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夜 2 - 無線電廣播,從區域性聽眾到全國性聽眾
無線電廣播打破了區域界限,流行音樂因而建立了全國性聽眾群體。
我們接著討論主流流行樂 (Mainstream Pop)。上節課說到,在1955年前,歌曲本身非常重要;職業表演者演繹歌曲,但其自身並不參與創作。Frank Sinatra一首歌都沒寫過,Bing Crosby也是如此;但沒人因此厭惡他們,也並不因他們只唱別人的歌,就認為其表演不夠真誠。這便是當時的狀況。
既然音樂產業由音樂發行商主導,我們就不得不思考:人們獲得音樂的渠道是什麼,如何接觸到音樂?我們必須回頭研究1900年前後的美國國情。與今天大不相同,當時的美國比今天更為區域化。南方、西南方,西海岸或是工業化顯著的北方,各地區風土人情迥異;你也無法迅速、準確地獲知別處的時事,除非親自到訪——報紙的消息也往往有些滯後。當然,電報也是一大信息傳遞工具,但接發電報之間,仍免不了一番等待。閉塞的狀況,使不同地區得以保全獨特的本土文化。因此,論及民謠(folk music)、鄉村音樂(country music)和布魯斯音樂(blues music)等等曲風,我們能輕而易舉地聯想到某個城市。同樣是布魯斯,芝加哥的布魯斯,孟菲斯、聖路易斯的布魯斯,各不相同,聽眾不難將其分辨開來。流水的音樂人,鐵打的聽眾,這些地方性流派因而保留了自己的特點。那時的美國,是一個地方特色紛呈的國度。
不久之後,無線電廣播(radio)的出現和發展,推動了所謂全國性文化的形成——特別是全國性的娛樂文化。在建立統一的美式文化的過程中,廣播電台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從此,洛杉磯聽眾能和紐約聽眾共享一種音樂;田納西州的農民也能了解到底特律、芝加哥等大城市的居民的心頭好。無線電廣播的普及讓「共享音樂」不再是天方夜譚。因此,對後人而言,沒有廣播的世界是難以想像的,一如今天的大多數人很難想像一個沒有互聯網的世界。我倒是能想像出來——因為我真的在沒有互聯網的年代裡生活過。
無線電技術起源於一位名叫Marconi的傢伙。他在1895年首次展示了隔空傳聲實驗。像許多技術一樣,軍事活動是無線電技術最初的應用場合之一。在戰場上利用無線電聯繫上己方部隊,並且和他們實時通話,不用依靠人力來回傳送消息,確實很方便,對吧?也許出乎你意料,20世紀的很多(實用)技術,最初都只應用于軍事或者航天領域。為了將人送上月球,我們研發出了微晶元技術,而這項技術為日後互聯網的發明打下了基礎。無線電技術的另一項應用,是船舶之間的通訊。航行海上,想與另一艘的船取得聯繫,用無線電是再方便不過了。無線電的極大影響力,在1912年泰坦尼克號的沉沒中體現得淋漓盡致。船隻通過無線電發報系統向紐約傳回了信號——通過滴滴答滴、滴滴、滴答滴這樣的聲音,紐約方面譯出消息,獲知了噩耗。彼時坐在桌前記錄信號的人,名叫David Sarnoff。他後來領導了 RCA (美國無線電公司)和NBC (美國國家廣播公司)兩家公司的發展壯大,成為無線電通訊界的先鋒與領軍人物。泰坦尼克號沉沒的消息震驚了全世界。相關報道很快見諸報端,對當時的人們而言,這感覺就跟今天我們看電視直播一樣,同步、即時。畢竟,如此傳播速度是前所未有的。從此,人們看到了無線電廣播的光明前景。1920年時,大城市周圍出現了廣播電台(radio station)。到了20年代末,廣播網(radio network)在美國興起。NBC、CBS等幾家廣播公司,已經能將通訊電纜投入商用,並藉此把不同城市的電台信號串到一起——也即所謂的附屬電台(affiliates)。同時向所有人播放同一個節目由此成為了現實。想像一下人們會多麼驚訝:芝加哥郊區的人們坐在家中,可以實時聽到某個紐約夜店裡此刻的演出;「歌曲」穿過空氣,然後從收音機里跑出來。這可太神奇了。廣播網將所有電台連成一個網路,具體而言,附屬電台(affiliate station)會與特定的「超級電台」(super station)連接。超級電台可以播出非常強的信號,尤其夜幕降臨時,其信號能覆蓋全國。以這些超級電台為基點,再加上由通訊電纜連起來的各個附屬電台,廣播信號能從西海岸傳到東海岸。誰曾料到,無線電信號能同時覆蓋全國呢?你能和千萬同胞一起欣賞同一首歌——這意味著,地區間的差異開始縮小,流行音樂通過廣播建立了全國性的聽眾群體。
當時的電台都播些什麼呢?其一,肥皂劇,如《Guiding Light》。其二,情景喜劇,如《Amos and Andy》。今天看來,這部劇非常、非常政治不正確,但它可以說是那個時代最流行的情景喜劇之一。其三,《Lone Ranger》和《Superman》這樣的探險節目;其四,綜藝節目,比如Bing Crosby主持的那檔著名節目。當然,還有音樂節目——而且數量很龐大。電波之中,回蕩著無數音樂家的演奏。若你是一個音樂發行商,推銷產品的最佳途徑,就是把歌曲副本送往電台播放。如此,龐大的聽眾群體就有機會聽到你代理的歌曲;對之特別喜愛的聽眾,還可能到本地雜貨店購買歌曲的樂譜,回家照本彈奏、自娛自樂。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電台和發行商實際上是在聯手促銷流行音樂等相關文化產品。
電影也助長了全國性受眾群體的形成。如果一部電影上映了,比如《Wizard of Oz》 (綠野仙蹤) ,全國各地的人都會走進電影院觀看同一部電影。音樂發行商當然不會錯失良機,他們會想方設法把其代理的歌曲放進電影里。不過,做電影插曲這件事一直存在爭議。有些人認為,這未免糟蹋了音樂——音樂的上架時間可能只和電影一樣長,電影不再流行,歌曲本身也就無人問津了。發行商顯然不願如此,他們希望歌曲能經久不衰,一直給他們帶來版稅收益。所以,雖然當時電影已是文化產業里舉足輕重的一部分,但專門的電影插曲並不常見。
至此,我們知道,強大的無線電廣播建立了全國性的聽眾群體。二戰之後,David Sarnoff(就是那位後來做了高管的記錄員)不禁思考,既然人們喜歡這種回蕩著音樂的電波,那麼,他們又會有多喜歡圖聲並茂的電波呢?於是,在二戰末期,他把RCA公司的大量(幾乎是全部)研發資金投入到電視上。電視的發明將是下一件大事。此後幾年,連廣播都顯得有些落伍了。但我們在30、40年代費心勞力打造的著名電台及其廣播設備又該怎麼處理呢?接下來討論R&B、鄉村和西部音樂時,我會提到這些電台的命運。人們拋棄電台之後——呃,其實也沒有全盤拋棄——曾屬於它們的一大筆資本,轉投了電視領域。接下來我們要講,1955年之前的音樂是什麼樣子呢?在此期間,美國流行樂最重要的音樂人又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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