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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載】勝過世界的信心(10)

作者:奧夫.艾克曼(Ulf Ekman) 翻譯:吳蘇心美(台灣)

第10章 得富足的信心

上帝是豐富的神,他立約的名是「El Shaddai 」,即豐富有餘的神。他是遠超過你所需要的一切;是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以弗所書三20)的那一位。上帝是無限的,他的資源無窮無盡,能力廣大無邊,但卻讓你隨時可及!

是上帝創造了這個世界,不是我們;是他創造了山川、河流、天空,不是我們,但他創造這一切卻是為了我們!上帝創造每樣東西,為要將按著自己形像所造的人安置其中;他造地球,作為人們可以服事、敬愛、榮耀他,享受與他相交,並與他同工的地方。詩篇一一五篇16節說:「天,是耶和華的天;地,他卻給了世人。」

上帝賜下他的豐富

上帝創造亞當夏娃時,他們在生活中的每個層面既不貧乏也沒有任何欠缺;上帝是豐富的神,他從自己豐盛的生命給了人們所需要的一切,甚至還超過所需。腓力比書四章19節告訴我們:「我的上帝必照他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里,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上帝是富足的神,他豐豐富富地滿足亞當和夏娃一切的需要,把他們安置在一個美麗的園子,而不是放在沙漠的某個地方來訓練他們。他稱這個園子為伊甸園(Eden),希伯來文有「富足、豐富、愉悅」之意。為什麼上帝給這個園子這麼特別的名字,是因為他定意要給人居住,並要他們在生命中的每個層面享受他的豐富。

什麼是豐富?「豐富」就是擁有超過所需的,以致我們也可以給別人,並滿足他們的需要。

有些人認為豐富只應用在金錢或物質的所有物,但事實並非如此,它也應用在時間、精力、興趣、愛情、健康、智慧和知識,包括我們生命中的全部範圍。上帝豐富的生命涵蓋了我們生命中各個層面的每件事,他就是像那樣,充滿到要不斷地給出去;他是愛,而這個愛始終是給出而不是拿取。上帝所給人最美好、最慷慨的禮物,就是獨生愛子耶穌。

上帝是個慷慨的給予者,他把所擁有的每一樣東西都拿來滿足人類的每個需要。他的性情就是那樣,而那樣的性情在我們重生的時候,我們也得到了。在罪進入世界之前,貧窮和缺乏是不存在的,它們是罪和罪的咒詛所帶來的結果。了解這一點,對我們極為重要,因為貧窮和缺乏不是從上帝而來的祝福,乃是撒但透過罪而來的咒詛。撒但是個賊,它來「為要偷竊,殺害,毀壞」(約翰福音十10);它一直在搶奪人們,上帝卻一直在給予。飢餓、欠缺、付不出帳單和債務,所帶給我們生命的,只有悲慘,沒有喜樂;它們在墮落以前都不存在,也不是上帝旨意要人去忍受或經歷的事!

我們與上帝的立約

人類墮落之後,當上帝開始向亞伯拉罕說活時,就呼召他出來,並且祝福他,而這個祝福就像個遺產一樣留傳下來,賜給整個以色列國。它是個應用到生命中每個層面的祝福,包括財物在內。

上帝為人類預備一條道路,讓人回到原先與他相交,以及生活富裕的地位,而這是人在墮落以後所喪失的權利。這也是上帝揀選亞伯拉罕,藉著他所生的後代,讓彌賽亞來到世上祝福整個世界的原因。上帝把亞伯拉罕分別出來,並且賜福給他,使他能夠成為「萬族的祝福」及「多國之父」(創世記十二1-3,十七1-8)。上帝與亞伯拉罕立了約,亞伯拉罕便在上帝面前行在信心中。

一個約定通常牽涉到兩個合伙人,在這個實例里,豐富有餘的上帝採取了主動(創世記十七1)。而進入一個約的意思是,把你所是、你所有、你所能的一切,都聽任接受者使用;立約需要雙方在每個層面上的忠誠和委身。我們聽過許多教導,講到將委身於上帝的重要性,這的確很重要,但人們往往輕看了做這種委身的結果,不知道立約的一方將自己委身給對方時,他所有的一切都應當任對方使用。

