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超生二胎上深戶新政策,最新政策超生罰款
2017年超生的二胎該如何上戶口呢,如下是智坤教育網小編整理的超生二胎上戶口新政策,超生罰款的最新政策,歡迎閱讀,希望對同學們有幫助。希望對你有所幫助,進攻參考!如有變動,請以官方網站發布為主。
2016-2017年深圳超生三胎落戶新政及罰款標準(上戶口)
新生兒上戶口需要的以下的證件:
准生證。出生證明。准生入戶證明。雙方戶口本、身份證。
落戶單位同意接受證明。
像樓主的情況,需要先繳納超生罰款,方可按照法律程序給小孩上戶口。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監護人到嬰兒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應持的證件、證明: 、嬰兒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已婚但戶口簿上婚姻狀況未做變更的,還應持本人結婚證); 、嬰兒出生醫院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衛生部、公安部衛婦發【1995】第10號《關於統一規範出生醫學證明的通知》)或出生醫院補辦證明;、計劃生育服務部門簽發的生育服務證;、嬰兒生母系駐京部隊現役軍人的,要交驗其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證明及個人身份證明;、在外地出生的嬰兒,還應有嬰兒生母單位人事部門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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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子女入戶申請材料:
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
嬰兒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有其他子女的,同時提供其他子女的戶籍資料(複印件各1份,驗原件);
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父母戶籍地縣(區)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的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及社會撫養費徵收票據。(複印件各1份,驗原件)
超生二胎上戶口新政策
非婚生或超生人口難落戶口問題,將可全面獲得解決。昨日上午,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外通報,多個部門聯合出台重大戶籍管理便民利民新政策關於解決我省歷年出生人口未落戶問題的意見,從即日起至10月底專項解決全省歷年出生人口未落戶問題。
該政策明確規定,今後在對外辦理戶口登記時,公安機關將不得把交納社會撫養費作為前置條件,同時嚴禁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公民進行違規罰款和其他搭車收費。
政策解讀:
10種情況可辦落戶手續
按照此次便民戶籍新政策,凡是具備我省戶籍的公民,其非婚生或超生人口,以下10種情況可辦理落戶手續
凡提供本人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的,派出所戶籍窗口應當場予以辦理落戶手續,不得增設任何條件和程序
提供本人出生醫學證明或父母結婚證之一,同時提供親子關係(親子鑒定書法院裁決書司法公證書等)證明材料的,派出所戶籍窗口應當場予以辦理落戶手續;僅提供本人出生醫學證明或父母結婚證之一的,經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調查核實,報縣(市區)公安機關戶政部門核准後,派出所戶籍窗口給予辦理隨父或隨母落戶手續
無法提供本人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屬於下列情況的,提供相關證明並經民警調查核實,報縣(市區)公安機關戶政部門核准後,派出所戶籍窗口給予辦理落戶手續
在農村地區(指鄉鎮村轄區)居民戶籍所在地所生子女,能夠提供村(居)委會出具的情況證明的,給予辦理隨父或隨母戶口落戶手續
對離開戶籍所在地,在外出期間所生子女,回父或母戶籍地申報出生戶口,能夠提供親子關係證明材料的,給予辦理隨父或隨母戶口落戶;否則,按非親屬關係辦理落戶手續。
父母失蹤、死亡、出國,能夠提供親子關係證明材料(父母死亡的可出具村、居委會證明),給予辦理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戶手續;否則,按非親屬關係給予辦理隨撫養人或監護人落戶手續。
女子攜帶未成年人與男子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該未成年人和女子的戶籍身份均無法查明,能夠提供現住地村(居)委會出具的情況證明的,對該未成年人按非親屬關係給予辦理隨該男子落戶手續。
公民在父母離開戶籍所在地後出生,因父母沒有辦理《結婚證》且長期離開戶籍所在地,能夠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並經父母補辦結婚登記手續後,派出所戶籍窗口應當場給予辦理落戶手續。
公民在國外境外出生不滿5年,父母仍非法滯留在國外境外,本人持我駐外使領館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證件,並從我國開放口岸入境,由國內親屬撫養的,經撫養人或監護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調查核實,報縣(市、區)公安機關戶政部門核准後,派出所戶籍窗口給予辦理隨撫養人或監護人落戶手續,並登記為非親屬關係。父母回國後,能夠提供親子關係證明材料的,可辦理隨父母落戶手續。
公民出生後尚未申報出生戶口登記,因父母戶口從原戶籍地遷往現住地,能夠提供父母《結婚證》、本人《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原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戶證明,父母現戶籍地派出所戶籍窗口應當場給予辦理落戶手續;因證件不齊全,現住地派出所又無法調查核實的,應提供親子關係證明材料,否則,父母現戶籍地派出所戶籍窗口以非親屬關係給予辦理落戶手續。
. 被撫養棄嬰與撫養人共同生活滿3年,並已超過5周歲尚未辦理收養法律手續的,由村(居)委會出具證明,經派出所民警調查核實,報縣(市、區)公安機關戶政部門核准,派出所戶籍窗口以非親屬關係給予辦理落戶手續。
公民申請補辦出生戶口登記,父母戶口在本省但不在同一戶內,縣(市、區)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通過省級人口信息庫核查無重人,給予核准辦 理落戶手續;父母戶口一方在本省、一方在省外的,提供省外戶口一方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戶證明,給予核准辦理落戶手續。
. 對寺廟道觀、教堂等宗教場所撫養的棄嬰,由民政、公安、民族宗教等有關部門抓緊制定辦理出生戶口登記手續具體規定。
其他依法應予辦理出生戶口登記的,要按程序予以辦理落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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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衛計部門的表態看,他們是希望繼續徵收社會撫養費。一是去年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布全面二孩政策後,湖南相關部門曾表示,對於之前搶生的將不予追究。衛計委立刻嚴肅表示,各地不可自行其是。
二是國家衛計委副主任王培安在1月份的新聞發布會上明確表態,計劃生育起碼還要再堅持20年,社會撫養費將繼續徵收。
從上述兩點可以似乎可以看出衛計委在社會撫養費徵收上的態度。但全面兩孩政策之後,中國生育政策已經發生歷史性轉變。在這樣的大背景之下,繼續堅持社會撫養費徵收甚至比取消它面臨著更大的挑戰。
挑戰之一:收誰的社會撫養費
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後,一對夫妻可以合法生育兩個孩子。社會撫養費的主要徵收目標將轉變為三孩以上超生家庭。但這樣的家庭數量非常有限。根據目前各家機構所做的調查,中國人平均生育意願不超過2。而據國家統計局的統計,全國三孩以上出生人口佔全年出生人口不到5%,以2015年出生人口1655萬人計算,當年出生的三孩以上人口僅有80餘萬。這就意味著,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對象將比全面兩孩之前銳減。
人口學者認為,不足百萬的人口對於中國13.7億人口總數微不足道,不值得為其繼續付出巨大行政成本來繼續徵收社會撫養費。至於其他被徵收社會撫養費的人群,比如未婚生育,因為不是超生,本就不符合社會撫養費里補償資源的原意,更沒有必要繼續徵收。
挑戰之二:搶生的人群到底要不要繼續徵收社會撫養費
目前在社會撫養費徵收中,矛盾最尖銳的就在這一點。對於以前超生了二孩的,在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後,到底要不要繼續徵收社會撫養費?第一財經在調研中發現,對於這個問題,意見非常不一致,即使在衛計委內部,也存在不同意見。
深戶辦理諮詢師:18620065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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