於他對孤獨的害怕,我們找另外一個人大抵是為了度過黑夜,我們不可避免的會愛上兩種人,一個跟自己一樣的女版的自己,或是一個不怕黑夜的堅強的人呢,那個我們一直想成為卻沒有成為的人。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渴望安全感渴望互補性格的人出現的原因。然而實際上我們都不可避免的孤獨,也不可避免的渴望安全感。
根本沒有不怕黑夜的人,而能真正陪伴你度過黑夜的人只有你自己。
人,無法感動深受。我們只有承受和經歷後才能真正體悟。
當然我寫這麼多,不是來跟你談什麼孤獨,談什麼黑夜的,我想說的還是那個東西,關於戀愛。關於那些喜歡。在這個方面我自己雖然活的一塌糊塗,但我還是想指導你一下。第一點也是最關鍵的一點,你要記得。
「不是我的我不要」。
關於第二點就是「分清慾望與真正的喜歡」。
我以前很傻,做過很多感動自己的事情,我前面說過了,我是一個很騷的人,我之前去過很多地方,在我去過的那些地方我都藏了很多東西,期待與「她」以後把這些東西都挖出來,然後告訴對方一切都如同上天註定。然後實際上,我最後發現,不管是挖,還是埋,最後這些事都是我自己一個人做的。然後我望著自己曾經寫下的話,總不經意的覺得,「黑夜好大隻啊」然後頓覺淚流滿面。
其實寫到最後,說來說去,我也不過是想說,「我想你了」。
很想很想。
「想說好久不見,又怕你覺得跟你別離其實並沒有太久」。
想再跟你打招呼,說「你好哇,大傻逼。」
然而實際上很多東西是不等人的,就像有的時候一個人走了她的衣服還在,別離了好久發現蘋果都還沒壞。其實沒有什麼東西稱得上永遠。
永遠的只有這無盡的黑夜。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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