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時,期待他在信心中完全的委身,他的靈、魂、體,也就是生命的每個層面都任憑上帝使用。

我們承認耶穌為生命之主時,實際上就是在做這樣的事。我們將自己完全交託給他;渴望服事、跟隨、榮耀他,而不是榮耀自己;如果他要我們的時間和才幹,我們的時間就隨他使用,才幹也隨他使用;如果他要我們的手去按在病人身上,要我們的腳去帶福音給別人,要我們的口去傳道,要我們的金錢和財富去資助福音的工作,他都可以使用。因為經由約定,這一切都屬於他;他是我們的主,我們已經委身給他,我們所有的一切就是他的;「不是自己的人,……是重價買來的」(哥林多前書六19、20)。

上帝的資源,透過立約成為我們的

委身是基督徒生活的先決條件,我們若是看到上帝豐盛的生命和應許都要隨我們使用,就會知道委身是必須的。但上帝不要我們停在那裡,乃是要我們有純正的動機來全心為他而活,而不是自私的活在短暫的罪中之樂,只求自己的益處,不去尋求上帝的國。

在馬太福音六章33節,耶穌說:「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耶穌說的「所有這些東西」是指什麼呢?他在講這句話之前才和眾人講到衣食的事情(馬太福音六25-32 ),告訴人們不要為這些事憂慮。他說:「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馬太福音六32)。上帝知道我們生活中每個層面的每個需要,包括食物、衣服、住宅等等,他也知道我們經濟上的需要,他在每個層面上都有東西要賜給我們!

一個約牽涉到雙方共同的承諾,我們將自己的生命獻給上帝,並將所有的一切任他使用時,上帝在同時也將他自己完全地給了我們,並將他的所是、所有,及所能都讓我們使用;立約的合伙人有義務透過回應和滿足對方的需要,來彼此相助。上帝已經採取主動,與我們進入這樣的約定里,便以「幫助和滿足我們的需要」為己任,他要我們把需要帶到他面前,看他怎麼以奇妙的方式來滿足這些需要。

這是詩人大衛為什麼能夠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詩篇廿三1)的原因。上帝已經透過耶穌基督,將他所有的一切豐富地供應我們;他就像在浪子比喻中的那位父親,說:「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路加福音十五31)

基督徒始終很難接受「上帝會在經濟方面祝福他們」這樣的觀念。歷年以來,來自希臘哲學(而非聖經啟示)的諾斯底主義思想滲入教會,這種思想方式潛伏著對物質和肉體世界的輕視,同時又高舉這種想法為「屬靈」。這種輕視物質的看法完全不合乎聖經!

上帝觀看他所造的物質世界,稱它為「甚好」(創世記一4、10、12、18、21、25、31)。事實上,上帝說了七次他的創造是「甚好」,為什麼?因為他知道撒但會攻擊他的創造,並企圖欺騙人們去相信它是邪惡的,必須迴避。

然而,我們不是要逃避上帝所造的世界,乃是被造來使用、享受、保守上帝的創造,而非藐視上帝所造的一切。

上帝把我們安置在一個物質的世界,要我們在其中榮耀他。他在舊約里賜福亞伯拉罕和以色列民時,是在每個層面上賜福他們。他賜福他們的駱駝、牛驢、僕人、金銀、財寶、土地、山川、戰爭勝利等等(創世記十三2)申命記廿八1 ^-14),甚至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還帶走埃及人的金銀財寶。

金錢一擴展福音的媒介

亞伯拉罕並沒有把「富有」視為攔阻他服事上帝的東西,反倒看它們為服事上帝的媒介。上帝並不反對財富,他所反對的是貪婪和自我本位的心態,因為「貪財」才是萬惡之根,金錢本身不是罪(提摩太前書六9、10),真正的罪是私慾,如果除掉私慾,錢財就會成為在世界上為上帝擴展福音的有效媒介。「是的,但耶穌不是告訴那位富有的少年官,先去變賣所有的才來跟隨他嗎?」耶穌的確是這麼說的。當少年官「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馬可福音十22),然後耶穌說:「倚靠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地難哪!」(馬可福音十24)

這段話看起來好像金錢和財產只會製造問題,讓人很難跟隨耶穌。但事實並非如此!少年官的問題不在他有很多財產,而是在於這許多財產佔有了他,這是為什麼他憂憂愁愁走開的原因。要離開所愛的人總是令人難過的,顯然少年官愛他的錢財勝於愛耶穌。你不能又愛上帝又愛錢財,但可以用錢財來服事上帝。

路加福音八章3節談到一些跟隨耶穌和他門徒的婦女,「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他們」;她們並未放下一切所有的來跟隨耶穌,反倒是以所擁有的一切來服事他。如果你什麼都沒有,就沒有什麼可以給出去;上帝並不反對你擁有東西,他乃是反對東西來擁有你。

我們繼續讀少年官的故事時,看到門徒開始希奇,如果有錢的人那麼難進上帝的國,有誰能夠得救呢?這通常是我們未能掌握整段經文之處。耶穌用才發生的事來回答他們,並教導他們有關物質財寶的事(馬可福音十24-31),彼得那時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耶穌回答說:「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耶穌在這裡所說的真正意思是什麼?他是說,你若是願意將所有的一切交託給他,並保持一個自由的態度,讓你能夠為他國度擴展的需要撇下一切,就會「在今世收成百倍」。你若是委身於上帝,他會上百倍地委身於你,並準備豐富地滿足你每一個需要,包括物質上所需。如果富有的少年官明白這一點,他就會高高興興地撇下所擁有的一切。

給人的就必給你

你若知道上帝始終給人回報,就會欣然地作個給予者,而不需要因為貪心和害怕而緊緊抓住財寶,或守著它不放;你能夠將上帝要你給人的給出去,因為知道根據約定,上帝隨時會照顧你,並超過你所求的來供應你。在路加福音六章38節,耶穌說: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

這裡的關鍵是「委身」和「順服」,你要樂意施予,也要快快施予,這樣就會得到上帝所應許的結果——「必有給你們的」;他所應許的回報是豐富的,是「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給你」。

有些人聽到上帝會回報你給出的任何東西,就說:「給出是為了得著,不是很自私嗎?」的確,你不應當只是為了回報而給出去,乃是因為上帝要你去給,以及你對他人的愛,使你想要滿足他們的需要。然而,當你給出去時,就會得到回報,這是一條始終有效的定律,因為這是耶穌自己說的。他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它是講到有關「種」和「收」的法則,而這條法則可以應用到生活的每個層面,包括財物在內。

在哥林多後書九章6節,保羅說:「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指出了這一點。他在這裡真正談到的是金錢,他指示哥林多信徒有關捐錢的事,而為了這麼做,他應用了種與收的原則。

然後,在第10節,他把金錢和所有物比喻為是個能夠播種的「種子」,當農夫播下種子時,總是期待有所收成;而相信你會從所播的種子得到收成,並不是錯誤的想法。此外,當收成總是超過原先所播下的種子時,就會使你願意播下更多的種子,去祝福更多的人。

你撒種的時候不會愈來愈窮,乃是會愈來愈富。

這個世界告訴你,要「未雨綢繆」,但上帝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箴言十一章24節說:「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惜過度的,反致窮乏。」上帝屬靈的原則說,你必須撒種才會有收成,但在播下你的所有物之前,你需要先擁有財物,而你不會貪婪地要求為自己保留所擁有的東西。

為這緣故,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九章11節說:「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如果富足是個罪,為什麼保羅告訴哥林多人要富足?富足不是罪!富有的少年官所犯的罪,是他對金錢的貪婪和私慾,而不是他所擁有的許多財寶。當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六章17-18節勸勉那些富有的人時,並沒有告訴他們放下所擁有的一切,過披麻蒙灰的苦修生活來逃避物質世界,而是告訴他們:「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上帝。」保羅也告訴他們,要「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

換句話說,我們不應當把錯誤的信賴放在不定的錢包、銀行戶頭、股票或債券上,因為它可能今天對我們有利,隔天就對我們不利。我們的盼望乃是在上帝,那位從來不離開或拋棄我們的守約之神。我們可以享受他所給的一切,並分享所擁有的,去祝福別人及支持主的事工。然後,福音就有它所需的財力可以傳到地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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